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说过:“有阅读能力而不愿读好书的人,和文盲没有两样。”
章学成也说过:“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
陶宗义还说过:“不敢妄为些子事,只因曾读数行书。 ”
可见读书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所在!今天继续为大家分享《昭通回族文化史》第六章(未完)大家赶紧收藏吧!
第六章 宗教(未完)
昭通回族举族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为阿拉伯语[al—islam]的音译,原意为顺从、和平,指顺从真主安拉,争取和平和安宁。伊斯兰教起源于阿拉伯,阿拉伯在我国明代称为“天方”,因此伊斯兰教又称为“天方教”,清初南京学者刘介廉著有《天方性理图说》、《天方典礼》等书,所指天方即指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又称“清真教”,明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朱元璋勅建金陵礼拜寺,御书《百字赞》,其中有“降伏邪教,归正清真”之语①,从此,回族与其它民族按此意译,称伊斯兰教为“清真教”。王岱舆之《清真大学》、马注《清真指南》所指之“清真”,也就是“伊斯兰教”②。王岱舆《清真正教真诠》释“清真”为“清而不淆,浑而有别,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是为真知”。关于清真之义,又有“清净无染”、“真乃独一”、“至清至真”、“真主原有独尊,谓之清真”等解释,是信仰的最高哲学概括,以后为中国伊斯兰教专用。“伊斯兰教”元代音译为“木速鲁”、“木速蛮”,汉文文献称为“回回”。明代马欢《瀛涯胜览》称伊斯兰教为“回回教门”、郎瑛《七修类稿》则称为“回回教”,近代简称“回教”。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不承认回族为一个民族,只称之为“内地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时人即把回族称为“回教”。从构词方式上看,“回教”有回族信仰的宗教的意思。但是,伊斯兰教是一种国际宗教,世界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甚多,仅中国就有十个民族信仰之,并非回族一个民族,因此,回教的称谓就显得不确切。1956年6月,国务院通知停止使用“回教”这个名称,一律改称“伊斯兰教”③。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与佛教、基督教并列。目前世界上约有七亿多人口信仰伊斯兰教,约有四十多个国家奉之为国教。因此,对伊斯兰教有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显然具有国际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而信仰伊斯兰教的就有回、维等十个民族④,人口将近1800万,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9.3%,为了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动员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积极投入社会主义建设,对各族人民信仰伊斯兰教状况作充分的的调查研究,对伊斯兰教教义、教规、教仪作了解其现实意义。
回族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据1990年统计,全国回族人口有8,602,978,在55个少数民族中居第三位,云南省有回族532,046人,昭通地区有回族123,650,占全省回族人口的23.5%,居第一位,即接近全省回族人总人口的四分之一。这显然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数字。因此,对昭通伊斯兰教的状况有一个全面、系统、准确的认识,对于昭通地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有着不可低估的实践意义。
作为举族信仰的伊斯兰教,是回族形成的文化基础,在回族形成以后,中国伊斯兰教不仅是一种信仰、一种社会制度,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浸入到回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回族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伊斯兰教随着它的载体回族同步传入昭通,七百多年间,并没有大批的族群皈依,从而使伊斯兰教得以扩大和发展,也没有大规模的信仰的转移和中断,使伊斯兰教因之而缩小或衰败,而是在历史长河中缓慢发展。一般来说,回族的兴衰成败决定着伊斯兰教的兴衰成败。
解放5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光照下,昭通伊斯兰教逐步从困难的境况走向正常和繁荣。当前,如何适应新形势,从容不迫地应对新世纪的挑战,已成为伊斯兰教不可回避的严峻课题。回顾历史,伊斯兰教在唐、宋以来漫长的岁月中,经历过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众所周知,这两种社会制度都以剥削为基础,其文化与伊斯兰教反差相当大。但是,伊斯兰教通过文化选择,终于在适应过程中保证了自己的发展。如今,所面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则是人类社会中一种崭新的文化,这个文化氛围中,伊斯兰教受到宪法的保护,也受到了中华多元文化的尊重,在伊斯兰教发展史上属于前所未有的最佳时期。如果说,中国伊斯兰教对以往社会制度的适应性曾受到种种误解和限制,以至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那么,在现代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和伊斯兰教理念的重合点逐步为回民所认识,从而使文化的适应性得到质的升华。就是说由历史上被动的适应性转化为主动的适应性,对社会安定团结的渴望与维护,对法制与道德的的信守与追求,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尊严不惜付出任何高昂的代价等等,无一不是伊斯兰教主动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表现,这种认识和实践无疑应得到充分的肯定。
①、②详见《中国回族大词典》154页、757页。
③参见《中国回族大词典》引《国务院关于伊斯兰教名称问题的通知》
④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回、维吾尔、东乡、保安、撒拉、乌孜别克、哈萨克、塔吉克、吉尔吉斯、柯尔克孜等十个民族。
一、伊斯兰教简况
伊斯兰教的创始人是穆罕默德(570——622),他出生于阿拉伯麦加古莱氏部落哈申家族的一个没落家庭。尚示出生,父亲即病故,幼年,母亲早逝,自幼孤苦伶仃,替人放羊,经商而生活主。在替人经商的岁月中,他往返于阿拉伯、叙利亚、巴勒斯坦之间,目睹了各地酋长和贵族的奢侈残暴,看到了贫苦人民的的深重灾难,对社会的了解日益加深,通过对真理的思索和探求,他认识到要使受苦受难的群众得到解放,就必须革除社会的种种弊端,这样,社会才能得到和平、幸福和安宁。公元610年,穆罕默德正当“不惑”之年,他宣称造物主安拉通过天使传来启示和命令,要他作为安拉的使者劝化人们不要对偶像神灵作崇拜,尊奉安拉为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执掌者。由于他的忠诚、正直、善良的品格和超人的智慧,赢得了许多人的信服、同情和支持,在穆罕默德的倡导和率领下,一场宗教革命便艰难、缓慢地从阿拉伯推开。
在伊斯兰教诞生之前,还没有完整、系统准确的伊斯兰教的信仰和理念,一切都从穆罕默德开始。因此穆斯林尊称为“先知”,中国回族按汉文化传统尊称为“圣人”、“至圣”,自称为“教生”,体现了穆罕默德和追随者之间平等的关系。公元632提。先知穆罕默德亲自率领穆斯林履行了盛大隆重的朝觐仪式,在阿拉法特山上发表了著名的演说,传达了《古兰经》第五章第三节中的一段启示:“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赐,我已选择伊斯兰教做你们的宗教。”予示着先知已完成了他传教的神圣使命。三个月后,6月8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溘然逝世①。
穆罕默德在短短的二十三年中完成了宗教革命,创立了伊斯兰教,为阿拉伯的社会发展提供了思想武器,为古代阿拉伯国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从穆罕默德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将伊斯兰传播向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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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中国回族大词典》921——922页、金宜久《伊斯兰教概论》第一章。
1、伊斯兰教信仰
伊斯兰教的教义由三个部分组成:一为信仰,二为宗教义务,三为道德规范。这三个部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构成了伊斯兰教的教理体系。伊斯兰教认为只有将这三个方面完整结合起来才算是合格的穆斯林,尽到天职的伊斯兰教信徒。那么,伊斯兰教的教义是怎么样的呢?《古兰经》明示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所降示给的经典和他从前所降示的经典。谁不信真主、天仙、经典、使者、末日,谁确已深入迷误了。”(第4章136节)这就是伊斯兰教的理念基础、信仰本源和教义大纲。以下分别说明:
(一)、信仰真主(安拉)
安拉是阿拉伯文的音译,回族以汉语意译为“真主”。伊斯兰教认为,安拉是独一无二的,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养育者、主宰者,末日清算时的裁定者,所以《古兰经》清真言说:“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伊斯兰教还认为“真主具有完美的德性和无限的本能。他是独一的、永生的、全知的、全能的、全聪的、全明的。他大仁大慈,至尊至公,无始无终,自立自存,无形象,无配偶,不生育,亦不被生育,无所在,无所不在,是一切生命的原泉。”①总之,“是超时空、绝对而又有恒的、自我存在的精神实体。其它任何神灵都不能与安拉相匹对”②。对此,清初云南伊斯兰教学者马注译称为“至玄至妙之本然”、“至玄至能之维持”③。南京学者刘介廉说:
太空冥冥,有真宰焉,独一无二也。无相至妙,难以言喻也。凡有匹偶或可言喻,皆受造之物,非造物之主也。天地、人物皆有匹偶,皆可言喻,皆真宰之生化者。真宰则先天地、人物而有者也④。
