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天下”传统政治格局的形成及演变趋势
——以政权建构与族群聚合为中心
原文来自《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5年第2期
作者:李大龙
全文长15152字
东亚“天下”政治格局或称之为东亚国际关系“国际关系”是今人给予的定位,更多是体现着政权之间关系的平等,但古代东亚政权之间的关系更多情况下则是一种附属关系,有主次之分,因此用于说明古代政权之间关系并不是十分准确,这也是本文用东亚“天下”格局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外学界关注已久的话题,有学者从礼仪制度方面进行解析,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1]可以视为这方面研究的代表;有学者从以中国为中心的政治和朝贡关系方面进行解析,费正清《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2]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3]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4]可以视为代表。笔者则试图从藩属体制构筑的视角,以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形成和发展为例来解析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由传统王朝国家关系向近现代主权国家演变的轨迹,代表性著作是《汉唐藩属体制研究》。[5]应该说,单纯从某个视角皆很难准确而全面地解析东亚“天下”政治格局,但决定和推动东亚“天下”政治格局形成和运转的是其政治属性,笔者认为决定东亚“天下”格局形成和发展的因素虽然很多,但政治属性是第一位的,因此从朝贡的角度称之为“朝贡体系”、“朝贡制度”、“朝贡关系”、“朝贡贸易体系”等并不准确,不能反映其本质,还是称为“藩属体系”或“藩属体制”较为合适。[6]因此笔者认为从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视角似乎更能认清东亚“天下”政治格局演变的轨迹。
受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的制约,政权的建构和族群的凝聚虽然呈现区域性的特点,但一般而言,任何政权的建构和族群的凝聚都经历了由小到大的过程,而且这种建构和凝聚在多数情况下是反复进行的。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东亚地区政权结构和族群凝聚的发展趋势则呈现前后两个明显不同的时期。近代以前,由于没有来自域外势力的影响,政权的建构和族群的凝聚基本是在传统王朝尤其是以中国中原地区为中心的王朝主导下进行,呈现区域内自然凝聚的状态;近代之后,以西方为主的域外势力不仅开始介入乃至推动东亚地区的政权建构,而且兴起于西方的近现代主权国家理论传入东亚地区,在将东亚地区的政权结构和族群凝聚引向主权国家的同时,也推动了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东亚地区完成了由传统王朝时代向近现代国际关系的转变。[7]因此,下面笔者试图从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视角来揭示东亚“天下”格局由传统向近现代国际关系发展的轨迹,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东亚“天下”的范围及其自成体系的自然环境
之所以对东亚的范围要首先做出界定,是因为本文要讨论的东亚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地理范围,而且是东亚历史上诸多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舞台。对于中国古人而言,局限于对地理环境认知的范围和对皇权的崇拜,一般情况下将东亚区域称为“天下”。“天下”的范围虽然是随着人们的认知水平而扩展的,但“天下”的百姓基本上由“夏”、“夷”两大族群构成,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天下”乃以郡县为核心的皇帝政令可以实施的范围,所谓“大赦天下”即是此类;广义的“天下”则是以“夏”的居住地为中心,包含了更广阔的“夷”的分布区,是人们可以认知的区域。[8]后者则是本文标题中“天下”的使用范围。
费孝通先生在阐述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时有如下描述:“任何民族的生息繁衍都有其具体的生存空间。中华民族的家园坐落在亚洲东部,西起帕米尔高原,东到太平洋西岸诸岛,北有广漠,东南是海,西南是山的这一片广阔的大陆上。这片大陆的四周有自然屏障,内部有结构完整的体系,形成一个地理单元。这个地区在古代居民的概念里是人类得以生息的、唯一的一块土地,因而称之为天下,又以为四面环海所以称为四海之内。这种概念固然已经过时,但是不会过时的却是这一片地理上自成单元的土地上一直是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9]费先生的这一认识尽管关注的是中华民族的凝聚,是从中华民族的形成视角确定的,而不是着眼于整个东亚地区政权格局的演变和族群的凝聚轨迹,但对我们观察东亚“天下”格局的演变和族群凝聚还是有着极高的启示价值。只不过笔者认为我们观察的范围应该放得更大些,要将西伯利亚、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及东南亚、中亚各个地区都纳入进来,甚至在某些时候还要旁及南亚次大陆等地区。
