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四日起国民政府放弃银本位制改行法币政策后,中国正式走上以纸钞为主币的管理通货制。由于实现了币制的统一,至七七抗战前物价仅有轻微上涨,工商贸易等均转趋繁荣,法币政策堪称成功。抗日之战虽终获胜利,但战火波及皆为较富庶的省份,除沿海港口全数失陷不能收取关税外,沦陷区无税可征,各地的税收也都锐减,战费及各项开销则极为庞大,物价指数上扬自难避免。
此为金圆券开始发生通货膨胀初期,政府为维持金圆券信用,在民国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经行政院通过《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以金圆为本位币,每圆之法定含金量为0.044434公克(按:即贬值五倍),由政府铸造交由中央银行发行之。”在这种构架下,中央造币厂筹备雕刻了一系列的金币,币面标示分纪值与纪重两种,一般认为是在成都的四川厂进行。两面内齿采用类似袁大头五分镍币之边饰,背面的嘉禾设计亦类似袁大头。
纪值系列
1、标示“金币”两字,背面“贰拾元”,只有铜样存世。
2、上端镌刻“金”字,直径2mm,仅见满穿之镍样。
3、有未穿孔银样及铜样币两种。
纪重系列
1、币正面设计为梅花形图样中有一“金”字,分别有银样及铜样币两种。
2、设计与上同,亦见有单面铜样。
3、形式与中心有圆孔设计的1-2类似,有银样及铜样币两种。
4、与2-3同,有银样及铜样币两种。
此计重系列应是以国民政府在民国十八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权度标准》,规定重量计量以公斤为标准并与市斤通用,即1公斤等于2市斤,1市斤为16两,1两为10钱重31.25公克,1钱等于3.125公克的标准来计算。
无面值系列
此外,还有一款无面值系列。正面上方为“中华民国”,下端年号“三十八年”,中心梅花图样绕以链条形饰圈,背面嘉禾设计类似袁大头,但未标示面额,一般是认为在四川成都造币厂筹备雕刻。直径38mm,只有重26.2公克银样,由于币面无标示“金”或“金币”字眼,有说是恢复银本位之试制一元银币样,亦有认为是一元金币银样,但上海造币博物馆藏有一只背面铭文“壹两”之币模,故应为“金币壹两银样”。
另据钱币大师马定祥哲嗣马传德告知: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上海曾出现“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壹两”银样一枚。系父子俩在淮海中路思南路口对街一由绍兴人黄某经营之钱币摊时,店主声称数日前有人持之兜售,但因未曾听闻故出价较低而没有成交。马老随即请黄某再遇此币予以购入,但此后未现。若确有此物,历经半世纪未再现,依常理判断,应列入已永久遗失的珍品之一。
结语
整体来看,中央银行筹措金本位制用金银硬币之构想可谓“计划赶不上变化”。当金圆券匆促上场时所计划的民国三十七年版伍角银辅币虽在一个半月内即将模具准备完成并开始生产,但没出厂前已无法运用而销毁。而三十八年版的“金币贰拾元”,以其铜样的尺寸来看,其成品约重5公克,应该是按原发行办法的“每圆法定含金0.22217公克”的金本位制设计。但紧接着的《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贬值五倍后立即被作废。诚如筹备者所言:在通货急剧膨胀时,发行不能兑换的纸钞已毫无意义,而即使是贵金属硬币,其上标示的面值也已与现实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