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方能优术
可供选择的四种参与方式
“十二五”以来,我国政府及各级行政部门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当作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国医疗机构体系结构,加强市场在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和细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办医和参与公立医疗机构改制。
在本系列的上一篇文章中笔者对目前的医疗机构类型进行详细的划分,通过对相关文件的梳理,我们不难得知,社会资本参与医院PPP项目应“有所为,有所不为”。那么,哪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可以参与,以何种方式参与?本篇文章将给出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根据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产权归属等不同,社会资本的参与有以下四种方式:
直接参与兴建新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对于上述四种方式,根据医疗机构的历史沿革和社会资本的投资诉求不同,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和关注重点,具体内容将在本系列的后续文章中详细梳理和分析,敬请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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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博 至瑾律师投资顾问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博士,专注于投行、PPP,资产证券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