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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对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金盆镇原增福村党支部书记陈月良骗取扶贫领域项目资金问题
2015年至2016年,陈月良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骗取扶贫专项建设资金80000元、道路建设资金120000元、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0000元,共计25万元。陈月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金盆镇原增福村村委委员、计生专干刘科套取国家农业补贴资金问题
2015年,刘科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虚报2014年耕地地力补贴面积148.5亩(105元/亩)、2015年双季稻补贴面积312.9亩(70元/亩),共套取国家农业补贴资金37495.5元。刘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额退缴。
北洲子镇原向东村村党支部书记孙艳芳和村会计戚建秋违规套取惠农补贴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孙艳芳、戚建秋先后套取惠农补贴资金146039.8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7520元,共计163559.8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孙艳芳、戚建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总有一天会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