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那些强奸犯去死.

让那些强奸犯去死.

顽强病号 欧美女星 2018-04-27 08:00:11 514


“那些随心所欲的年轻人,被疾病操一操,就老实了。”


2018/04/27 星期五

文 | 顽强病号

图 | 电影《今天》

曲 | Sofia Jannok《Liekkas》


这两天,有一则视频牵动了无数网友的心。


一女子在出租屋出门时,被邻居男子强行拖入房间内,很多独居的女生看完后都脊背发凉。


在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上身赤裸的男子在楼道里走动,随后女子出门,这时男子伸出了头。



当女子经过男子门前时,突然被他强行拖拽,女子极力反抗,但依然抵抗不过被拖入房间。



视频就此结束了,之后发生的事情不得而知。“女生后来怎么样了?”揪着很多网友的心。



26号凌晨57分,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官博发布案情通报,称该视频为深圳宝安分局管辖内发生的一宗强奸未遂案件的监控视频。



看到“强奸未遂”四个字,大家总算松了一口气。


但回头想想又实在忍不下这口气,恨不得把这名男子人肉出来,最好对他物理阉割,以此来平息自己满腔的怒火。



/01/


我在微博看到这条视频时,也感到非常愤怒。难以想象女生当时有多绝望,对以后的生活会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


为什么社会上屡屡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有多少控制不住自己下半身的淫欲恶魔,把泄欲的魔爪伸向身边的女子。


这些变态该受到怎样的惩罚,才肯就此罢休?



当多数人都在谴责那个禽兽时,在评论区里,隐藏的黑暗势力就显得更加可怕了,总有些声音让你怒不可遏。


一条点赞数最高,同时也是被喷得最惨的评论亮瞎了我:谁让你不住贵一点的房子,偏偏要住在这种地方啊!


这样的话是不是很熟悉,就跟女人穿着太性感出门被强奸,而有的网友却落井下石地反过来指责女子:谁让你穿得这么裸露,肯定是故意勾引谁呗,活该被强奸!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难道不应该谴责强奸犯,而是指控受害者本人,告诉她们女人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不会被强奸,穿太露被强奸是情有可原的,别大惊小怪,那些一时起私欲心犯罪的人压根儿没错?


这逻辑实在是荒谬!




/02/


女人喝酒、抽烟、穿着暴露、晚归被性侵,并不是男人犯罪的理由。在多数男人看来,女人是弱势群体,论力气,女人根本不是这些禽兽的对手。


假设一下,你拿着把AK47,就算全身赤裸,三点全露,身上写满了快来凌辱我,我相信没人敢动你。


所以我认为,强奸犯的出发点是弱肉强食,任何以“女性不知检点”为犯罪的理由,都是谬误。


其实有很多数据能够表明,强暴和衣服穿着多少之间是没有关系的。


伊朗很多女性都蒙着面纱出门,因为如果她们摘掉面纱,就会被一些男性泼硫酸,指责她们是为了勾引男人。


虽然被泼硫酸和不戴面纱有一定的联系,但伊朗的女人就应该受到这样的谴责吗?


有些人的观点实在让我不敢苟同,明显是在颠倒是非。




/03/


每当强奸案发生后,大家总是第一时间提醒女性不要穿着暴露,不要晚归饮酒,不要和异性走得太近,睡前记得反锁大门,在阳台挂男人的衣服,门口放男人的鞋子,叫外卖要两双筷子......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穿着暴露、晚归饮酒,和异性过密交往似乎被默认为不道德的行为。


因此,每当受害者在被强奸后,却要面临人们的质疑:你是否暴露?是否晚归饮酒?是否行为不检?是否私生活放荡?


这让被强奸的受害者成了罪人,被批评的声音比强奸犯还多。


而犯罪的始作俑者却可以在角落里暗喜,为所欲为,把毒手伸向下一个目标,这也大大提高了犯罪率。



针对前面开头说的“女生该找个好点(治安好)的房子住”,其实这点我是支持的,毕竟这个社会永远消灭不干净坏人,我们最好想办法离他们远点。


而我反对的是,那些认为女生在出租屋被强奸,责任都在于女生自己找了不好的房子,住在复杂的环境里,才会遇到禽兽的声音。


大家却忽视了一个事实,无论你住在哪里,禽兽一直都存在,我们真正该谴责该惩罚的应该是问题的根源,也就是这些变态本身。


不要举起枪口二次伤害值得同情的人,却放过真正应该受到惩罚的人。


最后,在这里建议女生独自在外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学会一些“防身术”应对突发状况。


希望我们永远遇不到这些人,更希望这个世界上,善良的人再多一点。



“长按图片赞赏 请病号吃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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