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有人在后台问,书单君,何时能写一写矮大紧这个有趣的灵魂?
书单君想,如果要写矮大紧,应该找我的朋友叉少来写。对于高晓松的故事,他熟悉得像是隔壁邻居一样。
而且他说,光写高晓松一个人没什么意思,必须把老狼捎上。
这俩人的友谊,横跨近30年。30年里的点点滴滴,背后,是一个大时代气候的变幻,台前,是一个人在这个时代该如何自处的思考。高晓松和老狼,各自演绎出了一种潇洒…
这里需要隆重推荐一下的,是文章作者“叉少”和他的公号“叉烧往事”。
读完此文,你会爱上他的文字。
——书单君
1994年6月24日,国家教委和央视联合举办了一台大学生毕业晚会。
在那场晚会上,何炅同学自编自演小品《渗透》,撑起足足20分钟的笑点。一个名叫王阳的歌手,唱了首《同桌的你》。
1988年,高晓松刚上清华,整日抱着吉他在草坪上弹唱。当年为了吸引姑娘,全北京高校男生必修“打架、踢球、弹琴”三样功课。前两样高晓松没谱,只能弹琴。
忽一日,一个男生从他身边过,问:“知道宋柯是谁吗?”高晓松说不知道。
男生横眉冷对:“呸!宋柯是谁你都不知道,还敢在这儿弹琴?”
高晓松四处打听宋柯名号。这才知道,此人乃清华学长,是个风云人物,不但琴歌俱佳,踢球也棒,不少女生都为之疯迷。
上大学时,老狼跟女友潘茜如胶似漆,常去潘茜闺蜜那玩儿。闺蜜发现老狼嗓音不错,就说:“我有个朋友叫高晓松,他们乐队差个主唱,你去试试。”
高晓松是清华大院长大的,一家子高级知识分子。拿他的话说,在他们家,硕士都算文盲。1968年出生的老狼,家庭背景也不简单。母亲是中央广播交响乐团团长,父亲是航空航天部总工程师。
把高晓松的骨头都唱酥了。
事后想来,两人能成为朋友,绝不是偶然。上高中时,高晓松办过校刊,组过诗社,一腔文艺热血蠢蠢欲动。老狼呢,十几岁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和《追忆似水年华》,培养了一颗格外柔软的心。
高晓松有天然的诗意,而老狼,总能恰到好处地理解他想表达的一切。
一个眼神,他们就能看懂彼此。
1990年前后,“青铜器”在北京政法大学的传达室里排练。彼时,崔健风头正盛,窦唯横空出世,摇滚撞击着青年人的心。青铜器也随大流,写的歌都是《人与兽》《佛洛依德的弟子》这样的重金属。
忙里偷闲时,高晓松照着现代诗的感觉,写过类似《同桌的你》这样的歌。
每次排练结束,悄悄从墙角拿起一把吉他:“哥们儿很不好意思,这里有一首骚柔小调,弹给诸位听听。”
一曲弹毕,众人摇头:“什么玩意儿。”
那时的高晓松和老狼都不会想到,4年后,这些骚柔小调会以烈火燎原之势从北京一路烧到全国,成为中国大陆流行音乐的第一个高峰,成为一代人感怀青春的方式。
那时的高晓松和老狼,只是像身边单纯的大学生一样:外面读琼瑶,他们读《百年孤独》;外面听邓丽君,他们听崔健;外面柴米油盐,他们风花雪月。
那些日子里,两人友谊日渐增进。高晓松动不动就去老狼家刷夜,让老狼给他做饭。高晓松吊儿郎当,老狼则性格温和,犹如刀与鞘,极具互补性。
在诗意和音乐理想的驱动下,一个暑假,高晓松联系到海南一家叫“癫马”的歌厅,要去那里寻梦,问乐队的人:
“你们谁愿跟我一起去?”
只有老狼一个人举了手。
一路南下,来到“癫马”。老板看他俩还是学生,问会唱什么。老狼说:“摇滚。”老板说:“行,那就来个《一无所有》吧。”
老狼拉开嗓子就唱,结果比崔健还高一个调。高晓松在旁边都快疯了。他们身上没钱,要是唱砸了,只能滚蛋,去街上要饭。结果老狼超常发挥,硬是梗着脖子把《一无所有》给唱了下来。
在海南那些日子,高晓松和老狼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两人唱一晚上才二十块钱,被安排跟服务员们一起打地铺。夜里没有空调,热得痛哭流涕。
最后挣来的钱,只够一个人回北京。
高晓松对老狼说:“你先走。”
老狼问:“那你怎么办?”
