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院校合作,实现互利共赢。12月15日上午,元阳县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元阳县人民法院隆重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麟和元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永明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在协议上签字。签约后,元阳法院正式成为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实践教育合作关系。
初冬的元阳南沙,暖意融融。15日上午,王副校长一行莅临元阳法院,李永明院长向王副校长一行介绍了元阳法院历史沿革和近年来执法办案基本情况,重点向王副校长介绍了当前元阳法院大力推进的人才兴院、智慧强院战略和一庭一品,代成平巡回调解室司法品牌等元阳法院的光辉靓丽名片。元阳法院处处蕴景,物物富意,处处体现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同时融入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理念的浓厚法院文化,给王副校长留下了深刻印象。
上午11时许,元阳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行院校合作共建文件的签约仪式,元阳法院院长李永明与西北政法大学王麟副校长出席签字仪式并在合约上签字。签约仪式上,王副校长向元阳法院李永明院长授予了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牌匾,并颁发了签约纪念徽章。王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云南是祖国西南边陲的一块明珠,元阳是神奇美丽梯田的故乡,西北政法大学与元阳法院实践教育基地协议的签订,开辟了西北政法大学与元阳法院合作的新篇章,希望双方深化合作,共同推动院校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李永明院长代表元阳法院感谢西北政法大学对元阳法院工作的鼎力支持,并表示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北地区法学科研教育中心、西部地区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重镇,学校秉承“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培育了一批批的国家社会栋梁。元阳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建立院校共建关系,开启了元阳法院发展进程的新纪元,对于推动元阳法院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法院干警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签约仪式前,西北政法大学著名法学教授王周户老师给来自元阳县政法各单位的100余名干警带来了一堂精彩的行政诉讼知识讲座。王教授以《行政诉讼法修改带来的行政诉讼功能定位与行政审判专业化趋势》为题,围绕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行政诉讼的特点,近年来行政诉讼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如何更好地监督行政行为、支持依法行政,辅以生动的案例分析,分享了在行政诉讼前沿领域研究的新思想,新理论,让聆听讲座的干警们豁然开朗,受益匪浅。
冬日的元阳哈尼梯田,云蒸霞蔚,多姿多彩,展露出最美丽迷人的身姿。15日下午,王麟副校长一行来到闻名遐迩的元阳梯田,到访元阳法院新街镇法庭。新街镇法庭2013年初投入使用,因为地处元阳哈尼梯田的核心区新街镇,又被冠以“秀美梯田上的法庭”的美誉。因地处元阳梯田核心区,游人如织,涉旅纠纷时有发生,2016年8月元阳法院又在这里挂牌成立了红河州首个旅游巡回法庭。当了解到法庭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前哨站,法庭干警经常翻山越岭,走乡串寨,巡回办案,把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老一辈法官身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精神不断得到传承和发扬的时候,王副校长对边疆法官的无私奉献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悉,西北政法大学与元阳法院成功签订院校实践基地共建协议,经过了精心的筹备。双方致力于发挥各自在不同领域的优势,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的同时,也开创了元阳政法单位与高校合作,创新人才交流培养机制的先河。根据协议,元阳法院每年会挑选一定数量的干警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在职学习深造,并适时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到元阳法院授课,这对于促进法院干部队伍司法素质能力提升,助推元阳法院智慧法院战略无疑将具有巨大的作用。同时,西北政法大学每年选取部分云南籍学生到元阳法院实习,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参与熟悉司法实务,锻炼提升自我的平台。除此以外,高校教学科研力量强大,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平台建立后,老师同学有更多的机会走出校门,走进法院,来到基层与办案法官,与审判实务零距离接触,无疑将会密切和加深审判实务与教学科研之间的联系。双方一来一往,互动频繁,实现了彼此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意义重大。
(来源:元阳法院 王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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