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就为多分拆迁款,这“生意”真的能赚到吗

结婚就为多分拆迁款,这“生意”真的能赚到吗

离人舍 内地女星 2018-08-11 06:00:54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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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情经过


2011年农历六月,张其庄陈怡经人介绍订婚,因张其庄所在生产组要分土地补偿款,张家为使家庭迅速“添丁进口”多得补偿,张其庄陈怡在交往不到一个月的情况下即登记结婚。


婚后不到三天,张其庄继续到外地上学,陈怡在张家仅住了几个月就回其娘家居住。


其后,陈怡因向张其庄索要生产组每人发放的土地补偿58700元而多次发生争执。


2013年,张其庄以夫妻相处时间较短,双方无感情基础为由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和好无望的情况下,法院于2014年6月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二人离婚。


离婚后,陈怡要求张其庄父母返还自己的土地补偿款58700元,张其庄父母以办理结婚、待客、买家具钱已经花完的理由拒不交出。


多次索要无果后,陈怡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其庄父母再次诉讼至法院。


 

二、法院认为


土地补偿款是陈怡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陈怡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对于张其庄父母辩称的该款全部用于办理结婚、待客、买家具的理由不予认可,支持了陈怡的诉讼请求,判决张其庄父母偿还陈怡的土地补偿款58700元。


 

三、法律启示


伴随着城镇化飞速发展的步伐,围绕农村土地的各种纠纷也出现上升趋势。


如本案中的情况,张其庄一家把获取土地补偿款等利益作为结婚的主要考量因素和目的,这样的仓促婚姻往往因缺乏感情基础而极不稳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也都是极度不负责的做法,更存在着法律和财产上的风险。


金钱买不来爱情,也锁不住婚姻,终身大事还是谨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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