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依法判决李小龙无罪”

【以案说法】“依法判决李小龙无罪”

5分钟普法 港台男星 2022-03-24 11:05:48 470

李小龙案:行凶的正确理解

被告人李小龙,男,生于1977520日,2000814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拘留。被告人李从民等四人情况略。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武威分院以被告人李小龙、李从民、李小伟、靳国强、李凤领犯故意伤害罪向武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武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00年8月13日晚21时许,河南省淮阳县春蕾杂技团在甘肃省武威市下双乡文化广场进行商业演出。该乡村民徐永红、王永军、王永富等人不仅自己不买票欲强行入场,还强拉他人入场看表演,被在门口检票的被告人李从民阻拦。徐永红不满,挥拳击打李从民头部,致李倒地,王永富亦持石块击打李从民。被告人李小伟闻讯赶来,扯开徐永红、王永富,双方发生厮打。其后,徐永红、王永军分别从其他地方找来木棒、钢筋,与手拿鼓架子的被告人靳国强、李凤领对打。当王永富手持菜刀再次冲进现场时,赶来的被告人李小龙见状,即持T型钢管座腿,朝王永富头部猛击一下,致其倒地。王永富因伤势过重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永富系外伤性颅脑损伤,硬脑膜外出血死亡。徐永红在厮打中被致轻伤。
 
武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小龙、李从民、李小伟、靳国强、李凤领在遭被害人方滋扰引起厮打后,其行为不克制,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决李小龙等人四人有期徒刑4-14年不等。
一审宣判后,上述各被告人均以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为由,提出上诉。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案被告人一方是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合法演出单位。被害人一方既不买票,又强拉他人入场看表演。被告人李从民见状要求被害人等人在原来票价一半的基础上购票观看演出,又遭拒绝,并首先遭到徐永红的击打,引发事端。双方在互殴中,被害人持木棒、钢筋等物殴打上诉人。当王永富持菜刀冲进现场行凶时,被李小龙用钢管座腿击打到头部,致其倒地。此后,李小龙等人对王永富再未施加伤害行为。王永富的死亡,系李小龙的正当防卫行为所致。徐永红的轻伤系双方互殴中所致。本案中,被害人一方首先挑起事端,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时,使用了凶器木棒、钢筋、菜刀等物,其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无论强度还是情节都甚为严重;并且在整个发案过程中,被害人一方始终未停止过不法侵害行为,五上诉人也始终处于被动、防御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规定了无过当防卫条款,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目的就是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依法判决李小龙等人无罪
 
李小龙案涉及无过当防卫认定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即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何认定。对此,本案的裁判理由指出在认定暴力犯罪中的以下两个要点:
1必须是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行为。暴力犯罪,简言之,就是以暴力为手段实施的犯罪行为。对非以暴力为手段实施的其他严重犯罪行为,不能实施特殊防卫。对以非暴力手段实施的抢劫、绑架等条文明确列举的犯罪行为,一般也不宜实施特殊防卫。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是指暴力犯罪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尚未实行完毕。在暴力侵害行为尚未着手的情况下,显然是不能进行特殊防卫的。也就是不能以严重的暴力犯罪正在预备、马上就要付诸实施为借口,实施特殊防卫。值得注意的是,刑法规定特殊防卫的条件是暴力犯罪,是否构成犯罪,严格地说应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判定。对防卫人而言,由于特殊防卫都是在现实的、紧迫的危急状态下实施的,无法要求防卫人判定正在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已然构成犯罪,才可以实施特殊防卫。法律之所以使用暴力犯罪这一表述,意仅在强调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行为,其对他人的人身危险性已足以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
 
2.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人身安全主要包括他人的生命安全、健康安全、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非针对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如对抢夺等针对物所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就不能实施特殊防卫。所谓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主要是强调暴力侵害行为对他人人身安全危害的现实性、急迫性和严重性。如暴力侵害程度足以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足以对他人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无疑都是可以实施特殊防卫的。但需要说明的是,暴力侵害也有程度之分,对轻微的暴力侵害,就不能实施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行为,能否实施特殊防卫,关键要看该行为是否足以严重危及他人的重大的人身安全。特殊防卫是以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为代价的,因此,特殊防卫所要保护的也必须是相等的公民的重大法益。只有他人的生命安全、重大的健康安全、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才可以视为相等的重大的法益。
(节选自《判例刑法学》,陈兴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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