因为东亚历史上“天下”的范围包括了上述辽阔的区域,描绘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主要轨迹的所谓“二十五史”叙述的范围虽然以中国中原地区(郡县区域)为中心,但基本上也体现了中国人对“天下”范围的认知和这一认知的发展。
《史记》和《汉书》、《后汉书》奠定了中国正史记述东亚“天下”范围的基础。司马迁虽然遭到了汉武帝的不公正处罚,但还是迎合汉武帝构建“大一统”战略的实施而编纂了《史记》,匈奴、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大宛等被纳入《史记》的列传系列及将匈奴等族群塑造为华夏分支即是明确的表现。[10]《汉书》和《后汉书》则不仅继承了《史记》的记述方式和思想,而且将之进一步发扬光大。如果说《汉书》将记述的范围扩大到了中亚及南亚次大陆,那么《后汉书》之《东夷传》、《南蛮西南夷列传》、《西羌传》、《西域传》、《南匈奴列传》和《乌桓鲜卑列传》不仅将今天我国东北地区的夫余、高句丽、沃沮、秽貊等纳入其中,也将日本列岛的倭国、朝鲜半岛的三韩(马韩、辰韩、弁韩)也纳入叙述范围;不仅将西汉武帝所设置的交趾、日南、珠崖、儋耳等九郡范围纳入叙述之中,也将哀牢夷、交趾之南的越裳国、各郡“徼外蛮”[11]等纳入叙述之列;不仅将西羌、西域各国的情况详述,而且将條支国、安息国、大秦国、大月氏国、天竺国等纳入叙述之列。有学者认为《汉书》、《后汉书》“民族列传的增减实际上反映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变化”,[12]针对多民族国家中国构建而言这种认识无疑是十分准确的,但叙述范围的扩展也是“天下”认知范围扩大的表现,而这种扩大一方面反映了作者对东亚“天下”范围的认知在扩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随着交往范围的扩展,政权构建和族群凝聚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魏晋南北朝时期东亚虽然没有主宰“天下”的“大一统”政权,但这一时期的诸部正史依然沿用了前代各史开创的记述方式,记述的范围在前代基础上有所拓展,反映了各政权内部族群凝聚的情况及对外联系的状况。以《魏书》为例,其列传第88记述了高句丽、百济、勿吉、失韦、豆莫娄、地豆于、库莫奚等我国东北地区和朝鲜半岛族群凝聚的情况;列传89记述了氐、吐谷浑、宕昌、高昌、邓至、蛮、獠等族群的分布和凝聚情况;列传90则在分记鄯善、且末、于阗蒲山、悉居半、权于摩、渠莎、车师、且弥、焉耆、龟兹、姑默、温宿、尉头、乌孙、疏勒、悦般等狭义西域境内分布的族群基础上,对波斯、大月氏、安息、大秦、罽宾、南天竺等中亚、南亚次大陆的族群分布也有记述。
隋唐时期,东亚地区出现了隋、唐、突厥等辽阔地域内实现“大一统”的政权,因而记述这一时期历史的《隋书》、《旧唐书》、《新唐书》记述的范围有了很大拓展,几乎囊括了整个亚洲,并波及了欧洲东部地区,反映了时人对广义“天下”范围的认知。以《新唐书》为例,其列传中《突厥传》记述了突厥汗国构建的过程及其对辽阔北亚草原族群凝聚的情况;《吐蕃传》则记述了吐蕃政权建构的过程及其对青藏高原、陇右和西域地区族群凝聚的情况;《回鹘传》则记述了回鹘汗国构建的过程及其对草原众多族群凝聚的情况;《沙陀传》记述了沙陀汗国的构建情况及其族群凝聚的状况;《北狄传》则记述了契丹、奚、室韦、靺鞨、黑水靺鞨的凝聚情况及渤海政权的建构;《东夷传》则记述了朝鲜半岛北部地区的高丽(高句丽)、半岛中南部新罗、百济以及日本、流鬼等政权建构与族群凝聚的情况;《西域传》记述了泥婆罗、党项、东女、高昌、吐谷浑、焉耆、龟兹、疏勒、于阗、天竺、摩揭陀、罽宾、康、宁远、大勃律、吐火罗、谢、识匿、个失密、骨咄、苏毗、师子、波斯、拂菻、大食等政权的建构及族群凝聚的情况;《南蛮传》记述南诏、环王、盘盘、扶南、真腊、诃陵、投和、瞻博、室利佛逝、名蔑、单单、骠、两爨蛮、南平獠、西原蛮等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历史。《新唐书》记述范围的拓展,不仅仅说明了唐代人对“天下”的认知范围有了很大扩展,更重要的是唐王朝将更多的族群纳入了多民族国家中国的构建过程中,且这一建构过程也波及并带动了更大范围内的政权建构和族群整合。
进入唐宋元时期以后,《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舆地广记》、《舆地记胜》、《方域胜览》、《大元一统志》、《圣朝混一方舆胜览》等记述多民族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专门性著作开始不断涌现,而且明清两朝也都有官方修纂的《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等专门记述王朝的疆域,尤其是清朝,先后刊布了康熙、乾隆、嘉庆三部《一统志》,详述大清朝的疆域沿革和政区设置。[13]受此影响,《元史》、《明史》、《清史稿》等正史记述的“天下”范围更加广大。如果说《明史》记述的范围是航海技术发展的结果,不能准确体现明代的“天下”范围,那么《清史稿》的作者认为清朝疆域广大:“太祖、太宗力征经营,奄有东土,首定哈达、辉发、乌拉、叶赫及宁古塔诸地,于是旧藩札萨克二十五部五十一旗悉入版图。世祖入关翦寇,定鼎燕都,悉有中国一十八省之地,统御九有,以定一尊。圣祖、世宗长驱远驭,拓土开疆,又有新藩喀尔喀四部八十二旗,青海四部二十九旗,及贺兰山厄鲁特迄于两藏,四译之国,同我皇风。逮于高宗,定大小金川,收准噶尔、回部,天山南北二万余里毡裘湩酪之伦,树颔蛾服,倚汉如天。自兹以来,东极三姓所属库页岛,西极新疆疏勒至于葱岭,北极外兴安岭,南极广东琼州之崖山,莫不稽颡内乡,诚系本朝”,并没有对域外的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做系统记述,而是从卷526至卷529列《属国传》记述朝鲜、琉球、越南、缅甸、暹罗、南掌、苏禄、廓尔喀、浩罕、布鲁特、哈萨克、安集延、玛尔噶朗、那木干、塔什干、巴达克山、博罗尔、阿富汗、坎巨提等和清朝关系密切的政权的建构情况及其辖境内族群的凝聚状态。
