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执法人员要坚持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一旦出现执法违法等乱象时,其公信力不仅会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而且也有损政府形象。
近期本报接到合阳市民反映,称2016年5月份,该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违反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出现执法不懂法,臆造执法条例等乱象。
反映人王先生称,半年前其亲戚在县城街道摆摊打烧饼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县执法局依据错误条例《陕西省市容环境处罚管理条例》当场处罚了三百元。为此,他本人查阅了大量资料,觉得执法局在此次执法过程中有多处违规违法乱象。
‘’我认为5月23日执法中至少有三点违法违规之处,首先现场处罚票据不加盖主体单位公章有作假之嫌,其次处罚单依据的《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十七 条: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 ,条例条款皆出现错误。条例应为《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我妹没有固定经营店面,为何依据二十七条当场处罚单。再说处罚前也未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执法程序出现问题,让人不得不怀疑执法人员身份。
在街道乱设摊位乱摆乱放是不应该,但是执法局当场填写错误条款,作为执法单位竟然不懂法,委实让人汗颜,身着执法制服使人肃然起敬,可执法不依法本身就是违法。执法人员犯了原则性错误。俗话说强将手下无弱兵,一滴水而观沧海,窥一般而见全豹,不知局领导的日常业务是如何管理的。‘’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详情,记者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党某,党某称自己在解放路与妻子流动摆摊打烧饼,执法局在检查中说影响了市容市貌,我也承认自己有错。在处罚前三天口头通知过,我没有临街店面,依据二十七条处罚着实让人窝火,不同意交钱也没有办法。 在执法局法制办,记者就此事反映给雷主任并要求查看当日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及行政处罚案卷。雷主任称,票据上未加盖公章是单位内部财政上给了票后我们未盖,是我们不对,县财政局来局里查过票据,票没有问题;关于处罚依据条例错误的问题,按照扣押单上填写,当事人肯定是长期设点摆摊多次劝诫不听, 并非流商流贩属临街商户;关于执法证号一事属于个人的,要请示领导后才能决定能否提供,局里已经给了该同志批评教育,取消了年终评优资格。
据提供的处罚资料显示:当日合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物品暂扣单两张,处罚三百元的当事人党某的行政处罚审批表一张,暂扣单上均未见当事人签字 ,在合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审批表上,未有局领导审批签字。 雷主任称 ,这就是我们处罚程序的所有资料,你们要的案卷是什么。
行政执法是政府活动与公众民生对接的窗口,行政执法水平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标志,不仅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也树立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唯有强化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才能给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相关链接:
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禁止摆摊设点。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场地、时间准许设置临时零售点。违反规定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实施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并通知违法行为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