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他曾和我说,想吃我炖的菜。
他说北京的东西不好吃,感觉都在乱吃。
我笑着想,怎么不说东北人都是乱炖呢。
有个朋友,和女孩子吃饭的时候,问她吃什么,她说随便。
这个朋友就说,来个随便。
结果,饭店端上一锅东北乱炖。
以前玩游戏的时候,认识一个浙江的弟弟,他说他没吃过炖菜。我说你们那排骨怎么做,他说红烧。
我问豆角你们那怎么做,他说炒!
我问你没吃过牛肉炖萝卜?他很干脆的说,没吃过!
牙齿和我说,他说他吃不惯长春这边的饭菜,感觉东北人都在乱吃,汤汤水水的。
家乡,就像杜拉斯的小说里的那句话写的那样:她无法确定她是否爱过他,用她所未曾经历的爱情爱过。
北方不像别处的山水那样,秀雅精致又瑞丽,也不像很多大城市那样,像天堂又像地狱。
它不会让人又爱又恨,只是让人觉得麻木,麻木里有点平静的惶惑。但生活总要继续。
后来我终于知道,那是一种粗砺的美。有着质朴的感情。
我爱它,只是因为,它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不管走的再远,那份骨血都带着不能摆脱的烙印。
远方再好,然而,那不是我的故乡。
炖肉的真谛就是小火慢煮,和一切无关。那种香气,与身自带。它不需要被修饰被点缀。
它只是自己。
有人不喜欢吃,也无妨。
我觉得自己,就被这种小火,慢慢炖了。生命的滋味,都浸在汤水里。
爱恨悲喜过后,什么都可以从容释然。
然后被热爱的人,一饮而尽。
配个蛋,下饭——
做法如下——
只有三块大骨头,其余都用排骨凑数~~~
好不好吃没法证明,但一网友对我的做法提出质疑:
哈哈哈哈
网易云音乐评论节选:金海心《爱似水仙》
幽默:
这样的小伙子,每个省份我都想要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