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文本+音频)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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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10英语资讯精选 欧美女星 2019-02-23 23:59:01 614

小说Gone With The Wind在美国境内为百年文学作品销量排名第二,出版70年后仍旧畅销不衰。在中国同为家喻户晓,中译名《飘》。其名满华夏主要得益于依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斐文丽(Vivien Leigh)主演的郝思嘉给观众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该片获10项奥斯卡金奖,从1939年公演以来,根据通胀调整的统计数据,始终雄居全球票房价值之冠,远远抛离排名第二的电影。但中国知识阶层真正读过读透Gone With The Wind英语原著的凤毛麟角。


Mitchell一生低调,就连GONE WITH THE WIND 她自己原本都拒绝公开,更未想到过要出版。她写此书纯粹为自娱。1926年身居亚特兰大的

Mitchell腿部重伤卧床养病,Mitchell奢阅读且爱研究美国内战史,丈夫John Marsh 成堆成捆地从图书馆中借书,供Mitchell阅读消遣,直到她几乎读完了亚特兰大市图书馆关于美国内战的全部藏书。此时丈夫对她说:“如果你还想再多读一本,干脆自己写一部吧!”下次丈夫给爱妻带回家的果真不再是书,而是一部二手打字机。丈夫全力支持卧伤在床妻子的自娱写作。沐浴在丈夫无微不至的爱与呵护中,Mitchell愉快地以写作消遣,甜蜜而幸福。Mitchell固执于不让他人知道自己在写小说,夫妇俩每天的工作之一就是藏掖手稿,避免任何来访的亲友知悉。一居室的陋屋太小,床底下,沙发内,凡是能藏手稿的地方都用尽了。Mitchell写作也全

无章法,先写最后一章,然后前跳后越,东拉西扯,而丈夫却始终一板一眼地校对。1929年,腿伤痊愈了,全书接近完成,但开首第一章还没有动笔,Mitchell突然失去了写作的热情,就此终身封笔。


Mitchell倍感幸福甜蜜的不是她成就了一部可能不朽的伟大作品,而是她有一个好丈夫John Marsh。此生拥有爱,百年何所求。适逢美国经济大萧条,他俩不是富豪或名人,依旧过着甜蜜简朴甚至窘迫的生活,既然没有一丝一毫成名成家的愿望,更不可能有出版书稿赚补贴的念头。爱情是私密的,爱情的结晶,也让它永远属于私人空间吧。书稿从此封藏。整整六年之后受朋友Lois Cole之托Mitchell 陪同造访亚特兰大的出版商Howard Latham先生,为麦克米兰公司挖掘新作品、发现新作家。Latham先生最终很失望,因他此行一无所获。Lois Cole告诉Latham,Mitchell本人就具有大作家的才华。Latham先生反复盘问身边小巧玲珑的Mitchell是否写过小说,Mitchell一概否认。Latham先生离开亚特兰大前仍不放弃最后努

力,他向Mitchell恳求:“一旦你提笔写作,一定让我做你的第一读者”。Mitchell的一个同事随即嘲笑:想想看,Mitchell这么傻,她要能写书,太阳都要从西边升起。闻此言Mitchell虽不恼怒,却倍感不安。冲动之下她回家翻箱倒柜把早已陈皱的手稿装车,拉到临行前的Latham先生处,丢下摞起来比她人还高的书稿,同时丢下一句话:“乘我还没有反悔,你拿去吧!”Mitchell刚回到家就反悔了,但Latham先生已经启程。Mitchell 立刻发电报给Latham,“改变主意了,请把手稿退回”,为时已晚。当Mitchell为自己的冲动而懊恼不已,Latham先生却正惊讶于伟大作品从天而降。人们似乎听见上帝的微笑:那个最不想成名成家的小女孩,方能具备伟大作家的才情;让她的自娱之作被世人享受吧!


1936年GONE WITH THE WIND出版,立刻风靡全美。大众媒体视GONE WITH THE WIND为爱情小说,专家们则把它归类为历史小说。不少西方作家喜欢刻意追求深刻,写出种种玄奥怪诞的作品,我个人则更喜欢读雅俗共赏的作品。Mitchell恰属这类作家,寓深刻于通俗,寓绚烂于平凡。一个女性作家自娱的作品,在细腻曲折的爱情故事里,透射铺陈出南北战争里社会剧变史诗般的壮丽,且其深刻与广阔足以冠盖所有近现代中国小说大师。


GONE WITH THE WIND 以一个女孩16岁到28岁的成长历程和爱情为主线,上承美国建国时代移民创业史,描绘出战前以大庄园主为代表的南方上流社会的文化,全景般地再现美国南北战争的惨烈与悲壮,以及战后社会重建中的种种冲突与和解。南方贵族多有骄矜、自大和虚礼,但他们视清誉重于生命,甚至重于爱情。清誉或荣誉(honor) 不是名气,而是男性的正直、勇敢与忠诚,女性的贞洁和美德。荣誉是西方贵族文化里源远流长的追索人性高贵的传统。在战争的血腥与惨烈里,南方庄园贵族优雅的生活方式土崩瓦解,随风而逝,但贵族文化中追求人性高贵的传统,却在战争和南方庄园文明惨烈的死亡中,凤凰磐涅,浴火重生,成为美国文