应该说,上述例举的对东亚“天下”范围的认知虽然代表了中国史书记述的一般看法,而且也是围绕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建构和族群凝聚为中心展开的,但也说明了在中国古代的认知体系中西起帕米尔高原,东到太平洋西岸诸岛,南自东南亚,北至西伯利亚的辽阔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舞台。毫无疑问,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建构和族群凝聚是推动这一区域政治格局演变的主要动力,与此同时,在少有域外强大势力进入的情况下,[14]历史上活动在这个舞台之上的众多族群,在建构各自政权的同时相互碰撞,并形成了亲疏不同的关系,共同推动着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由传统王朝主导向近现代国际关系演变。
二、东亚“天下”自然状态下政权建构的主要形态
因为“天下”的称呼产生于中国中原地区,而且将“二十五史”综合观察可以透视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形成轨迹,所以其描述的范围体现了“中国”的视角,但由此也可以窥知整个东亚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主要特点。
在东亚“天下”辽阔的范围内,分布着众多的族群,由于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差异,中国古人将其分为五大不同的类别,这就是影响深远的《礼记·王制》所载:“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这是在先秦时期就形成的中国古人的族群观(今人往往称之为夷夏观或民族观,但严格说并不准确),虽然其认识的范围有限,但对于中国古人认知和区分“天下”族群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秦汉之后形成的“天下”即由“夏”、“夷”构成的“二元”结构观念即是在其影响下形成和发展的。[15]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不仅导致了不同文化的出现,而且为了生存和共同的利益,不同族群在凝聚形式和政权建构方式上也存在较大差异,[16]但司马迁在《史记》中对这些族群和政权结构特点的归纳给人很多启发。
在《史记·大宛列传》中,司马迁以匈奴和中原族群居住的特点将众多政权和族群划分为“城邑”和“行国”两大类。《史记·大宛列传》中有多处使用“行国”一词:
“乌孙在大宛东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与匈奴同俗。控弦者数万,敢战。故服匈奴,及盛,取其羁属,不肯往朝会焉。……康居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与月氏大同俗。控弦者八九万人。与大宛邻国。国小,南羁事月氏,东羁事匈奴。……奄蔡在康居西北可二千里,行国,与康居大同俗。控弦者十余万。临大泽,无崖,盖乃北海云。……大月氏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居妫水北。其南则大夏,西则安息,北则康居。行国也,随畜移徙,与匈奴同俗。”
与此同时,有多处提及“城邑”之国:
“大宛在匈奴西南,在汉正西,去汉可万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有蒲陶酒。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子也。有城郭屋室。其属邑大小七十余城,众可数十万。其兵弓矛骑射……而楼兰、姑师邑有城郭,临盐泽……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数千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麦,蒲陶酒。城邑如大宛。其属小大数百城,地方数千里,最为大国。……大夏在大宛西南二千余里妫水南。其俗土著,有城屋,与大宛同俗。”
司马迁“城邑”国和“行国”的划分虽然是针对西域及其附近地区族群凝聚和政权存在的状态而进行的,但对我们认识历史上东亚“天下”中的众多族群和政权的存在状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众所周知,农耕、游牧与渔猎是东亚众多族群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但从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视角看,农耕和游牧相对于渔猎却主导着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方式和形态。也就是说,我们也可以按照司马迁的“城邑”国和“行国”的标准来区分东亚历史上存在的众多政权和族群。民国学者胡焕庸以黑龙江省瑷珲(今黑河)、云南省腾冲为南北两极将中华大地划分为东西两半区域,并指出:“此东南、西北两人口区域之分垒,与全国种族之分布,亦殊相合,东南半壁为纯粹汉人之世界,惟西南山地,有少数异族杂居其间;西北半壁则汉人殊少,除‘甘肃孔道’及新疆境内有少数汉人以外,其余均为满蒙回藏各族之领域,此区以内,面积虽广,人口则少,境内各地,盖大部为不毛之沙漠,与积雪之寒漠,仅极少数之水草地,可供畜牧或耕种之用。”