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旅,未检护航

千里之旅,未检护航

金水未检 日韩男星 2018-08-04 21:21:13 366

千里之旅,未检护航

              ——记小田假释案

        “再过三天就是我的农历生日了,我想给妈妈做一道我琢磨出的新法红烧肉”,在回家的车上,小田兴奋地对身边的检察官说。2016年,正在读高二的小田(化名),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历经四个多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水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往返千里工作调研,今日护送小田(未成年)回家,接受社区矫正,至此假释案完结。


案件背景

      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落实试点工作精神,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以下简称执检局)联合,共同探索“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监护人到庭制度”,并将本案作为“监护人到庭制度”的试点案件,这在全国来讲也是首次。

护航之始

      2018年初,因小田狱中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多次受到表扬,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郑州未管所)拟对其进行假释。金水区检察院驻郑州未管所检察室的张孟剑检察官与未检科的周忠斌检察官认真斟酌案情,为了了解未成年罪犯小田的成长轨迹和犯罪根源,专门赶赴安阳走访了小田原来的班主任老师,又赶赴安阳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经过金水区检察院执检局与未检科的联合调查,最终由小田所属的刑罚执行机关郑州未管所结合其狱中表现情况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假释。

                        检察官走访学校                         

当地

司法局

社区

矫正调查

班主任

交流沟通

      2018年7月27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及金水区检察院执检局、未检科的检察官们出席了小田假释案的庭审,针对罪犯假释后其父母是否具有监管条件和监管能力,及有何具体帮教措施等直接影响减刑假释的关键问题,进行了严格质证。在本次庭审中,由金水区检察院开创性提出的“未成年人假释庭审监护人到场制度”得到了首次适用。这项制度有利于敦促监护人依法全面履行监护人职责、有利于法庭客观准确适用法律、有利于确保刑罚执行的完整性,同时以案释法、普法,帮助监护人了解减刑假释的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使其更加清晰地理解司法机关对未成年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机制,并对执法办案起到监督作用。

护航心灯

        为了更好地帮助假释的小田融入学校,重归社会。检察官们决定先在检察院对小田进行谈话,以减轻小田的心理压力,帮助他摆脱心理困境并解答疑惑,并准备购买一些书籍用来帮助他积极接受改造,鼓励他好好学习。7月30日下午,履行完相应的司法程序,小田来到金水区检察院接受谈话。


      执检局和未检科的检察官和小田亲切谈心,反复叮嘱告诫要牢记教训、知耻而后勇。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在必要的司法程序完成后,检察官安排未成年人保护项目的司法社工对小田做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其调整心态,适应新生活。

      “是什么让你有这样的转变呢?可以和我们说说吗?”司法社工问。

     “我自责反省好长时间,我印象深刻的是个著名主持人讲述他和父亲的故事,和我的叛逆类型一般儿样(一样样)……”

    “能引用一句你所学习的国学中的话表达一下对自己的期望吗?”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少年平静的说。

     由于小田的认识很到位,能反省自己的缺点不足,心理辅导过程进行的很顺利。

来自检察官的生日礼物

      “回家后有什么打算呢”,检察官问。

      “我想回学校读书,想想还是上学好,在管教所才知道自由珍贵,能回去的话我会很拼命的学习。”小田告诉检察官。

      检察官了解到小田在校成绩中上等,服刑期间虽然积极学习接受改造,但学校功课已耽误许久。在请教在校的老师后,检察官们经商议,决定捐款为给小田购买学习资料,帮助他提升成绩,早日跟上教学进度。

      “这既是帮助也是鼓励,听说小田即将过农历生日,这是小田正需要的‘生日礼物’”,周忠斌检察官如是说。

       “你的生日礼物到了”甄菁华检察官向小田赠高二年级学习资料,细心讲解资料类目用途。

     “这个是物理的力学那一章的哦,比较难。”张孟剑检察官说。

     “不会做题记得看后面的解析呢,这本是我亲自挑选的,看后面,这还有光盘。”甄菁华检察官说。

       ……

      检察官热情、亲切地指导小田使用教辅资料,突如其来的温暖让小田一次又一次眼眶湿润,“我都犯了罪,你们还这么好……”

      “可是你还是个孩子呀!”几乎每个检察官都这么和他说。

       是的,你还是个孩子呀!

      这是检察官们对一个失足少年的不抛弃的鼓励;是未检科全体检察官保护未成年人的初心;是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础进行的社会矫治和挽救;也是社会大众对犯错孩子的包容。

      但包容当然是有条件,假释案件必须在合适的社区矫正条件、父母的监管条件能力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前提下,通过严格合法的司法程序后,能经得起社会的全过程监督和各个环节的推敲。

“回家的路,我陪你走”

      要走了,甄菁华检察官在上车前的亲切叮嘱。

     “谢谢你们,真的好暖心,我会好好学习,不会辜负你们的。”少年肯定地说。

      金水区检察院执检局和未检科的检察官以及梓闻司法社工服务项目组的司法社工冒着大雨,一路将小田送回安阳,在路上又为他讲解了社会再融入的技巧和知识,帮助他和当地司法所、社区、家人沟通,助其打破和高墙外人们的界限。

      7月30日,冒着倾盆大雨,历经四个多小时,成功送达小田到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安阳县司法局进行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随后,司法社工根据小田的情况为他制定了专业、人性化的假释社会帮扶计划、假释期持续评估计划,面临困境预估和应对措施处理预案等,取得当地司法监督部门的配合。

      检察官再次叮嘱要向他们学习考个好大学,牢记教训,勤勉自己以及身边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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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水区检察院未检科

排版:胡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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