关于真主的“本然”,刘介廉则作如下表述:
无物之初,唯一真宰之本然。至清至静,无方所,无形似,不牵于阴阳,不属于造化,实天地、人物之本原也。一切理气皆从此本然而出。所谓尽人合天者,合于此述。所谓归根复命者,复于此也。是一切理气之所资始,亦一切理气之所归宿⑤。
鉴于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教义不为非伊斯兰民族所知晓,从而造成一些“文化一元论者”的误会与诘难,刘介廉先生曾以其渊博的汉文化学识,深究《四书》、《五经》,折衷理学微言,慨叹说:
先儒曰:道之不明,异端害之也。予曰:异端之害,由正学之不明也。古今,明正学,折衷于帝王圣贤之言,斯异端可息矣,清真之理可明矣⑥。
信仰真主为伊斯兰教的根本和基础,要理解伊斯兰教的真谛,都得从解说、阐明这个理念开始。所以介廉公称之为“正学”,强调“正学”在伊斯兰教中的意义和作用,表明了中国回族伊斯兰学者在对外解释教义时“以妙理及美言召于尔养之路”(《古兰经》语)的高尚学风。
(二)、信天仙“伊斯兰教认为,除人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妙世即神的世界。真主用光创造的天神是人的肉眼所不能见的妙体,属于神的世界的范畴。天神们无阴阳、无老幼、绝对遵照真主的旨意,执行真主的各项命令,各司职守,各负专责”⑦。天神、天使,昭通伊斯兰教敬称为天仙。伊斯兰教还认为“尽管他们神通广大,所在皆有,奇妙莫测,但全属于安拉创造的仆役、特使,相信其存在并各自负有使命,但绝不能视若神灵加以崇拜,穆斯林只能崇拜独一无偶的安拉。《古兰经》中多处严禁将天使同造物主安拉相比拟、相匹配”⑧。
(三)、信使者
伊斯兰教宣称,“安拉在不同时期曾向不同民族派遣过许多使者。他们都是安拉特选的,受到过安拉的启示,负有传播宗教使命或告诫人们不要忘记宗教的人。……汉文伊斯兰教著述中,一般把使者称为先知或圣人。他们又被分成四个等级:至圣、大圣、钦圣和列圣。据称,安拉共向人间派遣总数达十二万四千个圣人。……至圣为‘浑同知能’、大圣为‘任用知能’、钦圣为‘顺应知能’、‘列圣为显物知能’⑨。”因此,信士们认为,伊斯兰教是最完备的一个宗教,穆罕默德是所有圣人中的最后一位,中国穆斯林称之“封印万圣”的圣人,按照《古兰经》的启示,回族从精英到普通民众也把中华文化史上作出伟大贡献的孔子、老子、孟子等尊称为圣人。
(四)、信天经
伊斯兰教认为“经典是真主降示使者,藉以引导世人的。经典(天经)是真主的语言,而不是人的语言,更不是任何人所能创作和比拟的。伊斯兰教确认,真主曾给人类降示过若干部经典,其中《古兰经》是真主在先知穆罕默德23年的传教活动中通过宰白依拉天仙降示给他的一部经典,也是真主降示给人类的最后一部经典,《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立教的基础和根本大法”⑩。一些非穆斯林的学者评论《古兰经》说:以文学的观点看,既像诗歌又像散文的《古兰经》被视为优美的阿拉伯语的典范。据说在某些情况下,语法学家采用了与《古兰经》中使用的某些短语和表达方式一致的语法规则,若干次企图写出一部在文采方面与《古兰经》相媲美的著作,但均以失败告终11。《古兰经》在伊斯兰族信众中具有神圣的地位。
(五)、信复生
“伊斯兰教宣称现世将会毁灭,毁灭后还有另一个彼岸世界,在那里有天园(乐园、天堂)和火狱。根据伊斯兰教的说法,人的灵魂不灭,若在今世他被安拉引入正道,成为顺从安拉的人,则为今世的吉庆,人死后由于今世的善功,经复生日的审判被复活进天园,则是后世的吉庆。两世相比,今世短暂,后世永存”12。
六、信前定
关于前定,马注《清真指南》说:“真主运无极而开众妙之门。无极者分为两歧:一属于性,一属于命。性命之变,不可胜穷,然后圣智凡愚,天仙神鬼,水陆飞行,草木金石之本然,先天已具。”这是对《古兰经》的“安拉予定并引导万物”(87:3)“他创造人和人的行为”(37:96)两段启示的解释和阐发。即是说,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是由安拉予先安排和规定的,但是“前定并不排除人的意志的自由,人们完全有自由运用理智思维,趋善避恶,并有所作为,造福人类社会。直言之,前定属于真主,自由属于人类自身”13。
以上六大信仰,根据《古兰经》“作证言”:“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独一无偶;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和他的使者。”“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即强调信主和信圣。伊斯兰教认为这两条是信仰的根本和核心。
刘介廉《天方典礼择要》概括说:“我信真主,信一切天神,信一切经书,信一切圣人,信后世,信一切善、恶有定自主,信死后复生。”他将六大信仰称为“分信”,并进一步解释说:“分信者专也,用功之妙也。主宰之造化万物也,其大者则有神、圣;其告诫下民也,则有经典;其是非分别之不爽也,则有善恶;一定其有明而不能无幽也,则有后世;有后世则有死后复生。诚能认识亲切,使一切用功之妙,历历如在目前。”
2、伊斯兰教教规
教规,或称“功修”,或称“制度”,或称“教仪”,通称“五功”。什么是“五功”呢?刘介廉说:“五功者,修道之方,尽人合天之法程也。一曰念真功,二曰礼真功,三曰日斋戒,四曰捐课功,五曰朝觐功。五者皆主命,而圣人作则,以示众人者也”14。简称为:认、礼、斋、课、朝。
认,即认主,念“清真言”和“作证言”,以公开表白自己的信仰,不断的念,以深化自己的信仰。刘介廉说:“念者,心乎主宰之谓也。有心念,有口念,口念以时,心念无时。念之功用大矣哉”。15并归纳说:“念,知所归也。”
礼,即礼拜。是伊斯兰教信众向安拉表示赞美、感恩、恳求、禀告、忏悔的宗教仪式。《云南回族史》归纳说:“穆斯林每天奉行晨、晌、晡、昏、宵五次拜功,七天一次聚礼(主麻),一年有开斋节、古尔邦节两次会礼。礼拜是穆斯林重要的功课之一。只礼拜创造宇宙万物的真主,而不礼拜任何人或物。礼拜是人们对真主感恩图报并陶冶身心的最高礼仪,是每个成年穆斯林男女义不容辞的义务。礼拜有一定的时间、仪式、方向、秩序和要求。”关于礼拜在伊斯兰“认主”学方面的意义,刘介廉说:“圣人曰:礼拜乃涤罪之泉,行教之柱,近主之阶也。盖以礼拜,有闲邪存诚之妙;拜跪起止,见幽明化育之理;对越趋跄,寓天人合一之机。礼拜之功,微矣哉!”对于人的德行的修养则是:“礼拜则尘情尽却,生人之本性见矣。本性见而天运不息之机,与一切幽明兼备之理,莫不于拜跪起止见之矣。礼拜则物我皆忘,身心之私妄泯矣。私妄泯而忠孝廉洁之事,与一切尽已尽物之功,莫不于恭敬对越时尽之矣”16。
斋,即斋戒,又称封斋或守斋,昭通穆斯林通称为“把斋”,在伊斯兰历赖买丹(九月)隆重举行。《云南回族史》引刘介廉《天方典礼》说:“每天斋戒的时间从拂晓前开始,至傍晚日落为止,即‘鸡呜而食,星灿而开’,整个白天不饮不食,并戒除房事,即‘除礼拜外,食色不亲,诸务不作,唯省察已躬,洗涤罪过而已。’通过斋戒的磨炼,使人们寡欲清心,克化已私,从而自觉养成忍苦耐劳,忠诚守法的美德,造就恻隐助人、廉洁奉公,非礼不为的高尚情操。因此,斋戒是穆斯林的自我克制、自我教育的重要功课之一。”伊斯兰教认为,斋戒这个功课是“却邪避妄,防真卫善之良方”。
课,又称天课,是阿拉伯语“札卡特”的音译,意为“洁净”。伊斯兰教认为,一个穆斯林必须以安拉的名义按一定的的比例交纳宗教课税(按,在以伊斯兰为国教的国家即是国税,在一般国家,穆斯林要向国家交税,因此,天课就成为一种宗教义务。),尽过这宗教义务就表示自己的财产是洁净的。《古兰经》说:“行善者,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且确信后世。这等人,是遵守他们的主的正道的,这等人确是成功的。”(31:4——5)伊斯兰教认为,“天课”是抚困济贫的重要功修,所以刘介廉说:“圣人曰,凡物有课。有所能而施之,以济不能。财富者,利济贫乏;学优者,导化愚顽;言美者,释讼解争;力强者,扶危助弱;广修屋厦,以延宾客;多备器用,以应借贷。皆课义也”17。由此可知,课功就是为主道、为社会、为人类各尽所能。
朝,又称朝觐。伊斯兰教认为,“凡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身体健康,能经受长途跋涉的穆斯林,一生必须亲往伊斯兰教圣地——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一次,这是神圣的天职。朝觐不仅使朝觐者完成巡游‘克尔白’(天房)的意愿,而且在途中驰骋胸怀,既赏心悦目,又增长见识。到达圣地后,缅怀古圣贤的遗迹,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更为重要的是,在朝觐大典上,世界各地穆斯林代表云集,语言虽异,肤色种族有别,但无高低贵贱之分,普天同庆,人人朗诵着同一的赞词,充分体现了穆斯林的大团结”18。如果因“路途艰塞,或无盘费,或父母在堂,或因疾残废,则可以不朝”19表现出教规的灵活性。在中国穆斯林中,凡前往麦加朝觐过天房的人,被称为“哈只”,受到全体穆斯林的尊重。清代初,昭通穆斯林把“朝”译称为“游”20。
除了六大信仰和五大功修之外,在生活方面伊斯兰教还有许多规范和禁忌,如在饮食上禁食猪内、酒、麻醉物、血液等“不净”之物;少年男孩必须行“割礼”;婚姻上行阿訇证婚制,主张择偶不以贫富,必择善良;丧葬实行速葬、俭葬、土葬;斋拜之前必须行净礼(即大净和小净);财货方面,主张非义不取,非礼不用等等。回族是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之一,回族风俗习惯的形成、发展和演变与伊斯兰教的“六信”、“五功”有着密切关系。
①、⑥、⑨、18、19《云南回族史》(修订本)12页
②金宜久《伊斯兰教概论》89页
③马注《清真指南》(译注本)卷之二“本用篇”
④刘介廉《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一“原教篇”
⑤刘介廉《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二“真率篇”
⑦《中国回族大词典》812页
⑧金宜久《伊斯兰教概论》90——91页
⑩《伊斯兰——所有先知的宗教》引F·F阿马斯诺特著《〈圣经〉和〈古兰经〉写成的经过》第五页
11金宜久《伊斯兰教概论》95页
12《云南回族史》(修订本)13页
13刘介廉《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五“五功篇”
14刘介廉《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六“初解”
15刘介廉《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七“课赋”
16《云南回族史》(修订本)14页
17刘介廉《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八“朝觐”
20乾隆《昭通八仙清真寺碑》
二、清真寺
1、清真寺职能
阿拉伯语称穆斯林居住的社区为者麦尔替,称供一个者麦尔替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为麦斯吉德,麦斯吉德意为“礼拜的地方”,中国穆斯林按汉语译称为清真寺,民间通称礼拜寺。清真寺为社区所有,因此一般都冠以社区名字,如拖姑清真寺、昭通南城清真寺等等。