[17]胡焕庸如此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认同了司马迁的说法。但是,从史学发展的成果看,以往学者们多从“城邑”国或“行国”某一个方面去解构人类发展的历史,并且留下了大量的经典著作。从“城邑”国视角阐述东亚历史最为显著的是中国学者的著作,尽管王朝史观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被广泛质疑,但几乎所有的通史著作还是沿用王朝兴替的轨迹构建叙述框架,其他尤其是边疆地区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历史则属于从属乃至点缀的状态。而西方学者则有将边疆地区尤其是草原地区游牧行国和游牧族群凝聚的历史独立于农耕族群之外进行阐述的倾向。法国学者勒内·格鲁塞的《草原帝国》、[18]美国学者拉铁摩尔的《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19]狄宇宙的《古代中国及其强邻——东亚历史上游牧力量的兴起》、[20]日本学者江上波夫的《骑马民族国家》[21]等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近年来出现在美国的“新清史”学派试图否认满族的汉化过程及满汉之间的融合,强调清朝与众不同的“满洲”元素,进而和中国学者形成了某种对立。[22]笔者认为形成对立的根源在于学者受到了单一民族国家理论的严重影响,从不同的视角将东亚众多政权的构建看成了单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实际上这些族群凝聚形成的政权和我们现在所认为的民族国家并不是一回事,多数情况下是以某一族群为核心将其他更多族群凝聚在一起的政治体,而这些族群是否会被整合为一个我们现在所认为的民族,要取决于这个政治体存在的时间长短。一般而言,政权的出现是族群凝聚的结果,政权的存在不仅为辖境内部族群的整合提供了环境保障,而且也为更大范围内族群的进一步凝聚提供了可能。诸如汉朝的存在为境内族群整合为汉人提供了环境保障,同时随着在边疆地区统治秩序的构建,也为其他族群融入汉人之中提供了可能。但是,由于农耕族群凝聚而成的政权较游牧行国更为稳固,存在的时间相对长些,为族群内部的进一步凝聚和整合提供了有利条件,加之定居生活的限制,族群凝聚和整合的结果更容易形成我们现在所认为的民族。对于边疆地区尤其是草原游牧族群而言,游牧行国的出现虽然也为族群凝聚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族群凝聚的结果往往在游牧行国崩溃之后难以保持,很快就变成了其他游牧行国和族群凝聚的组成部分。《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载:“和帝永元中,大将军窦宪遣右校尉耿夔击破匈奴,北单于逃走,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匈奴游牧行国灭亡导致了游牧族群凝聚为匈奴人的结束,而鲜卑兴起于草原之后,所谓“匈奴余种”则放弃了成为匈奴人的可能,通过“自号鲜卑”的形式成为了鲜卑族群的组成部分。“匈奴余种”变为“鲜卑”就是这方面的很好例证。
基于上述认识,从推动政权建构和族群演变的视角,大体上我们可以将东亚历史上的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分为五大类别:
(一)以汉、唐王朝为代表的以农耕族群为主体构建的王朝和族群凝聚。按照汉文史书的记载,农耕族群的凝聚和构建政权的努力要早于游牧族群,就东亚地区而言,被称为先秦时期的夏、商、周三朝及实现中原地区“一统”的秦朝,尽管也实现了对部分农耕族群的凝聚,夏人、商人、周人、秦人称呼的出现即是标志,但汉朝的出现则固定了这种凝聚的结果,汉人的出现是其表现。在魏晋南北朝之后出现的唐朝,不仅巩固了中原地区之前族群凝聚的结果,而且将农耕族群构建政权的能力发挥到了极致,构建起来包括草原游牧族群等众多族群在内的“大一统”王朝。
(二)以匈奴、突厥、薛延陀、回纥等为代表的游牧行国和族群凝聚。与农耕族群政权建构和凝聚相对应,草原游牧族群也进入了游牧行国的构建过程,东胡、乌孙、大月氏等政治体的出现即是标志,而与秦汉对峙出现的匈奴则实现了对草原族群的凝聚和整合。隋唐时期,突厥、薛延陀、回纥等也先后在构建游牧行国的过程中实现了对草原族群的凝聚和整合。这些游牧族群构建的行国,尽管在与农耕王朝的对峙中最终处于劣势,但都完成了以北部游牧族群为核心的游牧族群的凝聚,因此可以视其为实现草原游牧族群凝聚的代表性政权。
(三)以北魏、辽、金为代表的以游牧族群为核心构建的、实现局部“一统”的政权和族群凝聚。汉代之后,草原游牧族群在与农耕族群的互动中取得了一定优势,其标志即是游牧族群在游牧行国基础之上构建的政治体,囊括了部分农耕族群和农耕地区,而政权的构建形式也呈现由游牧行国向农耕王朝转换的方向发展,一方面说明在两大族群的互动中游牧族群起到了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两大族群的凝聚和融合是族群互动的发展趋势,北魏、辽、金政权的出现即是这种互动和凝聚的主要表现。
(四)以元朝、清朝等为代表的“大一统”的政权和族群凝聚。蒙元时期,蒙古汗国的出现将草原游牧族群的凝聚带入了一个新时期,而众多草原游牧族群的蒙古化以及元朝的出现不仅标志着游牧族群的凝聚基本完成,而且推动着农耕族群的进一步凝聚,契丹人、女真人、渤海人被纳入到汉人之中即是显著标志。其后,农耕族群构建的明朝虽然将元朝势力驱逐出了农耕地区,但蒙古作为游牧族群凝聚的结果则一直主导着游牧族群政权的建构,并最终成为女真人构建后金政权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正是有了蒙古势力的大力支持和加入,“满洲”混合了农耕、游牧和渔猎的多种成分,构建起了后金政权及其发展而来的清朝,实现了东亚以中原地区为核心的辽阔范围的“大一统”,开始了对这一区域内众多族群的凝聚和整合。