高晓松说:“放心,我有办法。”
老狼走后,高晓松心里也明白,自己没有当科学家的命,不想回去上学了。通过一个同学的帮助,他辗转去厦大,做了一年流浪歌手。在厦大布告栏里,他看到一个女孩儿写给男友的情诗,被感动得无以复加,立马写就下一首《麦克》。
回京后,高晓松抱琴弹起《麦克》,在场所有人都感动得沉默了。那就是90年代初的大学,那时他们的内心,都是柔软的。那个时代,生猛又温柔。可以为一句歌词落泪,也会为一首诗心碎。
而1994年后,一切都为之一变。
大学毕业后,老狼被送到一家自动化公司,天天下乡给人装电机。
当时退学的高晓松已经暴富,靠拍广告成了“京城恶少”,住五室四厅的房子,拿着大哥大开着林肯车招摇过市。
老狼发第一个月工资时,请高晓松吃了一顿饭。两人痛痛快快喝了一场,互诉衷肠。回去的路上,高晓松又吐又哭,抱着老狼的胳膊不撒手:“哥们儿我写了那么多歌,唱给谁听啊?”
1994年,黄小茂把北京高校一帮大学生的作品打包,出了专辑《校园民谣》。一时间,《同桌的你》火遍全国。那番红火,可能不亚于后来的神曲《小苹果》。一次高晓松和郑钧去北京郊区,经过一处农田,只见一皮肤黝黑的老农仰天长啸:
“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
紧接着,《同桌的你》横扫所有音乐奖,每次领奖的时候,高晓松就对老狼说:“要是二等奖,咱俩就不上去啊。”
果然,回回都是一等奖。
这一火,高晓松就膨胀了。央视李静跑去采访他,问为什么写这首歌。高晓松阴阳怪气地说:“为什么,为了泡妞呗。”
当时还是摄像的汪涵,跟着还没成为“选秀教母”的龙丹妮去采访高,他穿个浴袍出镜。气得龙丹妮:“再也不想见这人了!”
不久,他和老狼也产生了裂隙。
当时摇滚气数还在,老狼想做摇滚,别光顾着伤春悲秋。高晓松一听就烦了,觉得全天下自己最牛逼。有一次喝酒,他喝大了,臭脾气就上来了:“那什么‘魔岩三杰’啊,都没有我厉害!”
气得老狼摔门而去。
闹得最决裂的时刻,是去沈阳演出的飞机上,高晓松说:“有本事你别叫老狼,别再唱我写的歌了。”老狼说:“行啊,反正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你给的。”
他们一起长大,甘苦与共,太熟悉对方软肋。随便找一句话,都能扎在对方心口上。吵完这一架,两人一两年都没联系。
1996年,高晓松迎来第一个人生巅峰,开了万人音乐会。那两年,简直不拿正眼瞧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走!哥们儿我带你争名夺利去!”