清真寺的第一功能为供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礼拜真主为伊斯兰教的必需功修,按教规,一个穆斯林每天从早到晚要进行五番拜功,除此,每周有一次聚礼(称主麻),每年有两个会礼,即开斋节和古尔邦节。聚礼、会礼都要在清真寺举行,平常五礼,凡身体健康无特殊事情的穆斯林也都要到清真寺进行。另外,伊斯兰教节日如圣纪节、古尔邦节、姑太节、阿斯拉等节日,穆斯林在会礼后还要听阿訇讲《古兰》的深言奥义和穆圣的圣训、美德,以示穆斯林的坚定信念。在开斋节,穆斯林还要按《古兰》和圣训的规定,缴纳“天课”,以缩小穆斯林之间在生活水平上的距离。这些宗教活动都必须在清真寺进行,因此,清真寺就成为宗教活动的场所,在穆斯林的生活中具有神圣的地位。
第二、清真寺还服务于穆斯林的家庭生活。穆斯林家庭中有一个小孩呱呱坠地,就要按传统请清真寺掌教阿訇给小孩取一个阿拉伯语的名字,如依布拉欣、达乌德、侯赛因等,颇有“览其初度,肇锡嘉名”(《离骚》)的韵味。孩子长大以后(五岁),父母要请清真寺给孩子举行“割礼”,以示对伊斯兰的至诚。同时,按照穆罕默德圣人“学从摇蓝到坟墓”的教导,将孩子送到清真寺学习阿文、中文和民族、宗教并社会知识,亲切地称之为“海里法”(意为接班人)。结婚前,家长要请阿訇选择吉日,一般选定三个时间,每段在十天左右,由家长最后决定,称为“看经”,非常符合婚姻卫生。结婚时要请阿訇证婚,对新婚夫妇和参加婚礼的人讲解组成家庭的原则、义务和道德规范,称为“尼可哈”,未经清真寺阿訇证婚,属于不合法婚姻(按,目前昭通回族当中约定俗成规定,凡未向国家领结婚证的婚姻,清真寺不予以证婚)。人在临危之前,要有清真寺阿訇为其悔罪,给昏迷的病人指点迷津,称为“讨白”,人死后,可停放在清真寺的殡馆中,社区的穆斯林集体为之举行葬礼,称为“者那热”。在一定的时间内死者的亲属请阿訇敬诵《古兰》,以资悼念。如果没有清真寺的服务,回民和伊斯兰信徒的日常生活将是不可思议的。
第三、清真寺是伊斯兰教育的基地和中心,回族传统的“经堂”即设置在清真寺中,伊斯兰教的阿訇无一不是由清真寺培育出来的。在回族中,回民的民族、宗教知识,甚至是汉文化知识都是在清真寺学到的。没有清真寺的教育,伊斯兰和回族文化的传承就不可能进行,文化的中断将意味着伊斯兰和回族的消亡。因此,凡有穆斯林的地方,就一定有清真寺,凡有清真寺就必定有“经堂”教育,经堂教育既是清真寺的功能,也是清真寺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四、清真寺是回民联络感情的中心场所。昭通农村回族居住条件比较集中,少有其它民族插花其中,加上行政区划和经济社区的统一,回民除礼拜过节等宗教活动经常见面外,还在政治、经济其它活动中密切来往,因此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力度与清真寺的关系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在非常时期,清真寺的作用和能量就会释放出来。清朝咸、同年间,清政府组织昭通地主豪绅、流氓无赖“灭回”,在昭通城得手后,将屠刀指向农村,回民在仓惶之中起来“抗暴自保”,如马登昆以布戛清真寺为据点,锁朝升以小龙洞中营清真寺为据点,阮云忠以拖姑清真寺为据点……进行了悲壮的反民族屠杀的斗争。当时昭通所有清真寺几乎都成了“自保”的指挥中心,在清真寺战斗、在清真寺死亡,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血与火的诗章。目前昭通城8000多回族分布在四城和城郊,居住条件相对分散,区划不统一,没有一致或联系紧密的经济生活,平素少有来往,他们的相识、相熟、相知到相亲,几乎都是通过清真寺这一神圣的中介缔结起来的。清真寺在回民联络感情,取得民族共识中的作用不可低估。
第五、清真寺是党和政府联系回族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改革开放以后,清真寺逐步恢复和开放,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日趋正常,随着回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念经礼拜的人也越来越多,所聘请的掌教阿訇宗教知识和汉文水平都比过去的阿訇高,他们对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也有较深的理解。因此,他们在宣讲《古兰》和圣训时,一般都能紧密联系实际,将爱教、爱族和爱国三爱有机统一起来,对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安定和回族的社会进步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如昭通市西城古寺多年来对传统的经堂教育进行改革,延聘名师,在开设阿文课的同时开设英语、语文、历史等课程,并引入职业教育,使学生掌握电脑操作和缝纫技能,颇有吸引力,在西南、西北都享有声誉。在政治方面,近几年“逢6.26”禁烟节,昭通清真古寺,恩光清真寺等还配合司法机关宣传禁毒的重要活动,著文号召穆斯林拥护政府禁毒政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清真古寺因而受到省伊协和中央伊协的表彰,荣获“模范清真寺”的光荣称号。
根据上述,穆斯林把清真寺看作是回民社区的标志,是不无道理的。
2、清真寺的管理
历史上昭通清真寺不存在大清真寺统小清真寺的隶属制度,原则上也不受封建地主势力的掌握和控制,也没有宗教的神权统治,而是社区的清真寺即由社区管理,社区清真寺的经费由社区穆斯林筹措,各社区清真寺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清真寺的管理者与社区穆斯林的关系是服务的关系。
清真寺的管理分为世俗管理与宗教管理两个部分。
世俗管理即清真寺的事务和经费管理。据说在清代朝廷为了控制伊斯兰教,曾实行过“乡约”制度,乡约由地方政府任命,其职责就是监视穆斯林的宗教活动,将伊斯兰教纳入“奉公守法”的范畴,与地方行政官员有联系也有区别。该制度的详情已不得而知,但从回民称清真寺管理人员为“乡老”的名称看来,可能就是“乡约”的音变。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政府统战部门的帮助下,在清真寺设置“管理委员会”,简称“寺管会”,设置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由社区穆斯林民主选举产生,其职责是负责聘请阿訇、建筑、维修和美化清真寺,筹措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举办教育和各种宗教活动,负责对外联络。现将1982年10月由昭通市政府代拟的《清真寺管理小组(即市管会)公约》抄录如下:
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本着爱国、爱教相一致的原则,根据本寺实际,特拟定以下公约:
一、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维护安定团结,为四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清真寺管理小组(寺管会),必须保证在当地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工作,只能管理清真寺内部事务,只能在本寺行使教务方面的权利,不准干予行政、司法、教育,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
三、清真寺管理小组对本寺教务、账目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定期向“告母”公布收支情况。严禁挪用、拉用公款、占用公物。属于清真寺的正常开支,百元以内,由管理小组决定。百元以上的必须经大队(相当于以后的村公所)党支部批准。
四、管理小组对清真寺必须进行积极维修并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
五、聘请信寺阿訇,必须经“告母”同意,由清真寺管理小组聘请。阿訇坐寺要管寺,任寺要理事。任期满,应主动提出辞职。如“告母”和管理小组再次聘请,可以连聘连任。
六、必须遵守宪法,认真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按照各信各得,各行其是,互相尊重,互不干涉的原则,求大同存小异。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七、提高警惕,严防别有用心的人破坏和捣乱。要积极协助人民政府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犯罪分子。
(注:以上公约供各清真寺在制定自己的管理规章制度时参考。1982年10月昭通市委统战部)
90年代,人民政府决定清真寺实行“登记”,经过登记的清真寺即属“合法”,受到人民政府的保护,昭通所有清真寺都按规定申请登记,从而极大程度地促进了清真寺的事务管理。现将昭通市青岗岭乡黑石凹清真寺管理组的申请和规章录后:
昭通市民宗局:
昭通黑石凹清真寺建于清朝乾隆年间(1783),我寺在宏扬民族文化、宣传教规教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建设中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文革期间遭到破坏,三中全会后在各级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下,得以修复,广大穆斯林过上了正常的宗教生活,宗教活动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广大穆斯林爱国爱教,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公益事业,修沟打坝,建筑河堤,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寺所属270户回民,信教群众1800人。为了过好正常的宗教生活,发扬民族宗教文化,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建设步伐,适应社会发展,特向各级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开放,给予登记。
昭通市黑石凹清真寺管理组
1996.10.16
附:《昭通市青岗岭乡黑石凹清真寺规章制度》
为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搞好民族团结,处理好清真寺内部事务,让广大穆斯林能够过好正常的宗教生活,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清真寺范围内的回族同胞必须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爱国爱教,遵守伊斯兰教义,按教规办事。
2、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3、遵纪守法,执行乡规民约,完成各级政府分配的各项任务。
4、经费公开,定期公布账目。
5、管理组必须经群众选举产生,其成员必须爱国、爱教、热心教门,履行以上规定,并带头作出表率。
1996年10月17日
上述表明,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清真寺的外部事务管理已逐步实现民主化、规范化。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管理对于伊斯兰教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促进和保证作用。
