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首尔高等法院对朴有天案进行后续审理,判定女方在名誉毁损、诬告等方面无罪!
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S 女在 2016 年起诉朴有天,称其在 2015 年 12 月与友人一起到她所在的酒家消费,并在洗手间对她进行了性侵。
检方随后对朴有天提出不起诉处分,并起诉 S 女诬告、名誉毁损,称事实上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
今年 7 月,一审以国民参与审判方式进行,陪审员一致驳回起诉、认为女方无罪,但检方提出抗诉。
今日,首尔高等法院再次驳回了检方意见,给出的结论是:针对指称S女利用出版物进行名誉毁损、诬告的抗诉,裁判部决定维持一审结论,宣布其无罪。
裁判部认为:女方有充分表达拒绝,周围人的证言也支援这一说法;S 女的起诉内容无法被有效证实毫无根据、无法被有效证实是诬告,因此认为一审判决无误。
对于 S 女接受媒体采访、称自己被性侵一事,裁判部表示无法认为是对朴有天进行诽谤:朴有天作为知名艺人,性侵问题带有国民有权知情的公众事件属性,难以认定是单纯的私人领域。除被告人之外还有多名女性指称性侵,因而案件内容的真伪也是令国民十分关心。很难看做是以诽谤为目的。
对于这一审判结果,网友表示十分费解:
所属社对这一判决作出了声明回应:对诬告人的无罪判定是非常不合宜的,期待大法院做出正当判决。今后对网上流传的关于朴有天的虚假主张和谣言,也将采取强硬的法律措施。
此外,朴有天原定与未婚妻黄荷娜在 9 月 22 日举办婚礼,但所属社在本月 12 日宣布婚礼延后、日期未定。
随后,黄荷娜将 SNS ID 的一部分从 “0922” 改为 “1010” ,令人遐想这就是最新的婚期,但所属社只强调不是不结婚,只是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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