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前些天,偶然看到邓紫棋演唱汪峰原唱的《存在》这首歌的视频,不仅被其声音与现场表现所震撼,更为画面中那些评委、观众的表情、表现所打动。邓紫棋的歌声,让那些现场很懂音乐的歌手、评委若有所思,也让那些只是音乐爱好者的普通人紧紧跟随,再加上那些歌词,感觉这一刻,音乐在他(她)们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唤醒了深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不安、疑惑与不甘、抗争。可能,某个人、某些人的思想、生活就此发生改变。这就是,音乐的力量。
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但是,现实中的我,被深深的打动了。她激昂的歌声,声嘶力竭的呐喊,没有让我热血沸腾,而是让我极度冷静,深深思索,更让某些感悟如清晨的阳光一样,经过长久的酝酿与等待,从茫茫大海深处喷薄而出。这种感觉,或许就像劳里.雷伯曼第一次听唐.麦克莱恩演唱《轻歌销魂》一样,“他唱的就是我的生活,他的歌让我心醉”。
我认为,能够体会音乐带来的这种感觉,是幸运的。这种感受,需要恰当的音乐,由正确的人在合适的时间演唱,同时,也需要受众经历过生活中不一样的时刻、不一样的思索,甚至迷茫,此时的音乐,或许只是一个火花,在那一刹那,点燃了心中的某些东西。
其实,生命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一堆拥有巨大能量的木柴,很多时候,他(她)内在的光和热,等待的,只是一根火柴。能够做一个点燃他人的火柴,这样的歌手是极度幸运的,能够被一个歌手点燃,更是幸运的。
当听到邓紫棋这首《存在》时,很有感触,很想写一点评论。可当时人在外地,只能用手机写下了一些非常感性的文字,但因为其他的事情干扰,没有及时保存下来,后来办完事情,却怎么也找不回那些刚刚失去的文字。因此,只能在夜晚的时候一遍又一遍的倾听这首歌,看演唱的视频,凌晨的时候,终于灵感再现,一口气写下《音乐:唤醒的生命的意义》那篇短文。
一个叫“沉尘”人,在评论区留言中写道:“邓岂能承受如此重大的命题”,再加一个倒过来的大拇指,我的回复是“谁都可以….”,就此引起几轮的争论。留言区的这种讨论,很难有效沟通,或许是我误解了他的意思,也或许是他没有看懂我的想法,感觉还是有些遗憾。
这几天,想起以前看过的《读书》杂志,记得李皖连续写了好几期音乐评论,至今仍然印象深刻,也记得家中有一本李皖写的关于音乐评论的合集《听者有声》,重新找了出来,好好再看看,虽然那些文字可能时间有些久了,但感觉仍然写的很好。
因此,把李皖书中的这篇《音乐的误读》找出来,算是回应对邓紫棋演唱《存在》这首歌的质疑吧。
音乐的误读
李皖
我有一次误读歌曲的经验。
当时二十岁,正陷落在“青春的阵痛期”里,苦闷、彷徨、怀疑一切一切的价值,甚至找不到生存的理由。虽然一直活得顺,却觉得自己已千疮百孔。一天,偶然听到一首英文歌。是一个老男人,好像在说着自己的什么经历;他用业已喑哑和苍老的喉咙,欲语还休却欲休还诉。好几回我觉得他就要喊了,就要承受不住那些陈年往事而深深地叹息了。但他居然每每收拢住那些已经势必决堤的激流,吞下叫喊,也吞下世界施之于身的所有悲哀和不幸。我一下与之合二为一了,想:这必是一个男人坎坷一生的自传。
后来知道,这首歌叫《卡萨布兰卡》。
好长一段时间,一听到这首歌,恍然间自己全部的血脉和心灵便张开了。于是动了念头:把歌词记下来吧。
记下来了,却不过是首缠绵的情诗。
后来,我对音乐问题发生了兴趣,有时想:这件事说明了什么呢?
歌是有限的,歌词是有限的。它一方面赋予音乐以实在的内容,一方面却同时限制了音乐本来的辽阔领土。
《卡萨布兰卡》是有这个力量的。把歌手当作乐器,只捉摸音乐和人声所传达的信息,我们是能够得到一种际遇、一种大悲大恸和一声饱含了人生之悲喜的感叹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卡萨布兰卡》的误读,恰恰是种正读。我们可以设想,歌手波提·希金斯(BertieHiggina)演唱此曲时投入了自己的生命感受,由心至声,于是,歌被升华了。
从表面看,歌=音乐十文学(可泛指文字形式的一切)。但这不对。
对于歌曲,词倒可能是一种表象。完全可以设想这样一个故事:一首熟悉、肤浅的歌,在特定的情节和变故之后,一个主人公,将之演绎成一种震撼。
那么,那新增的力量来自何方?