清真寺的内部管理即宗教事务管理,昭通所有清真寺的宗教管理由以下人员分别负责:
一、主持阿訇,因脱产住寺,指导一个社区内所有穆斯林的宗教生活,所以又称为“掌教阿訇”或“掌寺阿訇”;掌教(寺)阿訇还有义务主办“经堂教育”,所以又称为“开学阿訇”。一般清真寺设掌教阿訇一人,开学阿訇若干人。掌教阿訇传统实行“聘用制”,一般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其薪俸由社区穆斯林承担,通过寺管会筹措、支付。昭通回族社区清真寺多采用“实物制”,最高水平的薪俸约苞谷1000公斤——1500公斤,阿訇生活的不足部分由社区穆斯林以“乜贴”的形式自愿相酬。掌教阿訇不干预清真寺的事务管理,参加社区的政治生活,个别德高望重的阿訇被推为县、市政协委员,经常受到党政领导的咨询。
二、历史上云南格迪目清真寺传统,设伊玛母——主持领拜的人;海推布——宣讲诵读圣训的人;穆安津——宣礼呼唤的人。昭通所有清真寺都有其职,但无专人,由其他阿訇兼任,不领报酬。此外,每所清真寺的卫生、绿化等事宜多由社区中的人自愿担任。寺管会无权干予掌教阿訇履行自己的宗教职责。
三、昭通清真寺状况
在“经济篇”中,我们已经了解到清真寺是回族社区的象征和标志,但它的主要功能还是宗教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昭通地区约有160座清真寺,现将可查考的清真寺按建造年代顺序和所在的县、乡列表如下:
清真寺名称 | 所在县 | 建寺时间 |
桃源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康熙41年(1702) |
拖姑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雍正9年(1730) |
马厂老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雍正9年(1730) |
八仙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雍正9年(1730) |
水井湾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雍正9年(1730) |
马厂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雍正9年(1730) |
文屏清真寺 | 鲁甸文屏镇 | 雍正9年(1731) |
岩洞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雍正9年(1731) |
莲峰清真寺 | 永善莲峰镇 | 雍正(?) |
高松树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雍正11年(1733) |
甘河古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雍正11年(1733) |
自古乐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雍正12年(1734) |
下岔冲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雍正12年(1734) |
大水塘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乾隆元年(1736) |
菁门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乾隆元年(1736) |
景坡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乾隆10年(1745) |
龙头山清真寺 | 鲁甸龙头山乡 | 乾隆16年(1751) |
牛头寨清真寺 | 鲁甸文屏镇 | 乾隆31年(1772) |
黑石凹清真寺 | 昭通青岗岭 | 乾隆48年(1783) |
新冲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乾隆48年(1782) |
塘房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乾隆53年(1788) |
小米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乾隆53年(1788) |
小冲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嘉庆3年(1798) |
保山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嘉庆3年(1798) |
董家湾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嘉庆10年(1805) |
湾子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嘉庆10年(1805) |
珠仙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嘉庆10年(1805) |
小凤凰清真寺 | 昭通太平乡 | 嘉庆11年(1806) |
文屏清真寺 | 鲁甸文屏镇 | 嘉庆17年(1812) |
回龙坝清真寺 | 昭通靖安乡 | 嘉庆(?) |
甘田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嘉庆25年(1820) |
铁家湾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道光2年(1821) |
中营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道光2年(1821) |
上营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道光2年(1821) |
大蒿地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道光18年(1838) |
龙汛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道光18年(1838) |
铁家湾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道光24年(1844) |
小垴包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咸丰(?) |
大水塘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咸丰10年(1860) |
保山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光绪5年(1880) |
下野石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光绪6年(1881) |
保家山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光绪6年(1881) |
营盘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光绪7年(1882) |
营上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光绪8年(1883) |
鱼脊清真寺 | 昭通青岗岭乡 | 光绪11年(1886) |
昭通西城清真寺 | 昭通西城毛货街 | 光绪12年(1887) |
鱼脊清真寺 | 昭通青岗岭乡 | 光绪12年(1887) |
下岔冲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光绪21年(1895) |
跌马寨清真寺 | 昭通北闸乡 | 光绪25年(1899) |
大营清真寺 | 昭通青岗岭乡 | 光绪31年(1905) |
布戛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光绪32年(1906) |
山口子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光绪33年(1907) |
落水洞清真寺 | 昭通青岗岭乡 | 光绪34年(1908) |
戚家闸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宣统(?) |
大梨树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民国元年(1912) |
新街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民国2年(1913) |
山后头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民国6年(1917) |
葫芦口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民国9年(1920) |
上野石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民国15年(1926) |
龙树村清真寺 | 鲁甸龙树乡 | 民国18年(1929) |
喜鹊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民国19年(1930) |
桃源大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民国21年(1932) |
洗阳塘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民国24年(1935) |
康家院子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乡 | 民国25年(1936) |
卡子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民国26年(1937) |
大白路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乡 | 民国27年(1938) |
学庄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民国27年(1938) |
小岩洞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民国29年(1940) |
鸭子塘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民国31年(1942) |
杨家台子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民国32年(1943) |
管家坡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民国35年(1946) |
龙潭上清真寺 | 鲁甸大水塘乡 | 民国38年(1949) |
荒冲清真寺 | 昭通永丰镇 | 公元1950年 |
团结清真寺 | 大关高桥乡 | 公元1950年 |
骡马口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 | 公元1950年 |
