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无间道》老编没有看过,但是下面这句台词已经多次看到一些朋友们提过了。老爸死了,罪犯儿子向警察提出申请想出去拜一拜,但警察不予批准并向其解释,坐监的含义就是爹死了也不可以出去拜。这和性欲来了不可以与伴侣共渡良宵一样,看上去不通人情,但这就是犯罪成本的一部分。
BUT!那肯定是资本主义统治下的香港监狱,社会主义旗帜下的监管场所与其有着本质区别。比如 跨省押送!杀人犯母亲去世,看守所跨省送其回家奔丧
老编搜《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其实说的是近亲属病危的非重大案件嫌疑人才允许回家探视,如果死亡了,只要“及时通知”在押人员。但是弘扬正能量就要不拘一格,事事按法律来,就不好人性化了。中国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法律不外乎人情”,所以杀人罪的未决犯不仅仅是得到“通知”,还可以出所奔丧的。
今天看到微信公众号“华西都市报”近日消息,原来关进看守所以后不光近亲属去世这种悲伤的事可以破格获批回家奔丧,要是有结婚什么的喜事,看守所也会成人之美。
绵竹男子吴宇(化名)与女友刘忻(化名)2017年初相识,2018年上半年女友怀孕,本打算年底安排两家父母见面商量婚事。但吴宇却因交友不慎,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被抓,关在看守所内。至于吴宇为什么在女友怀孕已经好几个月的时候还去犯罪,犯的什么罪,华西都市报没有说。
被羁押的两个月时间里,两人只能靠书信来往。为了让吴宇安心改造,“我们把结婚证领了吧”,成了刘忻写给吴宇多封信里出现最多的字眼。
老编手贱,又去搜《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通信是可以的,但只限于“近亲属”。怀孕的女友是不属于近亲属范畴的,这个问题又来了,都按法律法规来,那还怎么人性化呢,所以也还是让他们通信了。此时女友肚子应该已经很大了,所以在信里提出来要领结婚证。
吴宇此时的考虑,与电影《无间道》中普通人对“坐监”的概念是一致的,觉得这事不可能。不过,监管民警主动找到他,表示“有困难一定尽力”。而其女友一看就是深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天壤之别,直接向看守所提出了申请。
然后看守所上报了此事,得到了层层批准。报道说“在看守所民警的陪护下,吴宇和刘忻一起到绵竹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宣读了爱的誓言,两人的爱情也就此画上了圆满句号”。记者连“押解”这样的词都舍不得用,唯恐破坏了甜蜜的气氛,居然用了一个“陪护”!
老编把《看守所条例》搜了几遍,没有看到关于出所结婚的规定,不像奔丧还有个擦边的第二十九条。但在网上一查,发现虽然条例中没有说可以,但现实中各地看守所早就纷纷将在押人员带出所去结婚了,已经成了一项普遍实施的人性化管理措施。
比如云南玉溪:
贵州赤水:
云南南华:
例子非常多,不一一列举了。不过也有很多地方是把民政局工作人员请进来,在看守所内为双方完成登记结婚手续。从安全角度来说,这种方式的不可控因素最少,发生意外情况的几率最低。然而这样又违反了《婚姻法》,因为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在监内登记结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带出所去结婚,《看守所条例》无规定。但是婚姻法比看守所条例地位高,破格一下也是很有底气的。在《无间道》里的世界,因为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而身陷囹圄,就不可能继续享受与普通社会成员一样的自由,老爸死了也不能出去拜。但社会主义的监管场所就不一样了,既能带出去奔丧,也能带出去结婚,这是资本主义警察肯定想不到的。
本条退出后请看后面一条,“人间佳话——男友双飞两幼女被判六年,看守所民警劝得女友原谅带儿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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