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称自己工作于“亚太第一大律所”年轻漂亮的女律师的朋友圈被截图成了热点。社交媒体上,她的名字、她供职的律所都成了热搜词。
她的朋友圈并没有什么爆炸新闻,有的只是“明媚忧伤”的日常炫富生活:
比如,她的自拍照要像时尚杂志一样给每件衣服配饰加上品牌和价格……
比如,以自己“北京大学”的学历,就认为自己不能要一个乡镇背景的男朋友,因为他的亲戚都是低学历,字里行间优越感溢出
比如,强调自己拎着5万元的手袋穿着Burberry套装去办自己第一个美国签证面签
戏精般的花式炫富
这渗入骨髓的文风和称奇的价值观
让不少网友爆发这样的感叹:
她是从网络都市言情里走出来的
玛丽苏女主么?
正当潮小妹觉得这语气内容新鲜
却又似曾相识时
下面这条微博终于解开了谜题:
郭...敬...明...
你别说,强调自己开庭身穿整套Burberry脚踩9cm高Chanel的她,和厕纸都恨不得用LV的小四倒真的有一点相似啊。
炫富的人很多
但字里行间嘲贫炫富令人反感
她就被网友盯上了
一位一眼望去只能看到人民币的女子
在闲鱼上卖二手的画风却如此质朴
卡地亚不是正品
拍照用的,已用完
她戴了好几条朋友圈的卡地亚原来是这么来的
在社交网络上售卖的二手货品
只是最普通的经济品牌
据说,她还被停过信用卡
估计这种言论令北大校友蒙羞
于是被扒出……
最高学历不是北大统招
而是通过成人高考函授
自学进修值得赞扬
可是为什么要作死呢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1月1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发送了一份案件转送处理函,表示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张晴律师在网上发表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案件管辖规定,请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规定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对于执业律师而言,如果故意通过不当言论,扩大个人影响力,就有违反执业规范之嫌。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4条明确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之所以作出这样的禁止性规定,是因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而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青年报 图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7条,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炫富嘲贫的言语,肆意发布于大庭广众之下,与社会公认的主流道德显然是格格不入,应属于行业规制的范围。
审视这位女律师的“炫富言论”,无论就道德,还是执业规范而言,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5条,“由律师协会依照会员处分办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处罚”。
炫富请适度
高端炫富请学王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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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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