丁家坡清真寺 | 大关高桥乡 | 公元1950年 |
钱家沟清真寺 | 大关高桥乡 | 公元1950年 |
中营清真寺 | 大关高桥乡 | 公元1950年 |
打堡清真寺 | 大关高桥乡 | 公元1950年 |
骡马口清真寺 | 鲁甸龙头山乡 | 公元1952年 |
元龙清真寺 | 昭通永丰镇 | 公元1955年 |
李家村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56年 |
果子柿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公元1957年 |
长房子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公元1960年 |
马龙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公元1961年 |
下茨院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公元1961年 |
大水塘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61年 |
大坪清真寺 | 鲁甸小寨乡 | 公元1961年 |
保家沟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乡 | 公元1962年 |
十八沟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乡 | 公元1962年 |
大竹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公元1962年 |
姜家水井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公元1962年 |
白石保山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公元1962年 |
刘家海子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公元1963年 |
白泥沟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63年 |
鹿柴冲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公元1971年 |
甘河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公元1972年 |
景坡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公元1974年 |
莲峰清真寺(2所) | 永善莲峰乡 | 公元1975年 |
长菁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78年 |
下海子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78年 |
马厂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公元1978年 |
小垴包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公元1979年 |
山垴包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公元1979年 |
海边清真寺 | 昭通永丰镇 | 公元1979年 |
葫芦坪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公元1979年 |
中营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公元1980年 |
白么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公元1980年 |
冯家村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乡 | 公元1980年 |
沙坝村清真寺 | 鲁甸龙头山乡 | 公元1981年 |
保家山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81年 |
陶家湾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81年 |
大坪清真寺 | 鲁甸守望乡 | 公元1982年 |
转角楼清真寺 | 昭通布戛乡 | 公元1982年 |
上茨院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公元1983年 |
磨盘山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乡 | 公元1983年 |
龙树清真寺 | 鲁甸龙树乡 | 公元1983年 |
海子清真寺 | 昭通靖安乡 | 公元1984年 |
大垴子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84年 |
恩光清真寺 | 昭通西城 | 公元1985年 |
白泥沟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85年 |
石垭口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公元1985年 |
鱼脊清真寺 | 昭通青岗岭乡 | 公元1986年 |
湾子清真寺 | 昭通守望乡 | 公元1986年 |
上冲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86年 |
刘家坪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86年 |
凤凰清真寺 | 昭通太平乡 | 公元1988年 |
翠屏清真寺 | 鲁甸翠屏乡 | 公元1988年 |
广东河清真寺 | 昭通小龙洞乡 | 公元1989年 |
戚家院子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89年 |
上高桥清真寺 | 大关上高桥乡 | 公元1990年 |
上冲清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90年 |
桃源街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90年 |
马家湾清真寺 | 鲁甸文屏镇 | 公元1990年 |
箐口清真寺 | 大关上高桥乡 | 公元1990年 |
阮家院子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93年 |
马家村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94年 |
毛货街清真大寺 | 昭通市西城 | 公元1994年 |
龙家台子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94年 |
岔湾清真寺 | 鲁甸桃源镇 | 公元1994年 |
虹桥清真寺 | 昭通市南城 | 公元1994年 |
李家堡清真寺 | 鲁甸茨院乡 | 公元1994年 |
闸上清真寺 | 鲁甸文屏镇 | 公元1995年 |
张家院子清真寺 | 鲁甸大水井乡 | 公元1995年 |
陕西村清真寺 | 昭通市布戛乡 | 公元1995年 |
李家湾清真寺 | 昭通市布戛乡 | 公元1995年 |
丁家坡清真寺 | 昭通市布戛乡 | 公元1995年 |
麻窝清真寺 | 大关上高桥乡 | 未详 |
元坪清真寺 | 大关上高桥乡 | 未详 |
马路清真寺 | 大关悦乐乡 | 未详 |
后山清真寺 | 永善连峰乡 | 未详 |
龙街清真寺 | 彝良龙街镇 | 公元1996年 |
昭通城东大寺 | 昭阳区 | 公元2001年 |
以上160多座清真寺其建造时间延绵了将近三个世纪,其建筑风格和建造水平也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类型:
一、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年间修建的清真寺以宫殿式为主,讲究中轴线,或为四合院,或为重院。鲁甸拖姑清真寺、昭通八仙清真寺大殿的形式,有口外的建筑风格,昭通牛角湾清真寺也是宫殿式,端庄而小巧玲珑,反映了当时回族经济处于稳定上升时期。
二、从清朝道光到民国时期,修建的清真寺形制简略,院落不全,反映了回族经济衰退得凝滞的状况。
三、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所建的清真寺多半为阿拉伯式,新月、金星、宝顶、尖塔,气象蔚然一新,表现了昭通回民民族意识的觉醒和宗教的复甦,反映了在改革开放时期回族政治地位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昭通地区的古代建筑已经残破不堪,上百年的古代建筑已寥若晨星,近二百年的建筑,唯回族地区有拖姑清真寺、八仙清真寺、牛角湾清真寺等多所。其中,拖姑清真寺被列为“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仙清真寺、牛角湾清真寺被列为“昭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以下对几所古清真寺着重介绍。
1、天砥清真寺
天砥位于昭通城西南五公里,原为乌蒙土知府驻地,明末建有清真寺一座。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后,作为云南省东蒙镇驻地,从军、从政、从商的回民多数居住此城。今天昭通马、甄、白等姓,半是天砥人苗裔。雍正八年(1730),清政府东蒙镇总兵刘起元贪暴残忍、苛刻为能,昭通彝民被迫起而反抗。清真寺在战火中夷为平地,其址尚存。公元1984年,昭通回民在遗址树有先民纪念碑。
2、拖姑清真寺
雍正九年(1731),举人马麟灿、马麟炽兄弟并其他各姓祖辈随哈元生将军征乌蒙,事平后落籍拖姑,遂建该寺。有正殿并厢房。乾隆二十年(1755),赛焕章阿訇掌教该寺,亲往陕西、甘肃、四川、贵州等省捐挂功德,建望月楼(又称唤醒楼)。道光年间,曾任四川游击马膺瑞及胞弟马锡瑞、继弟马金鳌捐资重修,阮在中、马尚等采饰,方成今日规模。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破坏。拨乱反正后,政府拨款重修,原来面貌完全恢复。
清真寺面积4000平方米,由正殿、唤醒楼、无倦堂、后殿(·窑窝上之亭),经堂、水房、照壁等建筑组成,共有殿阁30多间,庭院沿中轴线组成一个颇具特色的四合院。
从东进院,耸立唤醒楼,共五层。第一层以四十六棵圆柱支起三大间底房,取《论语》之义称为“无倦堂”,有“层图重辉;华增树益”之联;二层,在四十六柱之上叠二十八柱,楼阁开始凌空;三、四层支十柱;五层支十柱,构成六角形三重檐斗拱形楼阁。二层向内悬一匾,题“普慈万有”四字,乾隆十一年(1746)昭通镇总兵冶大雄敬题。唤醒楼高25米,横木直柱平迭而起,全无钉锲木榫之痕,被称为建筑史上的奇观。
正殿高13米,长8米,宽15米,由36根圆柱支起,殿中两根硕大横梁,仅由四条小薄方支抬,结构独特、殿宇雕梁画栋,脊走蛟龙、檐勾四角,气韵古朴、肃穆,整个形制颇显塞外雄风。
正殿窑窝耸起一亭,从寺外观赏,一殿变成两殿,殿内看却浑然为一,在云南伊斯兰教的清真寺中十分罕见。
