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自2006年入职通州法院以来,先后在研究室、刑庭等多个岗位历练。十三年间,她严于律己、勤勉踏实、倾心为民、默默奉献,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2018年,因党务工作突出,被通州区委区直机关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胸怀大局,致力于和谐
何琳同志在协助庭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主要负责解决窗口的立案业务难题,对立案大厅突发事件、涉群体性诉讼、重大敏感案事件进行处置。
三年间,为确保副中心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辖区稳定,何琳同志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参与诉前化解和协调工作,成功化解多起重大案件,促使数百名起诉人在矛盾化解后撤回起诉,在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有力的保障了副中心建设的顺利进行。
崇尚业务,潜心于研究
何琳同志自2015年8月调入立案庭工作以来,立足本职工作,共审查并办理立案15634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共251件。过去的三年中,年均结案数均位居全庭第一,且所出具各类不予受理裁定经上诉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无一案件被评查为差错。
在审判工作之余,何琳同志重视对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多次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撰写市级重点调研课题及《北京法院案件办理规范》等出版物的编写工作。
同时,何琳同志刻苦钻研审判业务难题,撰写了多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其中撰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成为贪污罪犯罪对象问题研究》等两篇论文分别获得北京市法院系统第十九届、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撰写的论文《刑事诉讼中判断言词证据真实性之对策研究》荣获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的国家级奖项;另有多篇论文及案例分析发表于《北京审判》等刊物,还被收录于百度文库。
严于律己,倾心于人民
何琳同志在工作中坚守“司法为民”理念,不断自我完善,时刻保持清廉本色。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认真、细致地审查每一起司法案件,始终坚持尽最大努力解决立案群众的实际困难。
何琳获得的部分锦旗
也许是耐心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给当事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许多立案群众在成功立案后,还经常到立案庭找何琳同志“咨询”。
虽然立案工作不能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虽然立案接待和交流的时间仅是短短的几分钟,但何琳同志的工作仍然受到立案群众的极大肯定,得到细心解答的当事人、案件成功化解于诉前的当事人,甚至案件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未予立案,但得到何琳同志耐心指引的当事人纷纷给何琳同志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何琳同志在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努力树立通州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路漫漫其修远兮,对何琳同志而言,如何做好一名人民法官,需要用一生去体悟、去践行,她将扎根法治一线,用法律的深度、温度、向度交出一份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