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小鱼
近来,刘欢又频频出现在电视媒体上,刘欢似乎已成为国内流行歌坛无可匹敌的至尊,代表了90年代最高流行指标。这不是刘欢的不幸,而是整个歌坛的不幸。
刘欢是靠着一座《雪城》起调的,这大伙儿耳濡目染。他的声音和他的身段差不多,肥肥胖胖的且有几份木讷,如果再加点情啊爱啊的甜汤保准比金色盾牌更让人乏味。
虽说刘欢老兄胖点但也是一位十足的中国猛男,比起白脸奶油蛋糕蔡国庆、解小东们少了许多妖气,这份独特在一个时期内被老少皆宜的歌迷们着实崇尚了一番。
在流行歌坛刘欢可谓好大一棵粗壮的树,可这棵大树老原地不动的摆架式,自然就没能招来大风大雨,由此看来刘欢又只能算是个平庸之辈、御用歌者,实在是火焰不足,海水有余。
要说刘欢往舞台上一张嘴一甩发便威风八面,那是观众孤陋寡闻没放眼全球。刘欢玩的是帕瓦罗蒂的派头,但要跟帕氏较劲最多属孙子辈。我倒希望他戴上墨镜,脱掉西服,用彩布勒紧看涨的腰,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真正风风火火闯一回九洲,也许不小心真能闯出个宇宙级的新猫王来。
很明显一听见刘欢(广东人呢称阿欢)这名字便知道他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如果把他的名字改为刘沉重或刘不欢也许更适合他的演唱风格------双目紧闭,又长又厚的头发随着那面部的脂肪的颤栗而抖动,初一看好象他唱得一丝不苟轻松自如,可唱到第三首以后,那吃力那焦急,唯恐唱着唱着随时都会趴下去。有一回在演出现场就这样,有一好事者为他着急:刘欢这人怎么能虐待自己?
近年来猜想他人缘挺好,便经常出入舞台灯光中的这晚会那特邀,难道他刘欢不明白被捆住手脚的滋味到底有多折腾?这种由三流导演为其画地为牢的嘴上活到底有多苦?有啥办法呢,拿了人家的心软,吃了人家的嘴软,你以为他一开口就是真的好汉?
几年前有本无事生非的杂志叫《当代歌潮》放过一个臭屁:“说刘欢是当代至尊歌帝。”就有一朋友开玩笑说要论歌帝要么崔健,要么空缺,硬要说他是歌帝,那也是烟蒂的蒂,叫歌“蒂”。
哥坛
十几年来刘欢一直被媒体定位为流行歌坛的一分子(当然不算投机分子),可什么叫流行还没等传媒搞清楚,观众听众便瞎起哄,难道在台上象个相扑运动员站在三等领奖台上一样木无表情也能算流行?算时尚?我总觉得他应该疯狂些应该学着点一无所有的崔大哥,学着点卖弄风骚的迈克尔或莱昂纳里奇。
但刘欢毕竟是刘欢,只要一露脸整个儿神态象个宗教领袖,(假如他把长发削了)。我想他是被时代宠物电视给害了,因为他不适合也没有勇气做陈美做雅尼做约翰丹佛。
这是一个无可辩解的事实,不管刘欢如何《千万次的问》,他始终停留在一腔寒冷的喘息里,偶尔有一枚《弯弯的月亮》照临生命之源、音乐之源,但他感觉上更多的是怀疑:“问自己,到底爱不爱你?”------生命与艺术,因为用生命来追求音乐艺术实在不是机械的唱歌,而是爆炸般释放,这很重要当然也很致命。
话又说回来,刘欢毕竟是刘欢,虽然这棵大树没能招来大风大雨,但至少可以挡风避雨,我如此有口无心的侃刘欢,只因为有时候鲜花和掌声是廉价,毕竟偶像的时代被扬得更高的手臂砸成了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