殿外横立一照壁,有联:教为清真,凡事必须清白;道本仁爱,一切不外仁慈。与大殿之联“道抱天地人抱道;真显本源德现真”遥相辉映,表明昭通伊斯兰教“儒化”已达一定深度。
拖姑四面环山,山披翠绿,十里平畴中,水田漾波,清真寺宛如缥渺的海市蜃楼,有“甲盖全滇”之美誉。(参见马应良《拖姑清真寺简介》及其它资料)
3、八仙清真寺
位于昭通城东八公里的八仙营村。雍正九年(1731)建。当时乌蒙初平,老城天砥已毁,新城未建,东蒙镇行营暂设于此,为了供从征官兵子弟课读,曾建昭通第一个书院于清真寺。寺呈四合院形,沿中轴线两厢对称,大殿廊柱穿架单檐歇山顶,翘檐迭角,颇有元蒙遗风,疑与拖姑清真寺同出于北方巨匠之手。乾隆四十四年(1779)重修。寺北一里为牛角湾清真寺,为下坝马姓家寺,相传与八仙寺同时建。有天花板(方正一公尺)100多块,全绘花卉。1991年,由抗日退役军人马仲义住持重修。八仙寺、牛角湾寺并昭通西寺为昭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桃源清真寺
原有老寺一所,乾隆年间,松林马姓建病房两间供乐马厂工人养病用,后赠予桃源穆斯林,重修成宫殿式建筑。后由戚姓扩修。抗日战争期间,热心公益的李杰侯先生承头倡建“滇东北大清真寺”,经全地区穆斯林商定:大寺社区认捐粮不低于两石,小寺社区认捐粮不低于一石,川滇盐务局局长叶严同先生捐银元1000元,42军军长杨德亮先生捐银元8000元,滇西旅缅侨民木成武先生捐银元1000元,鲁甸县县长徐岳东先生损银1000元。落成日,原国民政府国防部部长,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理事长白崇禧先生赠“教著天方”巨匾,叶严同先生赠“阐所教义”巨匾,护国元老马伯安先生赠“道一风同”巨匾,徐岳东先生题“大礼拜寺”,彭元怀先生题“清真寺”。俨然成为昭通地区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中心。1963年极左路线泛滥,将大寺拆毁,所有木料运到鲁甸县城,以建“政府大院”。1988年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政府拨30万元重建。
4、清真寺碑记选录
昭通八仙清真寺碑记(1779)
清之道在恪守五行天命,认、礼、斋、济、游也。认者,认主独一;礼者,五时朝参;而斋则届期把持,济则出资财之羡余,拯亲邻之贫乏。惟游之一件,朝游天房,知天房,降在西域,相隔不知几千万里,虽强有力者,犹阻于关津,而不能达。况窘于资斧者比比然,此清真寺随地建立,七日会朝,所以终天之命,其事□重而修建之匪轻也,
八仙清真寺自辟昭以来建立多年,嫌于狭隘。至本年春,大殿重修告峻,虽捐资业力,众姓咸与,而首事乡老辈身任其事者几费辛勤矣。贵寺长者以记嘱,予曰:天下事创之甚难,守之亦复不易。敝处清真寺前有撒之奇捐陵地一形坐落诸仙陛,东至马姓地,南至××,西至大路,北至丁姓地。好义者亦复接踵捐资,置田一形,东至戚姓田,南至撒姓田,西至撒姓田,北至沟,今有马麟炳捐尖角丘,坐落虎姓田中间。今公议将旧捐置之田入在寺上,随掌教轮流耕种,以为养膳之资,陸地则均剖其半,半为经营阿訇之养膳,半为哈梯补默精之养膳□,一一悉之,以便勒石焉,予谓有善不伐,有劳不施,首事君子固未必然为张其美,公议云:协和济,美惠滋长住,亦与寺永垂不朽矣。且俾众姓七日为期,咸遂天房之游,兼全五行之命,遵奉清真寺之道于无穷者,其勤劳谅不减赞补天房之功耳,觐兹碑也,后之慕义者庶骎骎日盛矣。予敢以言,言无文致使有美弗彰也。因为乐书以记之。
计开×买常住田开于后:
田地遵照捐单随掌教执权
虎祥林捐银四两、马麟炳捐银×两、撒之奇捐钱五两、步衢捐银十两、撒之勒捐银三两、马英衢捐银十两、马应超捐银×两、撒之迭捐银五两、税众姓捐银六两
掌教老人:撒义德、马朝锦、马上用、马英衢、虎正纪、马林勋、马麟炳、撒之勤。
众老乡亲:马应太、马显图、虎炳文、马昱国、撒义耀、李兹柱、戚连举、马金秀、撒义质、马治国、虎正纲、虎然亮、李瑶、董连昌、丁尚礼、马德顼、马超、马成国、所富、虎正高、马明图、×××、马明国
昭通府恩拔进士马晋杰撰文
石屏州儒学庠生马萝星书丹
大清乾隆四十四年孟秋月吉日
□寺掌教乡老众人等同立石
按:昭通八仙清真寺建于雍正八年(1730),历半个世纪以后,回民以为过于狭隘,不能容纳较多的信众礼拜,遂由乡老(当时称掌教人)撒义德等八人并从老乡亲(当为各姓氏之代表人物)马应太等23人列名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集资重修,可见原貌已不复存在。此外,从列名中知八仙一隅即有马(宗族不明)、虎、撒、戚、李、所、丁、董等,七姓多宗,可知八仙社区已非血缘社区,宗教已成为联系民族的重要纽带。本碑文笔者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临碑抄录。本世纪初,再临审视,碑石已由西厢房之壁移到庭院中,而字迹已剥蚀殆尽,无一字辨识矣。
拖姑清真寺碑记(1789)
自雍正九年改土,前辈先人报领拖姑田亩,建闸于兹。土埂小堤从闸下至海边为界,共田五百三十多亩。引水分涵外海,田并无水,□不容放,被破坏。三十七年,吾辈兴修分闸,照依前例,仍以五百三十五亩引生水,分派石闸,水势汪洋浩荡,姑海人土,利赖无穷。歌乐土而□先畴,食先人之恩泽,□……□,世可延期。至五十一年,复受水荡,冲破石堤。五十二年仍照旧例,按亩派修石闸,办理不善,功甫毕,堤即破。五十四年八月,复集闸内同人,照原派田亩,延请石匠复修石闸凸桥,内筑堤至今。共费银一千两零,约定有私情买放闸过河入海者,合众呜官,罚银五十两修闸。至闸内买蓄塘鱼,按年租买所获鱼价,归入拖姑清真寺,作常住添修之项,永远为定。若有阻和纳售价□利者,呜官究治,仍罚五十两修寺。后之人享乐利者,其亦照斯例而继兴勿替焉。是为记。
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初十日鲁甸人公议
廪生马膺瑞撰书
(鲁甸民宗局马玉昆提供)
按:鲁甸桃源到拖姑之间本有水海,清代称为姑海。姑海,左侧有闸,地势较高,修于雍正九年(1731),当时系战乱之后,回民初落业斯土,为了发展生产即修闸灌溉田500多亩,是清代最早的水利工程。到乾隆五十四年(1789),共整修三次,将拖姑闸建为鱼塘,订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以养鱼收入作为清真寺的收入,以资养寺,开创了“清真寺有财产”的先河。因此,此碑与八仙清真寺碑是研究清初昭通回族以清真寺为经济社区标志的重要资料。
鲁甸牛头寨清真寺碑记(1808)
皇封浩荡,今将开辟鲁属,捐施产业原由开列于后。
盖闻吾之高祖马富、曾祖彩林,祖父廷瑚、廷顺,自雍正八年凯旋,九年招安,人民稀罕,烟火寥落,奉拨下鲁,报领田地。吾恐后世子孙忘其本源,故特之志之,以昭后世也。遐思吾之祖籍,自明朝初年起,住居江南柳树湾,俟又移居云南嵩明州,身居仕宦,田产累世,落籍沙甸,后又分居,搬于阿都,念经为师,石阳接请师父,坐寺管教,因劳身故。又闻小老祖送谱耒,至双产,因火焚之,故失落家谱矣。至乾隆三十六年始立清真寺,三十九年彩林将接买得玉流神之陸地捐于寺上,以作永远培补之资。四十三年,廷顺又买铺面一间,捐于寺上,培补修理之资。因于嘉庆十三年修复教拜楼,欠缺费用,特将此地退与本主,价银四十两。署云南昭通镇中营守府加三级记录六次马,讳文录,侄子龙功德:松树□棵放田十四亩,地银二两异姓助银□□两
□□□□年□月十六日
(鲁甸县民宗局马玉昆提供)
乐马厂清真寺碑记(1812)
唐贞观时,吾教始奉诏入中华,继则留衍四方。普天下莫不以清真本源为要道焉。凡系荟萃之处,必怀□□□□□□之心,此吾道之□□不可□易者也。
如滇南之乐马厂,实为名胜之区,吾教亲友何止亿万之广。乾隆年间,有捆载荣归者众,皆作起清真大寺,拜赞圣主诚修身立命之功。复于寺右咫尺,买地以建大坟。□月□□作报本穷源之行。前功继善,吾侪何以改作,因大坟地狭,不可多于营葬。复购海姓坟山一领,价银三十五两,钉石立界,四方宽阔,万事俱备,可谓吾教之尽美。窍思寺无积蓄,何以延留掌教以尽善,于是众心一举,公同乐助。凡买卖矿砂每两抽银一分。未及三载,聚少成多,买双刘姓水田陸地共计十三亩六分,价银五百两,坐落乐马寨,每年上纳秋米三斗二升六合条银一钱七分。四至载石,原买田地清丈执照文约交掌教收执,照按年应收田租米十一石四斗,地租银二两八钱,除三掌教每年养膳米三石六斗,看寺日用米一石二斗,其余银米领存寺内。倘遇□修补建,籍此可以众亲友,□□□□□□□□□,厂主者可以安居,没者得多以享清教之规。□□□□若不勒之贞石,□□久保其坚,故历登记以志不朽云云。
嘉庆十七年八月吉日公立
批捐抽公资,临安八属客籍无本回干涉□让
(鲁甸撒文清、戚发灿提供)
按:此碑原立于乐马厂,咸、同事变后移于鲁甸文屏清真寺。“吾教亲友何止亿(?)万之广”一语,表明厂区回民之众多,“有捆载者荣归者众”,表明当时回民经济状况是比较好的。“附批”表明,当时到乐马厂开矿的回民有本籍(即昭通人)和外籍两类。本籍的要“捐抽公资”,外籍的就不兴“捐抽”。
拖姑清真寺碑记(二)(1862)
窃闻穆民所在皆有清真寺。□□乃朝拜真主之地。鲁甸拖姑大寺,甲盖全镇。创建以来,历有年代,鲜有莫知其来由者。□□先辈传言,雍正年间,乌蒙开辟,各姓祖人,落籍于此,□正册各纳粮,报领土地,名曰玉盘,起修建清真大寺,然未完固。周围之地作常住。至乾隆年间,閤□人等,公捐路费,前往榆城、□□、赛老阿訇尊讳焕章,设帐于此,由外募化功德,复造唤醒楼。将□□之,遵照由单检立阿訇批收为据,前后历年风雨,几乎毁坏,有本寺告母孝廉马公讳膺瑞,升任四川游击,捐资修补,胞弟庠生锡瑞于道光初年,复游募化重修建,正继马金镕、马金鳌、阮在中复修粉饰,是年閤寺掌教绅耆复请马尚龙由东升厂募化功德,迭次重修,方为完竣。但寺上常住田地,前人报领之外,有后人好善乐施者,因由讼判入公者、有积德银两杜买者,虽为永远常住,悉未著明,历代年湮,不无废弛,因前人报领此地,捐资募化,修道延师,艰难辛苦,复后历代募化重修,增买常住,克笃前例,亦望世世子孙,永永年代、兴旺历数,同传不朽。现虽干戈烽起,而我朝尚在全盛。今视人心多奸弊,倘业后各姓不肖子孙翻悔,常住公田土地,则前人美意不凡,由此而设手,是以众曰:公议勒石,若有翻常住田,呜官窕治,罚银五十两入公。将此田地四至坐落及所捐姓氏来由录列于后。现奉上谕,总理乡老□统率閤寺人等,须尽心竭力,祈真主佑慈,贵圣搭救,后世脱离。善与人共者,自能乐与人同年,是为序。
一、寺之周围田地长□,前人报领,四至坐落有遵照,由单可据,现种百年无弃。
二、后闸常住,先年闸塘□养鱼,卖钱归寺,以作□碎修,有修闸石碑,现存在寺可据,后因闸塘废弛,闸下有水分之。□阮、马二姓与戚姓彼此争论,迭控在案未结。后阮、马二姓控督部堂,批府□□,将□之间有本寺绅耆马金镕,□□□从中息讼,公断闸塘抵断入清真寺,归公已为永远长住。东至戚、马姓地,南至马姓地,西至亦马姓地,北至齐闸埂。海心内常住田系阮立、阮履、阮云、开华、开科、开本等将嗣立田捐施清真大寺,□作永远长住,后世子孙不得翻悔,有捐白可据。其□海年银元分,秋来现拨在清真寺册名内上纳。坐落海心,东至阮长友田,南至小寺长住田,西至子沟,北至登贵田,马厂长住系税公项银,咸丰十年与饶姓、夏姓杜买,坐落水域海,大小九丘,东至饶姓田,南至河,西至山垴包,北至大埂脚。此长住田,放佃纳租,倘若佃户短租,另行招佃,不得久种。
同治元年六月吉日
本寺总理昭通府学武生马迎沛俗叙撰书
掌教兼办乡老马如山
总乡老马尚龙
乡老马尚龙、阮应忠、戚继全
率閤寺、众寺等同立
(鲁甸县民宗局马玉昆、戚发远、戚灿、贺炎华;统战部马永雄提供)
复修昭通西城清真寺碑记(1886)