(五)以朝鲜、越南、日本等地区出现的政权为代表的附属政权和族群凝聚。在以中原地区为核心的农耕族群和以中国北部草原地区为核心的游牧族群的互动过程中,活动在朝鲜半岛、日本列岛、越南等中国周边地区的族群也在通过建构政权而实现着族群的凝聚,但这些地区的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往往会受到上述两大族群政权建构和凝聚的严重影响而处于“半独立”附属状态。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上述五大类别的划分并非十分严格和准确,其原因在于笔者划分类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助于说明东亚地区的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在不同地区呈现不同的特点而已。以中原地区农耕族群为核心构建的政权和以草原地区游牧族群为核心构建的游牧行国,在完成各自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过程中结成了不断碰撞、重组的密切关系,进而将东亚其他地区的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裹挟其中,主导着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和发展。
三、东亚“天下”政治格局构成的常态及其发展趋势
五大类别的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状态,反映着东亚“天下”政治格局中众多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一般特征,而将这些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联系在一起的则是诞生于中国中原地区农耕族群中的“天下”观及其实践。其中北部草原地区游牧族群对这种观念的继承、发展以及不断加入,导致了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最终结束于清代,并随着西方外部势力的介入,近现代主权国家理论的传入,实现了由传统政治格局向近现代国际关系的转变。
滨下武志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一书中从经济关系的视角对清代中国与周边的关系做了如下图示。[23]
对于滨下先生的上述图示,笔者认为单纯从经济关系的视角解读清代东亚各政权或族群之间的关系是不完整的,因为清朝构建的“天下”体系首先是从政治角度出发的,经济、文化的交流是体系构建起来之后衍生出来的结果,[24]因此虽然不完全赞同滨下先生的解读,但却认为用这个简图也可以说明清代的东亚政治格局是以清朝为中心的“天下”,是以中国中原地区为核心历代王朝构建的藩属体制,进而推动东亚“天下”格局演变在清代的一个例证。也就是说,这一简图所反映的清代东亚“天下”政治格局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其中农耕和游牧族群及其互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面对星罗棋布、形式不同的政权和族群,中国古人并没有将其视为一个个孤立存在的个体,而是将其看作是“天下”中相互联系的不同部分,由此形成了东亚特有的“天下”观念,并影响着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
先秦时期中国古人的“天下”观如上述是由“中国、戎、夷五方之民”构成的,随着秦汉对中原农耕地区的“统一”,尤其是汉朝持续4个世纪之久的“大一统”,“天下”是由“夏”、“夷”构成的观念逐渐形成,中原农耕地区在东亚政权建构中的核心地位也日益为众多族群包括游牧族群所接受。至唐代,以中原农耕地区和农耕族群为核心的“天下”体系已经完成建构,相关理论和观念也逐渐形成并成为主导思想,这就是《旧唐书·李大亮传》载李大亮的如下表述:“臣闻欲绥远者,必先安近。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于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驭夷狄以权,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自陛下君临区宇,深根固本,人逸兵强,九州殷盛,四夷自服。今者招致突厥,虽入提封,臣愚稍觉劳费,未悟其有益也。然河西氓庶,积御蕃夷,州县萧条,户口鲜少,加因隋乱,减耗尤多。突厥未平之前,尚不安业;匈奴微弱已来,始就农亩。若即劳役,恐致妨损。以臣愚惑请停招慰……”对于“中国”和“四夷”的关系,温彦博、裴矩则将其比喻为“中国之于夷狄,犹太阳之对列星,理无降尊,俯同藩服”。[25]也就是说,无论是“五方之民”还是“夏”、“夷”构成的“二元”体系,都是一个整体,只不过这个整体被比喻为树或星系,且有了主次之分,中原农耕地区及其在农耕地区活动的农耕族群被视为“本根”或“太阳”,而“四夷”地区和“四夷之人”则被看作是“枝叶”或“列星”。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农耕族群先是在先秦时期构建起了以王幾为中心的五层结构的政权体系,即《国语·周语上》所载:“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五层结构的政权体系,随着秦汉朝的出现,发展为由郡县、特设机构、藩臣(藩国)构成的藩属体制,并在唐朝时期有了进一步发展,对此笔者在《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有系统阐述。[26]由此,农耕族群构建藩属体制以保护农耕地区(被视为中国,多数情况下是指汉代的郡县区域)安全的努力,成为了推动东亚地区众多族群发生政治乃至经济、文化关系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
