刘翔不满的背后

刘翔不满的背后
最近,刘翔和上海市体育局的恩怨,闹得满城风雨。

上海市体育局要求刘翔二选一,要么转岗当教练,要么买断离开体制内。

那么,究竟怎么回事?背后藏着哪些问题?

拿到奥运冠军的运动员,除了金钱奖励,通常还会收获一个体制内的挂名职位,这个职位属于虚职,不用处理具体工作,但能正常领取各类福利。

因为运动员没退役前,还要全力比赛,根本没时间到岗坐班。

刘翔拿到的挂名岗位,是上海市体育局团委副书记。这个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并非公务员编制,基本不用干活,不用定点坐班。

按规定,等他们退役后,必须在一年内做出选择。要么虚职转实职,岗位大致分为三类:高校体育专业教师、体育系统管理岗、专业教练。

要么买断工龄,退出体制。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早年执行并不严格。郭晶晶2011年宣告退役,挂名的河北省体育局副主任职务,一直拖了四五年才办离职。

田亮也是同样的情况。2007年退役后,他挂职陕西游泳中心副主任,常年不上班,进军娱乐圈,拖了五年,才选择办理离职。

还有羽毛球运动员黄穗,挂职湖南省乒羽中心副主任,常年不上班,本人早已移民海外,却依旧按时领取工资,最后被官方免职。

刘翔的情况和他们类似,2015年宣布退役后,既没有选择转岗做实职,也没有买断离职,就这么一直拖着。

之所以出现集体拖延,一方面这些运动员战绩斐然,早已实现财富自由,不愿意坐班。在大众认知里,奥运冠军是国家荣誉的象征。如果强行他们二选一,很容易引发大众反感,单位很多时候不敢强压,只能反复沟通,运动员不愿意配合,就只能这么耗着。

另一方面,也有钱的因素。

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出台过规则,明确了运动员商业广告的分红比例:运动员本人50%,教练团队15%,运动员注册的地方体育局20%,对应的项目管理中心15%。

简单来说,刘翔所有的商业代言收入,上海市体育局都能固定分到两成。

一旦刘翔转岗,从事业编制转为公职岗位,商业活动会受到严格限制,不管是对他自己,还是对上海市体育局来说,都得不偿失。

加上早年编制核查不严格,挂名的人多了,上海市体育局对刘翔的安置就没那么上心。

但如今编制核查越来越严格,一大批拖延的运动员,都陆续完成了二选一,刘翔也不得不面临抉择。最关键的问题是可能存在一笔糊涂账。

那就是刘翔2015年退役后,上海市体育局到底有没有继续从刘翔的广告收入中分成。按理说,运动员退役后,体育局不能再分成。

但刘翔比较特殊,他2015年退役只是口头退役,至今没有办理正式手续。

因此,存在2015年后继续给上海市体育局分成的可能。

到底有没有,就需要双方公布了。

刘翔有耐克终身合同,不方便坐班。如果买断走人,体制内给不了多少买断费。买断费分三个部分:基础安置费、成绩奖励费、运龄补助。

刘翔能拿多少,官方没有公布具体数字,但媒体测算在85万到130万左右,130万对普通人是天文数字,对刘翔却不是什么大钱。

如果2015年后,刘翔一直给上海市体育局分成,十年累积下来肯定远超130万,换谁是刘翔,都会觉得亏。不满不仅来自金钱,还来自精神层面。刘翔大概率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尊重,随便“给点钱”就想把我打发了?而问题的根源,在于举国体制。

国内体育实行举国培养模式,大多数运动员,都是由各地体育局培养的。

好处是,举国体制能为运动员兜底,特别是那些家庭条件一般的运动员,他们没钱请私教,没有体制内的资源,大概率打不出来。

除此之外,能拿到商业代言的运动员本就是极少数。大部分成绩普通的,别说商业合作,日常收入都有限,退役之后的再就业更是难题。

也正因如此,体制提供的保障,就尤为重要。

但这套模式也存在短板,运动员会受到诸多限制。商业代言的合作方、收益分成比例都需要审批,客观来说,这套机制并非全无道理。

因为培养一个优秀运动员,成本动辄几千万上亿。要是没有点回报,谁愿意付出?很多机构培养出一个运动员后,都靠这个运动员赚钱。

相当于把运动员当销冠,体制和运动员的关系,变成了大家合伙开公司。2001年出台那份文件,本意就是理顺运动员和体制的关系。

问题在于,顶级运动员会感到不满,就像销冠,通常想出去开公司。

针对这一矛盾,不少人提出废除举国体制,认为如今金牌不再是唯一追求,应当放开运动员的发展自由,但这种情绪化主张并不合理。

别看很多人嘴上说金牌不重要,到了奥运会,如果真的只拿几枚金牌,绝对出现大量反思,所以,真正的出路是深化举国体制的精细化改革。

目前部分体育项目已经率先落地了这类改革,篮球、足球就是典型案例。

这两大项目高度市场化,运动员能靠市场养活自己,不再依赖体制编制兜底,受体育局的约束大幅减少,个人商业收益基本归自己所有。

退役后当个教练,也能混口饭吃。

改革的难点,集中在跨栏这类难以职业化的项目。

和集体球类项目不同,跨栏赛事的大众关注度、商业受众基数都很小,能达到刘翔级别的寥寥无几。即便是史冬鹏、谢文骏这类好手,收入也和刘翔悬殊。

他们不像刘翔那样有底气单飞,依然需要体制兜底。

针对这类项目,最稳妥的方式是优化运营模式。

首先,明确分成的时间期限与收益上限。既能保障国家、地方体育局及教练团队的回报,收回培养成本,也能避免运动员长期被高额抽成。

现行规则仅划定了基础分红比例,既没有时间约束,也没有金额上限,且比例只是原则性标准,弹性极大。话语权更强的一方,可能出现超额抽成的情况。

其次,治理上要管办分离。

体育局与项目管理中心既负责行业监管,又参与分红,必然会产生严重的利益冲突,催生更多类似刘翔的案例。

管办分离的核心,是推动体育行业协会实体化,撤销冗余的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局回归监管职能,专注管理,不再干预运动员的个人事务。

当然,管办分离的改革推进难度极大,没人会轻易放弃手中的利益。目前管办分离最彻底的是足球,行业管理中心已正式撤销,中国足协也已完成实体化改革。

说句题外话,国足多年来那么烂,和管办不分有密切联系。

过去足球行业同时存在足协、足管中心两套管理机构,权责重叠、职能混乱,经常相互拆台。

最后,为顶级运动员设置弹性化专属岗位。比如刘翔这类成绩顶尖、商业价值高,既不愿坐班,也不想参与行政工作的运动员,可以设立推广大使、专项顾问等荣誉岗位。

这类岗位无行政实权、无需坐班履职,同时不会约束个人商业活动,恰好平衡体制管理与个人发展的矛盾。

刘翔与体育局的拉扯,本质是旧体育体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适配难题。一刀切废除举国体制,无法解决问题,还会催生更多问题。

唯有渐进优化规则,平衡各方利益,才能化解矛盾。

琴观澜

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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