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发表声明,称移民署已明确回应“非法打工”不成立后,情况再次发生变化。
台湾媒体称,移民署公关及新闻科科长徐健麟表示,节目声明中所说的“非法打工不成立”,指的是“非法打工”名词上的错误::“在两岸关系条例中,我们不会用‘非法打工’这个词,大陆也不会用‘打工’这2字。”推测节目之所以这样声明,是为了保护艺人,“但他们来台确实与目的不符,就是违反规定。”
不过,徐健麟称还需经过一到两周的行政程序,才能确定鹿晗将受到怎样的惩罚。最严重的后果是五年内不得持观光签证进入台湾,但两年后即可以申请“短期专业交流”。
持观光签证不能工作? 最多5年不得入台
据台湾媒体报道,鹿晗5月2日现身位于台北阳明山上的华冈艺校,录制真人秀节目《我去上学啦》,一行人早晨8点就抵达校门口,直到晚间7点50分才“下课”回到下榻饭店,更有粉丝在学校和饭店门口整天等候,希望能在偶像收工后看其一眼。
然而,台湾“移民署”却接到检举,称鹿晗此次来台工作仅持有“自由行观光证件”,而非“专业人士工作证”,因此违反了台湾《就业服务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非法打工”。事后,移民署向媒体表示将与制作方联系,确认鹿晗来台参加的活动性质,若违法事实成立,将撤销他的入台许可证,强制出境或者限令10日内出境,最重可判5年内不得入境台湾。
5月3日,情况一波三折。一早,台湾媒体称节目录制不会受影响,鹿晗下午仍将在位于阳明山上的中国文化大学游泳池进行拍摄。孰料没过多久,《我去上学啦》节目组在微博上宣布“因为拍摄相关手续问题,决定暂停拍摄”,并称正与台湾移民署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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