从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看,农耕族群虽然构建起来以藩属体制为特征的政治体,并不断巩固着农耕族群凝聚的结果,但却面临着持续不断的来自北部草原地区游牧族群的南下压力和威胁,长城防御体系的出现即是为了克服这种压力和抵御威胁的主要表现。但是,客观现实却是,北部草原地区游牧族群构建的游牧行国虽然不像农耕族群所建政权那样被后世政权或学者确立起前后相继的有机联系,但南下侵扰农耕地区进而建立游牧和农耕混合政权却是这些游牧族群共有的愿望和企图,由此在东亚历史上游牧族群的不断南下成为推动东亚众多族群互动的又一个主要动力来源。对于游牧族群的南下,法国学者勒内·格鲁塞撰著的《草原帝国》梳理了从上古开始到清代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欧洲学者认识东亚游牧帝国与中原农耕王朝之间互动关系的代表性著作。他对东亚北部游牧族群的频繁南下做了如下阐述:“13世纪的忽必烈的功绩只不过是4世纪的刘聪和5世纪的拓跋人的重复。又过二、三代后(如果不被某次民族起义赶出长城的话)这些中国化的蛮族们除了丧失蛮族性格的坚韧和吸收了文明生活的享乐腐化外,从文明中一无所获,现在轮到他们成为蔑视的对象,他们的领土成为那些还留在他们土生土长的草原深处的、仍在挨饿的其他游牧蛮族垂涎的战利品。于是,上述过程又重复出现。”[27]勒内·格鲁塞将游牧族群和农耕族群分别看成了“独立”的个体,试图从单一民族国家的视角去审视这种互动,自然不能很好理解这种“重复”的意义。因为农耕文明对于游牧族群的发展而言是无意义的,这大概也是勒内·格鲁塞认为游牧族群“从文明中一无所获”的主要原因。实际上,从整个东亚的历史长河看,东亚游牧族群频繁南下的这种“重复”如果从农耕与游牧族群互动、共同构建多民族国家的视角,其意义却是非凡的。因为这种“重复”的南下不仅给东亚各族群的互动带来了动力,促使“天下”政治格局发生演变,蒙古汗国以及元朝给东亚“天下”政治格局带来的变化即是有力证据,而且这种“重复”的南下也积极推动着农耕族群和游牧族群的凝聚,每次“重复”都会推动游牧族群和农耕族群的凝聚和整合,最终促成了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形成和发展。
基于此,笔者认为不断变动是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常态,而以中国中原地区为核心构建藩属体制的政权或族群,以及不断南下并加入到这一行动中的游牧行国或族群是推动东亚“天下”政治格局演变的主要动力,因此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建构进程决定着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状态。而在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建构中,农耕族群和游牧族群的互动决定着其建构进程,依据游牧行国的兴衰历程、游牧族群的聚散转变及其与王朝藩属、农耕族群互动的轨迹,笔者将游牧行国与王朝藩属的互动过程做以下阶段划分:
(一)先秦至秦汉时期(公元1世纪之前),匈奴游牧行国的出现及与汉朝藩属体系的碰撞、对峙和交融。这一时期,随着秦汉朝的出现,农耕族群完成了政权的建构及族群的凝聚,夏、商、周、秦、汉政权的出现及夏人、商人、周人、秦人、汉人称呼的先后出现为我们揭示了其发展轨迹。与此同时,游牧族群开始出现于北部和西部草原地区,经过长期的凝聚发展,至战国时期形成了东胡、月氏、乌孙、匈奴等几个大的游牧行国。秦汉之际,匈奴游牧行国得到进一步壮大,不仅涵盖了整个北方草原地区,而且兼并了东胡、月氏、乌孙等行国,将势力扩展到东起辽河,南至黄河以南,甚至整个西域,都成为了匈奴游牧行国的范围。西汉初至甘露元年(前53),匈奴游牧行国和汉朝藩属体系进入碰撞、对峙阶段。甘露二年(前52),随着呼韩邪单于南下降汉,匈奴游牧行国虽然地位特殊,但依然是汉朝藩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状况一直保持到永元三年(91)北匈奴单于“逃亡不知所在”。[28]在这一时期,游牧行国形成和发展的突出特点是,匈奴在众多游牧行国中异军突起,不仅构建起了东起大兴安岭,西至葱岭,涵盖整个北方草原地区的游牧行国,第一次以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的形式和农耕族群及王朝藩属形成对立,并开展互动关系,而且实现了对游牧族群的第一次凝聚和整合,游牧族群呈现匈奴化趋势。
(二)从“匈奴遁逃”到北魏灭亡,是游牧行国发展和农耕政权实现对峙的时期,时间大致从永元三年(91)到永熙三年(534)。这一时期,农耕族群建立的东汉逐渐软弱,并最终分裂为魏、蜀、吴三国,经过西晋的短暂“一统”、“五胡”(匈奴、鲜卑、羯、氐、羌)中原争霸,最终农耕与游牧族群所建政权实现了对峙。而游牧族群的凝聚过程则是,以鲜卑人为主体建立起来的游牧行国强大起来,先是檀石槐在延熹年间(158—165)建立了覆盖北部草原地区的游牧行国并拒绝了东汉王朝的册封,后是拓跋鲜卑人力微在魏甘露三年(258)迁徙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北),晋太元十一年(386)拓跋珪立国为代,后改称魏,史称北魏。在游牧行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魏,不仅将势力范围涵盖了整个北部草原地区,一度定都洛阳,将黄河中下游流域农耕地区也纳入了有效控制之下,而且将农耕族群建立的王朝势力压至长江流域,形成了二者的对峙,甚至使农耕族群的历史书写发生了根本改变,在游牧行国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北魏,也成了“中国”王朝的“正统”之一。
