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娱乐报道,娱乐圈纪检委王思聪终于上线,转发此前大张伟回应歌曲涉抄袭的微博,发文:“真可怕…这明明就是个像素级的抄袭,居然还硬着头皮不承认。”
网友纷纷围观调侃称:“王思聪真是直接,他来管这件事情,有戏啦!”
此前,大张伟录节目时改编演绎《爱如潮水》,其中几段编曲被质疑抄袭了国外DJ Zedd的《Candyman》,进而引发争议。
随后他表示“不是我正式发行歌,多天赐良缘啊”,否认自己抄袭。
王思聪就这件事情今日连转三条微博直指大张伟抄袭不承认,除了转发大张伟回应歌曲涉抄袭的微博外,他还连转两条音乐人梁欢的微博,梁欢在微博中晒出网友就此事求证当事人Zedd的对话,称Zedd本人已表示大张伟在抄袭。
对于王思聪插手大张伟涉抄袭事件,网友调皮地表示:“娱乐圈纪检委到现场,我们该去准备小板凳了!”
不少热爱音乐的歌迷则表示:“希望事情早点水落石出,会持续关注!”
目前,大张伟方还未对王思聪的指责作出任何回应。
法律知识:抄袭的法律认定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它侵犯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
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综合自新浪娱乐及法律快车,仅作普法,内容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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