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坐进办公室,一开电脑就看到新闻,The Cranberries的主唱Doloris去世了…….她才46岁啊……
若不是因为Doloris辞世而再度被提及,我甚至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听过The Cranberries的歌。但这只爱尔兰乐队,确实在我的高中时期,尤其是高考那段残酷的岁月里,给了我最多的慰藉,平复了我的愤怒和叛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2011年夏天,他们在北京五棵松开过一次演唱会,我曾经前往欣赏。从电脑里翻出了当时写下的观后感,小修后再次发出来,算作是对这位女歌手的凭吊。
20多年前的我,曾经那么那么的爱你,谢谢你陪我走过了人生中也许是最难的一段路。
Ode to My Cranberries
(2011 夏)
1
最近似乎是写了太多的演唱会,太多的电影。
歌舞升平,难道不是用来粉饰地球生活安全感日益匮乏这一严峻事实的最佳方式……
2
要我从何说起呢,且从那个叫做王靖雯的女歌手开始吧。
还叫做王靖雯的时候,她一点也不酷,会在演唱会上和观众聊天,会在TVB的综艺节目中跳俗艳的排舞,而且她还满自得其乐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改了个名字,她就彻头彻尾的变了一个人,对自己的过去不仅回避甚至否定。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有一群人姑息甚至追捧她的这种自我。
我当然也爱过王靖雯小姐,甚至是后来的王菲,但她的歌其实从来没有让我感动过,特别是她演出一副“容易受伤的女人”和“执迷不悔”这种歌都与我无关的态度时,我就彻底对她死心了。
Anyway,王天后的走红与大量的模仿借鉴当时欧美盛行的Alternative风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1993年的专辑“十万个为什么”中,她彻底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模式,造型上百分百的抄袭当时风头正劲的Bjork,唱腔和态度上明显扒上了Tori Amos的空灵和诡异,并有了那首让乐评人彻底爱上她的“冷战”。尝到甜头之后,在94年,她发行了自己演艺生涯中两张里程碑式地位的唱片,分别是粤语的《胡思乱想》以及国语的《天空》。
那时,她还叫王靖雯。
这两张唱片虽是同年发行,但在曲风上却有着显著的区别。《胡思乱想》中首次出现了窦唯和CY Kong的名字,无论是原创或是翻唱的作品都走彻底的欧洲Band Song路线。翻唱自The Cranberries “Dreams” 的“梦中人”因为被电影《重庆森林》选为插曲而唱到家喻户晓。她的演绎似乎和原唱相差无几,但声线始终是没有Doloris的金属感和厚度,只是用些花腔来欲盖弥彰。真正昭示了她日后唱腔模式的,是唱片中翻唱自Cocteau Twins的《知己知彼》和《胡思乱想》(选自专辑《Four Calendars Café》)。精研了Tori Amos,4AD厂牌的伪歌剧+伪摇滚的仙乐式唱腔对她来说只是信手拈来,承袭的毫无难度,并在窦唯的影响下,放入了更多的随性感。这次的翻唱也让她为国际乐坛所瞩目,Cocteau Twins甚至在《浮躁》这张专辑中为她度身打造了两首歌曲,也邀请她在自己的专辑中献声。之后的翻唱专辑《菲靡靡之音》,与其说是对邓小姐的致敬,更不如说是对Cocteau Twins的致敬,层层叠叠的和声与电音效果完全如出一辙。
这张《胡思乱想》让王靖雯彻底变成了王菲,那个乐评人的宠儿,夺去了《天空》这张唱片不少光彩。《天空》是专辑制作人杨明煌生前最后的遗作,他也是最了解王菲声音特质的人,将她那不成熟的仙乐式唱腔发挥到了极限,可以空灵(“天空”,“天使”),可以幽怨(“棋子”,“影子”),可以细腻(“矜持”,“眷恋”),可以摇滚(“不变”,“誓言”)。可以说,这是一张极好的展现了台湾情歌各种优点和王天后本人驾驭各种曲风能力的唱片,但它完全被低估了。
客观的说一句,The Cranberries对王小姐确实有影响,但也没那么大,更不像近期为了演唱会而铺天盖地的媒体宣传通稿那样,说翻唱了该乐队多首作品,模仿了该乐队的唱腔。The Cranberries没那么好模仿,也没那么好翻唱。你以为Doloris的唱腔已经是乐队的标志,那你就小看这乐队了。
爱尔兰这个神奇地方造就了一系列出色的歌手和乐队,并非巧合。
3
认识The Cranberries绝对不是因为王小姐的翻唱。93年的时候,他们那首“Linger”就已经大红大紫,在MTV台每日数十遍的播着。只是,后来能完整听到专辑,倒是因为天后的翻唱而有了引进版。一直以为那个画着黑眼妆,短发金色到发白的女孩儿只是会唱任性哀怨的情歌,却想不到,那张专辑里有着意想不到的憧憬、幻想、不满,甚至愤怒。
从那时起,这个乐队便成了我枯燥无味的高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各种课堂上,我和同桌都在手抄Doloris那些奇妙的歌词,讨论它的含义。
我们听着Ode to My Family,眼见青春虚耗的过程被地球另一角落的女人直白的唱着。
我们听着Linger,和女主角一起心碎。
我们听着Zombie,告诫自己不要像周围那些高考机器一样麻木。
我们听着I Can't Be With You,在每个补课晚归的黄昏骑着自行车大声的唱着。
《Everybody Else is Doing That, Why Can’t We》和《No Need to Argue》这两张专辑,帮我熬过了可怕的高考。直至进了大学,哥哥去香港度蜜月,带回了他们的新专辑《Tothe Faithful Departure》给我,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专辑的主题是生死离别,歌词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内省和释怀,曲风上除了有“When You’re Gone”和“Joe”这样的作品延续之前的抒情柔美,也有“Salvation”这样硬朗犀利的Hardcore Rock. 同样的风格也延续到了后来的《Bury the Hatches》和《Wake Up and Smell the Coffee》。
随着乐队解散消失,我也几乎不再听英文歌了。
4
“In the day, everything’s complex, there’s nothing simple, when I’m not around you.”
关于这次的演唱会,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不是亲自到现场的人,感受不到那种张力和震撼。一个40岁的女人,操着一把能披荆斩棘的好声音,一口气唱了5张专辑中近20首最为脍炙人口的歌曲。她几乎没说什么,也只换了一身衣服,卖力的一直唱着,偶尔弹一下吉他和键盘。但每首歌只要前奏一响,所有的人开始忘乎所以的尖叫,接着就是整齐动听的大合唱,台上台下的互动让人兴奋。
我一直在祈祷,只要能让我听到“Ode to My Family”,就算值回票价了。演唱会进行不到一半,我就听到了熟悉的吉他前奏,兴奋的大叫。
“Unhappiness was when I was young, we didn’t give a damn. ‘Cause we were raised to see life as fun and take it if we can.”
当她唱到“you did not find me, you did not find”,我的心被揪了一下,年少时的孤独无助全数涌回心头。
“Does anyone care?”
于是我又在想,如果能听到“When You’re Gone”就太完美了。几首歌之后,绵密的电音吉他响起,全场一起唱着“shoo do wa, shoo do wa”…….
“And I miss you when you’re gone, And it’s have to carry on.”
这是我在心底想对某些人说的话。
5
很久没有这样的经验,想听的歌都听到了,表演者的状态完美,音响效果震撼。
我很满足很喜悦的离场,心里想着,今年,这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