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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晋中市委批准,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原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郭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规发放津补贴;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无偿接受业务关联单位提供的服务;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费用减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郭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郭彪简历
郭彪,男,汉族,1957年1月生,山西祁县人,大专学历,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9月参加工作。
2005年3月任晋中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所长;
2008年6月任晋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
2017年2月退休。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