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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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2岁,汉族,中共党员,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荣获集体三等功1次。
该同志从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反渎职侵权部门从事自侦工作。近年来主办和参与协办了数十件各类大、要案件,办理案件中有上级院交办案件、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涉及民生案件等,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在反渎局工作期间,曾抽调到四川省纪委、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协助办案。多次受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温江区委以及本院的表彰、嘉奖。
事迹通讯
刘鹏同志,男,32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荣获集体三等功、“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所在科室以及办案组多次受到本院嘉奖。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一直奋战在查办自侦案件的第一线,始终坚持把工作放在首位,近年来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
立足办案,大力侦办自侦案件。2014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专项行动,主办了公安民警王某某徇私枉法、组织卖淫一案,该案涉案人数多达5人。此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有机统一。
2015年,作为专案组成员依托精细化初查、深挖细查,成功查办了非法开采砂石领域职务犯罪系列案件,有力的打击了水务、镇街、基层自治组织领域的腐败行为。2016年1月,查办非法开采砂石领域的“1.16”案侦查办案组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
2016年主办了温江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肖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并积极协助军事检察院办理涉军案件。其中肖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涉及人员层级众多、身份复杂,且给国家造成数百万元经济损失,本案成功办理受到了市院吕瑶检察长肯定性批示。201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检察院发来《感谢信》,同时也受到了市院吕瑶检察长的肯定性批示。
此外,该同志在办案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的各项办案纪律以及《检察官职业道德》,以服务大局为基点、廉洁自律,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图片设计、编辑:仲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