西北民歌的苍凉是什么?是旋律吗?是歌词吗?不,是声音。同样的调子,可以是明快的、喜乐的、甚至诙谐的。解放后的重新填词、演唱可证。
唱歌的人是重要的,唱歌人的质地是重要的。总归到最后,那最终发出的声音是最值得玩味的。那里面包含了一切,无比细微直至无法捉摸。歌随时随人被误唱,那是一种情感的闯入。它的闯入使原有的音乐元素和文字内容都重新换上了一层光泽。而仅仅对曲式、旋律、和声与歌词的分解和解析,倒有可能产生多么大的偏差。
当然这并不是说,分析和技巧就可以不要了。没有分析和技巧,我们将不会说话和歌唱。我在这里强调声音,是强调坚持以声音为本的欣赏态度,强调坚持因为内在的冲动而激发出歌唱的自然的创作方法。歌就是歌,到达极致的歌,是一下子呈现的不能作进一步分解的神秘体。重视声音实质上是将我们的关注从材料转向灵性,用一种好象不经任何媒体的直视来承受音乐的启示。然后,才有歌词解读、音乐分析等等等等这些用脑子作的分辨,这种解读才可能是恰当的。从真理的某一扇窗子望出去,歌的真意既存在又不存在于纯粹的音乐形式或单独的歌词之中。它隐身其中,总是等你单独指出时,它便已经遁身远去。
陶渊明有诗: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说的真好。
人类的语言在声音上共性颇多。一个音有不同的意义,但在注入情感的状态下,其“表情”往往相同相通。全世界都用相同的方式哭、笑。哭声、笑声、感情强烈时的叫声,大概是毋须翻译的吧。
张洪量有一首歌叫《原始语言》,用他自创的谁也听不懂的语言唱完了整首歌。能意会的同时,我为这首歌遗憾:如果他把那些不痛不痒的“哈呀喷呵”通通比作人类情感之极的呼喊,那将是一首什么样的天籁?
这是极端之论了。作为中庸的说法,歌的真正王国,在于音乐与文学的结合部。那儿音乐与文学的各自成功都不仅限于乐与诗的意义。乐不单以乐的法则运动,诗也不单以诗的法则运动,而共有一个更高的法则——歌的法则。进入此王国的歌,言辞与音乐相互推动、相互注入能量而合成了一个新实体。它源于音乐和言辞,却远远大于音乐和言辞的总和。
误读就是进入这个王国的一种行动,误读就是品味声音,并由此辨识歌的品质和内涵。如果此一前提缺席,单独的乐评和词评顶多只能是些细部的研究。音乐批评的危险正在于:作为音乐的行家,他可能听不到声音,还没来得及进入那一片人类精神的进出之所,他的警觉和见多识广便已将之转化成了“语言的分析”。更表面的有只见文字语言不见音乐语言者,对歌而言,他们是些越了位的狭隘的文字批评家。一段时间我曾潜心倾听《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和《解决》,深深打动我的不是歌词所表面呈现的那些苦闷,而是崔健音乐中的光明,作为一个非常大的内容,它们如影如形地伴随着这两部歌集中的多首歌。
我有时用误读来丈量一首歌的深度,肤浅得只剩下歌词的歌曲是不配这种丈量的。我深深感到:声音不会骗人,声音最真实。近几年,摇滚乐在中国兴起,在大多数的摇滚乐队那里,我读到的是早已在诸多欧美乐队那里读到过的声音。大陆摇滚圈子中有一个众口相传的说法:摇滚乐(形式)是舶来的,精神却是我们自己的。但是,当你和别人用同样的手法弹贝司,用鼓打击同样的节奏型,用同样的和弦作吉他Solo,你的精神怎么能是你自己的?
舶来的摇滚,终究不能庸俗化到连具体的音乐形式也舶来。音乐形式不是语言,不是一种可以随便拿来为我所用的工具。在高一级的音乐里,器乐从来就不仅仅只是歌声的花边和装饰物。音乐是一种没有形式就没有内容的艺术,它不是用形式承载内容,而是直接用形式显现内容。以某种形式出现的声音,它的本身即直观出情感和内心自身。和国外乐队并无二致的所谓“鞭笞金属”(ThrashMetal)、所谓“硬摇滚”(HardRock)、“布鲁斯”(B1ues)、“融合音乐”(Fusion),当它们用同样的乐器组合、同样的音型和音组织制造同样的音响,尽管歌是自创的,但集合到一处,它们能够逃脱它们所引为楷模的那种音乐所特有的声音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仅没有自己的音乐,也没有我们想当然以为会存在的自己的精神。如果我们始终摆脱不了像外国人那样唱念作打,这种危险就一直存在。不独我们,国外标准类型的各类摇滚、乡村、民谣、节奏布鲁斯或其他名目的队伍,都可以说是一些十分贫乏的乐队。他们附庸在几个巨人的身后,局限在某一标准类型音乐里,充其量只能玩玩技术罢了。披开那些或者精致或者繁复的花纹和图饰,我们能够看到的,往往只是一个个既匮乏音乐也匮乏思想的苍白灵魂。
艺术是一个把神传递给人间的使者。神是看不见的,它只能感受而无法被清晰地摄影。艺术的魅力正在于提供了这样一个可以误读的空间,使各自的心都可以投入其中作永远的捕捉。在各门艺术中,音乐的误读空间是最大的,那里只存在大致的方向,不存在截然的对错。歌在曲中、在词中,但更在那声音里。那是一种有预谋的声音:词曲者的预谋、演奏者的预谋、歌手的预谋和你——一个听歌人的预谋,都在歌声发出的那一瞬间,浑浑然地难以区分了。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三日于 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