盖闻善记善述,□□光昭于前人,而有守为,亦可垂裕夫后世。创始难,守成尤不易,凡事大于然也。□(念)我昭郡,追溯先年,自乌蒙改土后,即创建东西两寺,巍然可观,□有年,所不意咸丰六年遭兵燹,教民流离失所,两寺付之一炬。嗣平静复业,人民日兴,教士渐集,无所依归,于光绪七年有余友才倡首,酌商掌教马公文葆,以及乡老马公富所、马公仕元等暨閤众亲友。公同会议,询谋佥同,无不赞成,而一时急公好义者固不乏人,即相与醵金倾囊相助,能集腋成裘。于是采山购石、兴工动众,始得建立大殿三楹,并配厢房两阶过厅三间,不数月而全美告竣,虽未能两寺成产而得此西寺完工,则吾教礼拜念经者得其所。抑且表扬□圣道于□□矣:兹特勒碑刻铭告知同人,勿负众意之苦,冀使后辈以接踵而同德同心,共襄盛举。愿吾教后进之君子宜世世相传勿替云尔。以是为序。
钦加协镇衔郎补泰府特授昭通镇标左营游府匡勇马图鲁马功德银贰拾两
马富肆拾贰两五钱
李老师母壹拾两
(以下杨友富等104人共捐银566两)
大清光绪拾贰年桂月二十日閤郡首事人等公立
昭通西城清真寺民于1995年重修为阿拉伯式,原寺整体移送甘河,现将其楹联抄
有形有色,有人世以后,有能统压群里
无臭无声,无作为之中,无不归宗一主
教有渊源,不外孝悌忠信
道亦深远,常修性命身心
鲁甸文屏清真寺碑记(1896)
钦加四品衔特授云南昭通府分防鲁甸粮捕府祥、钦赐花翎特授云南昭通府镇标前营中军副府总□……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凡为之心,窃恐人知,得为至善。今鲁城北门外之清真寺,其由来之□,忽遇同治年间兵变之后,被无知匪徒毁拆罄尽。马公号祥典,乐捐数百金创建。鸠工见完,成华美之盛,前传经典,以化导子弟,尊重圣经,使人人有心为善,永享升平,共乐盛世,独而不以衿世,享八旬有五。先有幸天道默佑,族裔孝子贤孙萃聚一堂,□开名门。后有马公号之轩,善理父志,建此项不聚□,供给师堂,天存惠泽难周、乐捐水田五行,计三十亩,坐落马厂,四至有契可凭,外有马典荣之□□共银三十六两,□□□□,期积久利、生祖息,使其香资得以犹存,师堂亦久有助,令吾教门不侵占,实惠□□,知马父子创修置业,诚恐代远年湮,庻勒石以供永志。善君子践踏入室,□□善举,以为永垂不朽。
同寅道寺人等
光绪二十二年七月朔日
(鲁甸县撒义清、戚灿提供)
拖姑清真寺碑记(三)(1982)
吾回民乐马厂坟山,肇基于清乾隆年间,系全国穆斯林走厂墓地。历代因革,兵燹干戈而未尝波之,虽咸丰厄难,焚毁清真寺,村民逭逃,但墓地依然尚存。时值解放,该墓地更是古木参天,绿草丰茂。嗣后,时逢极左路线干扰,十年浩劫动乱,致使坟地横遭破坏,迨粉碎四人帮,三中全后后,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落实。斯时,吾民提申请,修复墓地,于公元1982年10月25日,政府拨给经费柒仟元,粮食五千斤,于是经民众商议,竖碑立传,彰明是非,借鉴今古,并遴选出代表十一人经办此事,于同年十一月十三日,由县委机关两人领导,诣墓地协商划界,栽桩确垠。新坟地四至沟岭为界,老坟地东至西75米,南至北85米,新老坟地四至勘明,各竖一碑,永志弗忘怀,拖姑之纪念,三碑犹然矣。于兹,尚冀吾民众精诚团结,恪遵教规、热爱祖国、拥护政府、同心协力、建设家园,终于福利欤。
公元1982年12月13日
鲁甸县回民立
回龙坝清真寺扩建序(1986)
清真寺为我教旗帜,拜主朝房,建造修葺乃众穆民之义务。考清嘉庆时,太师马七进廷碧祖率侄文选、文彪,始由威宁下坝迁徙黑石凹高桥。选、彪二祖及部分子孙在乌龙坝(后改回龙坝)开垦拓殖,遂建礼拜寺于薛家坪子。同治年间,官府屠戮回教,兵祸横起,回龙坝回族被迫远逃威宁。村舍遭焚,清真寺已被拆毁。木石砖瓦,挪盖武庙(按,靖安有武庙,已拆毁)。局势稍静,从乡亲方陸续搬回重建家园,乃议重建朝房。观回龙坝山环水绕人杰地灵,遂于清光绪初重建清真寺于此。至今已逾百年,子孙繁衍,族姓亦众、大师、松林、都民、核桃、李、陈、撒、周诸姓约173户,914人。圣道于迂曲中渐得展扬。各代教长守道护寺,功德每每有口传。闻首任教长马明月严格学规,悉心教授,后薛阿訇经武并传,马师台才诚德高品正,于千钧一发中守正教,聚礼开学,维护寺产,皆为守教爱寺之楷模。
八十年代起,政通人和,百废重举;圣教振兴,本寺渐得维修。马得才五师台激励倡导,众教胞万心同一。公元1986元初乃议筹扩展大殿。全寺穆民各竭其力,市、区、镇、村政府和各族领导均予关怀资助,教外友人亦有功德。计扩大殿百平方米,并建窑窝亭以壮观赏。功业告成,实感真主,尊大恩慈。为追本溯源,发扬我清真圣教,特立碑记,并将一应功德鐫列,以励我教后为。
公元1986年7月
重建回龙坝清真寺大殿序
穆斯林有代主治世之责,当以建拜主朝堂为义务。查我“太师马家之号吾始祖于明洪武十四年(1381)内因征南事奉拨来至贵州大定府属威宁州地方北门外下坝。”回龙坝之下坝马姓之祖人文选、文荣、文芳、文美、文彪兄弟五人,最迟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奉拨自贵州威宁至昭通卜居伍拉铺住。”历经清兵杀戮,三失三复,最后选回龙坝(乌龙坝)建村居住。曾于薛家坪子(礼拜寺坪子)建清真寺,焚毁后又建于回龙坝。据《昭通志稿》记,复建于嘉庆时。历代教长惧真主,奉古兰,传圣教,遵圣行,教化穆民,靖安在昭鲁被称为教门之地。
旧礼拜寺大殿几经扩建,仍不能容纳陈、李、周、孔、刘、撒、王、沙、白、丁、曾、洪、松林、开化、核桃树、独林军、菜家地等马姓会礼之众穆民;加之近年经济文化发展,在小堡子集镇挂靠回龙坝清真寺者渐日众。二00三年正月,现任管理组决定拆除原土木结构之大殿(约200平方米),重建钢混结构大殿,占地754平方米。新大殿宽敞明亮,得到全体告姆鼎力相助。远在昭通,沙甸、昆明、重庆、北京之穆民,畏惧真主,亦慕回龙坝之名,慷慨捐赠乜贴,使大殿于二00四年腊月古尔邦节竣工。为彰显于后代,共同爱护维护朝堂,公布公德名单于后:
昭阳区请安乡回龙坝
清真寺管理组2005年
《八仙桥序碑》译文
公元1986年,昭通市守望乡回民在民族乡政府领导下,在原八仙河上修石桥一座,八十高龄之大阿訇马才钧以阿文写序文,勒石于桥头,并由马光甫先生翻译为中文。译文如下:
奉普慈、特慈安拉之美名
万赞归于安拉,他把今生装饰和技术造化给人类。他把乐园的恩典给一切的穆民。安拉的慈悯降穆罕默德及其家属。
各级领导人,他们是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喜欢建设,凭着安拉的允许,在穆斯林地区修建了美丽的石桥,装饰这个大清真寺。
唉!众穆斯林,敬道色兰!
希望你们抓紧力行五功,这是安拉使是你们身差重任。同时你们还要遵守国家的一切政策法令,否则你们就会成为犯错误的人。在今生与后世属于罪人。我们求主护佑!
公元1989年6月(伊斯兰历1406年斋月)
昭通市牛角湾清真寺修缮记(1992)
盖闻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亲民,在止于至善。至善者,服务也,奉献也。故《古兰经》云:汝等当行善,真主至喜行善者。是知善之道,其来尚矣,穆斯林能不凛遵乎?
夫昭通牛角湾,本属汉晋千顷池故域。缘清雍正间,有威宁下坝马姓一支,随哈元生将军征战,挥师至此。军旅毕,喜此地山光水色宜人,遂家焉。雍正八年建清真寺一座,九堂一殿,如星拱月,山水因以增辉。乾隆二十七年,首次修葺,于殿堂之天花板添绘版画,规模备焉。山环列翠,霞蔚云蒸;碧波涌而鸥鹭翔,教化起而礼义兴;根深固于昭阳,名远播乎黔巫。八仙书院设帐于此,回回子弟就学于兹,不亦宜乎!
咸、同以还,回民屡遭不测;穆斯林衣食不济,古寺风雨飘摇,空望修葺,徒唤奈何,有年矣。
马君仲义,邑人也。早岁毕业黄埔,从戎抗日,解甲归里,躬耕寺侧。改革开放以来,目睹国运隆昌,穆斯林生活欣欣向荣,慨兴服务之志。1987年,受父老乡亲之托,主持修缮。老骥出枥,不辞辛苦。地、市、乡三级领导,殊多鼓励。一时襄赞如云,遂集腋成裘,筹款若干,砖石若干。指日经始,拆墙换柱,整地开沟,殿厦以支,九楼重盖,美轮美奂,何愧于创业之古人?
呜乎!区区之金,来之不易,一以当十,重奠百年之基,后来者能无悟乎?荀子曰:积善成德,圣心备焉。备圣心者,宜铭而彰之,是以为记。
大理李正清撰
昭通谢崇崐书
马仲义立石
1992年月16日
重修甘河清真寺望月楼记(2001)
大理李正清撰文
昭通杨正敏书丹
昭通古城之东五里,有梁子存焉。南连凤岭,北接龙岗,东滨八仙海、团山镇控;西临飞机场,元宝锁钥。地虽偏僻,却屏障郡城,交通滇黔,形胜称险。
梁分支派,丘壑起伏,平岗之上,草木蕃蔚,居庐隐隐;缓坡之下,阡陌纵横,稻菽飘香。有祥河斜贯其间,绿水清波,育养一方,民沐其泽,故名甘河。
甘河之地,明朝为禄氏土司所辖,统称朴窝,清朝以迄民国,概属东乡。解放后,或作乡、或作公社、或作大队,今划为村,隶守望回族乡。有马、刘、虎、锁等十余姓,为全滇回族之大社区之一。
经考谱验碑,复参以故老口传,确知回族移居于此已近300年矣。
清雍正六年至十一年(1728——1233),乌蒙改土归流后继遭兵燹,全境荡然兵荒,人烟稀少,田园荒芜,朝廷为弥其咎,招耕重垦。时贵州威宁下坝马姓四世祖承伯公之长公子马駩、次公子马骅昆仲二人,慨然兴辟土昭通之志,经乃父口唤,遂率族众乡邻赴昭通报领土地,马駩一系领有宋家山,马骅一系占籍甘河,此即回族移居甘河之始也。
马骅公自幼聪敏,颇识经书,道德高尚,为人正直,教门诚笃,誉满滇黔,乡望标各姓之首。且年富力强,抱负非凡,为创斯业,身先亲友,持苦耐劳,荜蕗兰缕以启山林,勤耕细作以辟田畴,伐木咚咚,以建庐室、逾一二载,村落成焉,人口蕃焉,家道立焉,甘河以此闻名遐迩,皆骅公之力也。唯骅公不以此而满足,喟然叹曰:积土成山,风雨兴焉,此固然也。而穆斯林有代主治世之责,若无清真寺之建,将愧对列圣先知,穆民后世安归?自今日始,当以建朝房为务。亲族闻讯,无不马首是瞻,众志成城,挥汗如雨,襄赞如云,雍正十一年(1733)清真寺遂拔地而起于平顶山之颠,殿宇宏敞,楼台高耸,为昭阳四大清真寺之一。不虞清政府腐朽不堪,推行民族压迫以图苟延残喘,于同治八年(1869)遣四川广武军临昭灭回,10月,酋目提督唐友耕驱虎狼之卒暴灭甘河回族,古寺焚为灰烬,村寨夷为平地,尸横枕籍,其残其暴,不可尽言。
同治九年(1870),甘河下坝马姓六世祖云南寻沾营守府马廷勳解职归里,佇立于清真寺焦土之上,徘徊于断壁残垣之间,故旧难觅,亲族无存,不禁潸然泪下。为重建家园,遂埋亲窖骨以安亡者,筑巢搭窝以招生者,并与族间贵州遵义府副将马廷俊、陕西下坝马关游击马廷亮、云南腾越营守府马廷雨、云南普洱镇中营守府马廷元、甲午科举人马廷琯等兄弟一道,重建清真大殿于上天井。此清真寺二次兴建之来由也,距今已130年矣。
民国十二年(1923),邑人马美斋绍绪前贤之德,兴办教育,成效斐然,唯以望月楼尚未重建为憾,而乡里又殷望至深,遂出面与乡老一道恢复望月楼,与昭城八角亭,凤岭望海楼鼎立而三,为昭阳平畴一胜,回、汉无不夸赞,距今又78年矣。
改革开放以后,星移斗转,甘河逢盛,经济飞速发展,文化空前提高,兼之社会安定,教门复兴,举族男女老幼无不欢欣鼓舞。而举首以望,望月楼墙倾柱朽,不堪重负,老态龙钟,飘摇于风雨之中,每以为耻。恒念先辈创业,呕心沥血,后代不守,贻笑大方。遂嘱托马才宪等乡老,指日筹画,剋日兴工。乡老等不负众望,敲木铎以集资,求贤士以顾问,聘技师以绘图,访良匠以施工,精心组织。自1999年春经始,至2001年夏,历时两年有余,费金人民币50万元,终成完壁。此即甘河清真寺第四次修建之始末也。
望月楼竣工,乡老马才宪请序于予,并邀登临,极目远望,昭通城鳞次栉比,夜来则万家灯火;甘河坝绿茵如毯,一派欣欣向荣。望月楼上,蓝天白云;望月楼下,男耕女织;望月楼中,经书朗朗,不禁心旷神怡,联想油生。夫回族文化,根盘西域,叶茂东土,阐乾坤之性理,穷人生之秘奥。入世则忧国忧民,出世则躬行圣道,两世之祥,一以贯之,为中华文化之奇葩。而甘河者,回族聚居之一隅也。先辈创业以来,甘乐斯土,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复又尊重汉、彝文化,适应古今潮流,终成参天大树,皆文化塑造之力也。当今世界,经济一体,文化多元,我回族须知,积极向上者进步,抱残守缺者落后,若离经背道,贩毒吸毒,逞强斗狠,则将自取灭亡,安拉之道,明示昭昭,甘河后生能不惧乎?诗云: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乐为斯文,愿与甘河父老共勉!