别看高晓松时常聊“诗与远方”。对于名利,他心中有割舍不下的渴望。他曾说过,“以文以艺,为梦为饭”,就是一只手要抓艺术理想,一只手还得投身时代洪流,学会在名利圈打滚。
成名后,他成立麦田音乐,又去华纳、搜狐、新浪。选秀起势了,他位列评委席。互联网的大浪潮来了,又去阿里做音乐,跟优酷抱团说脱口秀。
时代每一次浪潮的点儿,他都踩到了。
还记得1997年,乐评人李皖跟高晓松见面。他一个人对李皖喷了整整一夜,天上地下信口拈来,博闻强识令李皖瞠目结舌。他对李皖说:“我不光要做音乐,还要当作家、诗人、导演,要成为一个知识分子。”
20多年过去,高晓松几乎把当初吹过的牛逼、想做的事,全都做了一遍。他的日子,过得热气腾腾。20年前,多少的歌手,如今都已寂寥无声。他还能在网络时代里,靠脱口秀成为不刷脸的流量担当。
相比之下,老狼却选了另一种人生。
分分合合多少年,老狼终于跟最爱的姑娘潘茜结婚。为了跟老狼在一起,姑娘放弃了雅虎一万原始股,无怨无悔。
婚前,老狼偶尔出去走穴,赚得差不多了,就去酒吧唱英文歌。有一年,一个香港公司找他,说要把他包装成亚洲天王。老狼一打听,说一天要换十几套衣服、赶七八个通告,他就再没联系过那人。
唱《同桌的你》唱腻了,他也想过拍电影。有人给他看过一个剧本,叫《我在成都火车站捡了一个彝族姑娘》,老狼一听名字不靠谱,再也没动过拍电影的心思。没活儿干,他宁愿天天在家看书。
高晓松说,这么多年,老狼一直没有变过,年少时看什么书,现在还看什么书,年少时爱过什么人,现在还爱那个人。
第二张专辑《晴朗》,磨蹭整整七年。周围人都替老狼着急了,他却一点也不慌。没钱了就出去走穴,有时间就到处旅游。
如果说1994年后的高晓松汲汲于名利,那老狼,好像还是那个温厚的大学生,忧郁的白衬衫,清澈的眼神。
一开口唱,还是青春的感伤。
而对于高而言,老狼是兄弟,更是初心。
在名利圈混久了,没事儿见见老狼,高晓松就会觉得:“我还是应该多发呆、多读书,让自己内心有一些真实的、清澈的东西。要是没他拽着,我更不知道在名利场里打滚我会打成个什么样了。”
回忆这段往事,高晓松写道:
“感谢你们,谢谢你们还能记得以前的日子,如今还唱着多年以前的老歌,洗涮这肮脏名利场带给我们的羞耻。”
30岁时,高晓松撰文说自己长大了。
结果2011年,喝酒后,他开着白色越野引发四车追尾。庭审现场,高晓松检讨说:“这次酒驾,是我长期浮躁自负的结果。”
看来这长大的速度,还比不上车速啊。
大紧性情如此,直到入狱,他才真正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成名、赚钱,乃至泡妞,一度对他而言都太容易了。
曾有段时间,谁见他都讨厌,根本不想与之来往。唯独老狼,从未舍他而去。有一次,光线传媒想挖掘新人,高晓松把事情推给老狼。老狼非常看重这件事,认真选了些新人,特意跑到上海找高晓松。
喝酒的时候,高晓松一开始还很正经:“这些歌很棒,就这么定了。”
结果酒过三巡,毛病又犯了:“这些人跟我比差远了,哥们儿的东西……”
给老狼气得半死。
所谓“好事儿”,指的不仅仅是物质,还有生活和视野。老狼曾说:“高晓松的开朗、乐观、直率,让我灰暗的宅男生活能有点乐趣。他能带我干我想干、但不敢干的事,玩乐队、出唱片。都是他带着我。”
当初《我是歌手》找老狼两次,老狼不去。还是高晓松给他打电话说:“你天天在家带孩子,都快成家庭妇女了。去吧,你得让人家知道知道,中国音乐不是从选秀才开始的,远在选秀之前,就有过无数优秀的作品。你出来,让大家见识见识,不然的话,年轻人都以为我是一说相声的。”
最终,老狼登上《我是歌手》。为了给老狼撑场子,高晓松专门去烫了头,尽管排练时两腿直抖,还是硬着头皮上台Rap。
唱起《睡在上铺的兄弟》,仿佛回到20岁的从前。那些充满音乐理想的日子,壮怀激烈的岁月,依然会在胸中翻涌。
那一刻,高晓松的眼中有泪光。
人生易尽朝露曦,世事无常坏陂复。
在变幻莫测的世事里,还能遇到待自己不变的人,还能拥有一段不变的情谊,这是人一辈子最大的幸运。
24年过去了,当初那两个回头看夕阳红的人,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给一代人创造了一种感怀青春的方式。那是命运的眷顾。
如烟往事,当年很多听歌的人,都随着岁月变迁物是人非,爱过的人,远去了,立下的誓言,淡忘了。而如高晓松如老狼,还能在世事如烟中,做最单纯的朋友,成为彼此的一面镜子。
有了他们,往事才并不如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