(三)从北魏分裂至唐朝灭亡,是农耕政权发展并将游牧族群纳入其藩属体制之中的时期,时间大致从东魏太平元年(534)到后梁开平元年(907)。这一时期,进入黄河中下游农耕地区的游牧族群逐渐融入农耕族群,而在北方和西方草原地区则先后出现了柔然、突厥、吐蕃、薛延陀、回纥(回鹘)等游牧行国,虽然一度和王朝藩属形成对峙,但随着游牧族群为主的隋唐王朝的出现,多数情况下则是王朝藩属的组成部分。
(四)从后梁开平元年(907)到明朝建立(1368),是游牧行国和农耕政权互动的第四个时期。这一时期,游牧族群建立的政治体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游牧行国的范畴,其涵盖的范围不仅涵盖了草原地区,也向农耕地区拓展,进而与农耕族群政治体形成隶属关系,甚至将辽阔的农耕地区纳入有效控制之下。先是契丹对后晋的积极扶持,后晋皇帝石敬瑭称“儿皇帝”,燕云十六州成为辽朝的有效控制范围,进而与北宋王朝对峙;后是女真建立的金朝不仅取代辽朝成为草原霸主,而且在绍兴十一年(1141)迫使南宋达成“绍兴和议”,以淮河为界,南宋称臣,“中国正统”换位。最后是蒙古兴起草原地区,蒙古汗国不仅将游牧行国的优势发挥到极致,而且第一次实现了游牧族群主导的中华大地所有地区的“大一统”。
(五)从明朝建立到清朝的“大一统”,是游牧行国发展并与农耕族群互动的第五个时期,时间是洪武元年(1368)至1911年。这一时期,先是明朝的出现结束了游牧族群构建的“大一统”,使游牧行国和王朝藩属对峙局面重新出现,但王朝藩属具有主导优势;后是兼有渔猎、耕牧多重特征的建州女真建立的后金(清)和游牧族群蒙古联合,再次实现了对中华大地的“大一统”,而多民族国家由王朝国家向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化不仅使游牧行国和王朝藩属的互动有了一个结果,也将农耕、游牧两大族群纳入到了多民族国家“国民”的塑造轨道,使其成为了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农耕族群和游牧族群的互动历史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存在明显的三条主线:以中原农耕地区为核心的政权建构及其对农耕族群的凝聚;游牧行国的建构及其对游牧族群的凝聚;农耕族群和游牧族群互动中政权建构地区的交叉,构建混合政权的努力及族群的混合乃至交融。第一条主线发展的结果是不断完成着农耕族群的凝聚,第二条主线则是以草原地区游牧族群的蒙古化为结果,而两条主线合力构成的第三条主线则最终实现了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建构和族群的整合。以上三条主线并没有明确的分野,是交叉存在的,尽管三条主线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完成了多民族国家中国的建构和不同族群的凝聚(其结果今天被称为“中华民族”),但其影响则不仅仅限于上述费孝通先生所划定的区域,而是波及了亚洲的绝大部分地区,乃至欧洲、非洲部分地区的族群,而东亚其他地区尽管也存在着政权建构及族群凝聚的状态,但多数情况下是被裹挟其中,抑或具有“独立”存在的个性特征,其影响也无法可比。这也是笔者认为多民族国家中国建构的进程决定着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状态的最主要的原因。
多民族国家中国建构的进程不仅决定着东亚“天下”政治格局的演变状态,实际上也是东亚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多数地区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一般特点的反映:无论是何种政权和族群,都有着由小到大,不断发展,并在发展壮大中结成各种联系的过程。尽管在发展过程中会有分裂和离散,但总的趋势是涵盖较大范围的政权不断出现,由此带动族群在更大范围内的凝聚和融合。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当今学术界从“民族国家”视角对东亚历史和现实中众多政权或民族的称呼,多数是对这种政权碰撞、重组与族群凝聚和融合结果的称呼。也就是说,在“民族国家”理论传入东亚之前,东亚不仅存在着独特的对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认知的理论,而且存在着协调政权和族群之间关系的有效机制,只不过是随着近代域外势力的进入,破坏了东亚内部政权建构和族群凝聚的环境,更大范围内族群凝聚的过程由此中断,附着于多民族国家中国形成和发展轨道上的周边政权,不仅脱离了多民族国家中国发展的轨道,与中国的关系演变为国际关系,而族群凝聚由此在较小的范围展开,这些政权及其辖境内的族群往往被当今学者称为“民族国家”,东亚“天下”格局由此完成了由传统王朝时代向近现代国际关系的转变。
注释:
[1]黄枝连:《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中、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 [美]费正清编、杜继东译:《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3] [日]滨下武志著,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4]李云泉:《朝贡制度史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体制研究》,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