顾问:马礼贤、马贤立、马才钧、马明勤、杨鸿明(汉族)、锁贤彩、马武良、李兴啟(教长)
寺管会主任:马才宪
副主任:马才赛、马贤德
委员:李长有、马贤朝、马俊、马才仓、马才早、李长君、李长林、刘朝东、马能旺、马正荣、马才君、虎良培、李兴同、马应会、马永学、马友彪、虎记不早、马仲云、马贤早、马才雨、李文甫、马贤数、刘朝海、马才忠、马贤士、马贤等
设计:马敏辉
承建:刘永军
组织:马永昆
公元二○○一年十月季秋閤村立石
建修落水洞清真寺公德公地纪念碑序(1924)
尝闻古人之事酬疑易管,公得点水不能成河,独木不能成林,片瓦不能成其大厦。立公之事原以凑众为同心协办,为公忘家而成也,为家挟私、冷心散淡而后口也,所以管公之利皆最难也,利则今生,管财务疏糊乱用者,藐视音训。则今利也,未料后世之害也,害则今生。废苦奔公事,故今生误已事,顾公事则今生害也,故料后世有主赐之鸿利,为今利后必地业之苦、两世之穷,今害后必享天堂之乐,大限后两世之富。此所谓管公之难易成,利害之意也。
今吾方所建一寺院,原因吾元祖刘吉字瑞祥公自顺治十八年由陕西西安府起程,抱负才学,游历滇黔,行抵威宁,住于下坝传经立教,育二世祖四人,长希番,育三世祖八人,小房则秀公,育四世祖五人。吾祖系四世祖四房,文奎公于乾隆三十五年由威宁离祖创建昭通小乌蒙落水洞居住,育五世八公。原自人烟稀少,已朋从外方聚礼,后因变毁坏,仍二万余元,后随打石脚停止,俟日未动工。偶然庆幸谒见吾方搬接执事师长马君光廷阿訇在此领袖,承尹之热心公益、喜爱圣道,不辞千里跋涉,雪冷霜严,起早睡迟、舍容失脸,步于昭、威、鲁、大关属各方贵寺,挂有功德银洋二百余元之资,方加力修理。又有寺内公地,原因吾八房祖志朝公乏嗣,遗有田地,后被二房志洪公之孙刘忠达将此业售买私吞,后因忠达父子亡故,仍乏嗣,故特招赘高桥二老祖之后孙刘仁德为嗣。住居数年,后因仕德意愿回家,愿将此所有之产业以作抵补前日八房之业,要求寺上出银二十两以作忠达所遗之二孙女配嫁之资。此公私立有永杜后事合同二张,今将所立合同书明,立出合同字据文约入清真寺。
光绪三十四年,刘忠达亡故,膝下无嗣,继经亲商议,抱族侄刘仕德为嗣,后因仕德自愿回家,将三房之业抵补搭救,继经族商议,由寺上备银二十两交刘仕德以作忠达孙女,以作配嫁之资,自此所有落水洞之公私帐项以及仕德未借出之归约前后一概了结,二比公心悦意愿,并无逼迫。事情自了结之后永无异言翻悔,借故生枝等情,欲后有恶,特立合同为据。
经手凭:马光廷、李良臣,代字马尉南笔
刘正乾、刘正义、刘正和、刘仕德、刘仕林
今将所有捐公地住载界址录列于后:
撒阿訇之母捐陆地一塘,坐落夜麦地,东至大路、南至刘正山地、西至刘正云地、北至刘正艾地:押刘仕恩名下,仕恩押银已捐入公,业主翻悔,罚银一百元入公。落水洞门口坝子中间地一块,东至刘正帮地、南至中沟、西至刘忠明地,、北至刘正帮地。又尖角地一块,东南二至大沟、西至曾林秀地、北至刘仕福地。中一块,东至大沟、南至刘姓地、西至曾林秀、夏成寿地、北至刘仕海地。又树林内一块,东至刘仕海地、南至抵大埂子、西至刘正云地、北至刘正宗地。又蒋家包一块,东至刘正品地、南至刘仕福地、西至胡姓地、北至刘正地为界。
其捐之地大小共陆块,外有寺院住宅,地基系长房之九世孙刘正云成名回籍,约同相送,其有两厢过所,周围地点仍公投卖,东至大沟、南至老院子、西至大路、北至亦沟为界。
今存有老寺一间,今寺三间,南方厢房三路半、北方厢房三路、偏厦一路,外有坝子中间契纸一张、押约二张、臧姓合同一张,均交刘正义收执,有刘仕德合同一张交刘正和收存,有大沟边之契纸三张、买屋基纸二张均交刘正乾收存,屋基捐约一张,刘正义收存。望求祈主之恩赐,我族人中代出铁面无私、细心为公之贤才,世守以镇奸佞。
今将各方贵寺捐助功德银元录于左:
昭通清真寺亲友捐银四十五元玖角
鲁甸清真寺亲友捐银壹拾玖元捌角
龙头山清真寺亲友捐银捌元五角
错落清真寺亲友捐银柒元半
布嘎清真寺亲友捐银二十元零玖角
干河清真寺亲友捐银壹拾五元捌角
八仙营清真寺亲友捐银玖元肆角
顺田坝清真寺亲友捐银拾元捌角
高松树清真寺亲友捐银拾肆元半
高桥清真寺亲友捐银拾元柒角
新场清真寺亲以捐银贰元叁角半
大营清真寺亲友捐银五元陆角
黑石洼清真寺亲友捐银贰元捌角
鱼积清真寺亲友捐银柒元
回龙坝清真寺亲友捐银五元肆角
西历至圣迁都一千三百四十二年
东历中华民国十三年岁次甲子孟秋月中浣日立
附:此碑序由贵州省回族史专家刘砺先生提供,谨致谢。
昭通回民“极终会”序
按:民国十四年(1925)春,昭通罹霜、雪、雹之灾,浃旬逾月,饿殍遍野,老弱转死沟壑,数万灾民,四处逃荒。有万余人涌进昭城,皆倒毙于街头巷尾,其中回民不下千余人。时,昭城回民中长者慈士,悲悯之余,成立“极终会”,救饿殓死,度此劫难。其缘由始末,由云南省参议会议员回民张国桢先生撰序刻石,立碑于西城毛货街清真寺。碑毁于文革,现从马子云《昭通回族志》中录出。
盖闻理亲窖骨,古人尚有盛德。而收尸掩骸,吾辈当体古人善心,此古今大抵然也。吾昭自秋以来,收成欠薄,五谷不登,粮价高昂,忽增十倍。哀鸿遍野,民不聊生。迨至今岁春夏间,遭霜雪交加,冰雹为患,春收熟,聊有亦无济于事,至有食树皮、山茅野菜之户,实居多数。最可怜者,以泥代饭,名曰观音粉。然泥质何以滋养,多食则肠结身燥;无食则瘦毙堪悲。昭城附近,男妇老幼并四和逃难死者不下万人。此我昭城开辟以来,自古未有之奇荒也。巷口沿街,尸骸暴露,满山遍野,饿殍积存,日被雀啄食,夜受豺狼拖尸,骨散内离,身首异处,种种惨剧,目不忍见。同人等有见于此,是以约集磋商,组织会,定名“极终会”,专为收殓吾教死尸,分别男女,沐浴包裹,站拜掩埋而设。时值同教大队长沙德三先生,邮务局局长保至心先生首先发起,复有赞成者马君瑞廷、李君杰侯提倡,慈念相与,醵金共襄盛举,通函各生活上同教诸君,遐迩同仁。通都大邑当不乏殷实之家,倘能激发善心,广为劝募,借重大力,倾曩相助,踊跃慨输,幸多多益善,少少无妨。俾集腋成裘,细流成河,以便收殓尸骨埋葬,不但殁者永感泉下,存者当顶祝生前。幸得同仁撵聚洁净财务帛,广种福田,收买善果。兹特刻石勒碑,名垂万古,并得沾真主宏恩回奉,其功德更无量矣。以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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