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智友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强调
激发改革动能 大力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9月1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报告全区检察机关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崔智友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邹筱溪 摄
崔智友在报告中指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区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和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全区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检察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积极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建立检察官、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遴选出首批员额制检察官2604名,全区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增加99.8%以上,结案率上升7.6%。
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率先在全国出台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委员会职责权限94项、检察长(副检察长)职责权限503项、检察官办案职责权限631项。
建立健全司法业绩考评、错案责任倒查等监督制约机制,出台案件质量评鉴工作规定,成立案件质量评鉴委员会,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
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全区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从1687个整合为732个,减少56.6%,获得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和表扬。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在全国省级检察院率先出台刑事“专家辅助人”出庭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出台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不断提高指控犯罪能力和水平。
积极探索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截至2017年8月,试点检察院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932件2142人。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制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意见,出台广西检察机关接待律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为律师设置专门工作室和阅卷接待室,2013年11月至2017年8月,监督有关机关纠正235件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案件。
深入推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制度,积极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检公互联、检法互联、检监互联项目建设。
按照中央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新格局,与环保、食药监、国土等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2014年至2017年8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78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绿色通道”,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811件。
着力构建阳光、便民司法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并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综合检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群众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
会议现场。 李珊 摄
崔智友指出推进司改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的改革尚未落地,改革红利有待进一步释放,改革系统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套改政策及待遇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与落实,体制机制创新与现代科技应用融合不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改革发展需要,一些检察人员司法观念、办案方式、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需要,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
崔智友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持续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确保司法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用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全面落实。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立足运用市场化机制,切实为检察机关减负增效。要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同时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专题调研或代表视察活动,加大对司法改革的监督力度,支持和帮助解决检察机关司法改革中遇到的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不足、检察职业保障尚未完全到位、检察信息化建设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等问题,助推全区检察机关司法改革顺利健康推进。
文字:邓铁军 张光成
编辑:白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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