[5]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6]参见李元晖、李大龙:《是“藩属体系”还是“朝贡体系”?——以唐王朝为例》,《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年第2期。
[7]近现代国际关系是随着国家主权原则的实现而出现的,国家主权原则由1648年10月签订的西荷和约确认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而实现的:一是“领土原则:国家拥有确定的边界,这些边界划定并确立国家的统治范围”;二是“主权原则:国家及其代表拥有采取行动和实行统治的主权”;三是“合法性原则: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可以成为国际协议与国际法的对象,但是,国际协议与国家法要产生效力,则必须得到各个国家的同意”。参见[德]乌·贝克、哈贝马斯等著、王学东等译:《全球化与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2页。
[8]参见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第279—294页。
[9]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10]参见李大龙:《汉武帝“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及实践》,《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11]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
[12]王文光:《〈汉书〉、〈后汉书〉民族列传与汉代边疆民族历史的文本书写》,《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3年第4期。
[13]据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张永江教授提供的消息,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发现光绪年间编纂的《皇朝地理志》。如属实,则此书应该是清朝继康熙、乾隆、嘉庆三部《一统志》之后又一次编纂的《一统志》性质的疆域志。
[14]发生在唐代的怛罗斯之战被学界认为是来自地跨亚、欧、非三洲的大食帝国与唐王朝的冲突,似乎是域外势力和域内势力的对立,但如前述,大食往往也被视为这一区域内的政权。参见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李方:《怛罗斯之战与唐朝西域政策》,《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6年第1期。
[15]参见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第23—40页。
[16]对此学界已有众多的论著论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这方面也有很多值得认真参考的著作,限于主题和篇幅,不做进一步讨论。
[17]胡焕庸:《中国人口之分布——附统计表与密度图》,《地理学报》1935年第2期。
[18] [法]勒内·格鲁塞著、蓝琪译:《草原帝国》,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19] [美]拉铁摩尔著、唐晓峰译:《中国的内陆亚洲边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0] [美]狄宇宙著,贺严、高书文译:《古代中国及其强邻——东亚历史上游牧力量的兴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21] [日]江上波夫著、张承志译:《骑马民族国家》,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
[22]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参见刘凤云、刘文鹏编:《清朝的国家认同——“新清史”研究与争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3] [日]滨下武志著,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第37页。
[24]有关这方面的论著较多,参见张永江:《清代藩部研究——以政治变迁为中心》,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25] 《旧唐书》卷199上《东夷·高丽传》。
[26]参见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第334—449页。
[27] [法]勒内·格鲁塞著、蓝琪译:《草原帝国》,第15—17页。
[28] 《后汉书》卷89《南匈奴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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