化的血脉与脊梁。同为没落贵族后代,小说的背景同为社会变迁,Mitchell与曹雪芹的创作心情却完全不同。她固然眷念着那个逝去的牧歌式的田园文明,却丝毫没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悲切。我们可以至少区分出五个具体差异。其一,Mitchell沐浴在丈夫恩爱的甜蜜里;其二,Mitchell没有亲自身逢家族没落的巨变;其三,南北战争的社会剧变导致众多南方富裕庄园家族迅速没落,但整个美国社会并没有衰败,却更加生机勃勃,Mitchell 成长于其中;其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战后胜利一方北方,没有对战败方南方进行大规模的持续的政治整肃,民族创伤得

以迅速愈合;其五,Mitchell眷念着的那个南北战争中彻底失败了田园文明,但它的血脉浴火重生,融入了整个美国文明。令人寻味的是,Mitchell创作时的甜蜜幸福,并没有削弱其作品的深刻与悲壮。GONE WITH THE WIND 既令人欣赏到英语的美,也常常迫使读者掩卷长思。


一部GONE WITH THE WIND 读下来,读者容易发现,即便是那些经常傲慢且愚昧的贵族圈里,女儿可爱,女人可敬,男人无分老少,亦多可爱且可敬。把这些对比轻轻放下,细看主角郝思嘉16岁到28岁的成长。16岁到28岁对每一个人都是生命中的黄金旅程,郝思嘉的成长富于传奇令人启迪。她生于安逸富裕,大家闺秀无忧无虑成长到16岁,却遭逢战争的剧变,霎那间无数种人生逆境厄运泰山压顶而来。失去恋人,失去朋友,

失去丈夫,失去母亲,失去所有的财富,父亲神志失常,身为家无男丁的长女,所有的重负都压向她肩头。Mitchell 笔下的郝思嘉在全书众多角色里最自私,但她只因一句承诺,九死一生备历艰辛照料自己憎恶的情敌媚兰。郝思嘉处处现实而冷酷,却12年如一日地呵护着浪漫的初恋之爱,展现她如梦似幻的另一种气质。她始终如一地苦恋着初恋情人艾希礼,却三次嫁给她所不爱的男人。白瑞德苦苦追求郝思嘉12年,凡是一个男人能为女人做到的,白瑞德都做到了,可郝思嘉偏偏感受不到他的爱。等到她明白瑞德才是自己的真爱所在,白瑞德已经被她的冷酷拖垮,弃她而去。


书中其他各个角色,无论重笔浓墨,还是速描浅绘,都栩栩如生。艾希礼是君子的楷模,出身军人之世家,更是书香之家,父子俩都反对战争,反对南方分裂,也都预见一旦开战南军必败,但都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南军,父亲更白发苍苍战死在沙场。温文儒雅的艾希礼不惧沙场的生死,却认为自己战场上的英雄气概决不是勇气;他不惧监狱的磨难,却无法面对生活琐事,总沉醉在白日梦中。白瑞德则是混蛋的标杆,因丑闻被家族驱逐,一心发战争财,但他既有对爱情的执著,更富见义勇为的骑士品格。他不惜与众人为敌,永远明察并处处戳穿贵族们的虚伪。他极度鄙视贵族们的愚蠢,却又极度敬仰贵族遗孤媚兰独有的极度愚蠢——那种永远看不见他人缺点的愚蠢。媚兰柔弱如水如风,却具有刚强的郝思嘉都不敢想象的勇气,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

Gone with the Wind 给你美的享受,也自然而然地引导你去思索。审美的过程、思索的过程,就是你成长的过程,如果你16岁了,那么请尽早听读Gone with the Wind,如果你过16岁了,那么更该立刻听读。


我个人非常喜欢Steven Linda 朗读的版本,书中的角色不论是男女老少黑白主仆,不论个性迥异,经她读出来,角色的音容笑貌跃然而出,那嗓音丰富多变的表现力不可思议,听书的美妙享受,更为单纯的阅读永远无法体验。Mitchell的写作处处体现女性作家对语言天然娴熟的敏感和把握,成语迭出却从无突兀之感,妙语连珠又流畅自然,经Steven Linda朗读的经典演绎,更令人赞叹语言之美与嗓音之美融合的鬼斧神工。国人常标榜背诵《新概念英语》为英语硬功夫的泰山之巅,殊不知一部Gone with the Wind的朗读版,用来学习欣赏英语,用来背诵,才真正是一览众山小的珠穆朗玛。


告诉你一个小诀窍,全书朗读近50个小时,前5个小时听起来最难,把这5个小时硬着头皮坚持听下来,多听几遍,后面的就可以一气呵成一听呵成。每听一遍,都有新的享受、新收获的喜悦。

最后强调提醒,万万不可先读中文再听英语原著,那样绝对煞风景。学习者一定要有这一点点“雄心”:聆听完英语原著Gone With The Wind


—以上内容摘自《徐老师原典英语自学法》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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