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的威名如雷贯耳,别人闻知其名都要退避三舍,可有这么一个人明知山中有虎,偏向虎山行,他还敢当面挑战李小龙,他有什么背景?他的功夫真的很了得吗?当时的华人武术界为何要派他去挑战李小龙?那么比武到底谁赢了呢?那他是谁呢?
李小龙到美国武馆创业相当不容易,特别是开武馆,不是想开就能开,不像办幼儿园或者学校,只要资金雄厚就可以开,但是武馆就不一样,没有绝对实力是开不起来,就是勉强开起来,会有很多人上门踢馆,如果比武胜了,那名声越来越响,如果输了,那么只好关门走人,以前武馆林立,一条街有十几家武馆,抢徒弟,抢生源,那都是明争暗夺,竞争白热化,我们通过《叶问1》那部电影开头就有这么一个片段,佛山一条街有很多武馆,谁也瞧不起谁,为了争夺生源,相互竞争,大打出手。特别是外地来了一个挑战者叫金山招,他功夫了得,把武馆一条街打了一个遍,没有遇到对手,就在这些武馆都要关闭之际,叶问出手把这个金山招打败,他挽救佛山武术界,所以他是这些武馆的救世主。
从这个缩影我们就能够看到李小龙在奥克兰开武馆是相当不容易,他刚到美国不久,资金和人脉都缺乏,他把武馆开起来,学员不是很多,为了节省开支,他住在好友兼徒弟严镜海家里,这个严镜海比李小龙大一轮,把李小龙当成自己的儿子,李小龙也喊他为义父,也就是《李小龙传奇》电视剧中的邵如海原型。这个时候的李小龙与妻子琳达结婚怀着孩子,生活也不那么宽裕。
正当李小龙想在美国大干一场,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可他的不断壮大,特别是教白人学生功夫,引起当地的华人武术界一致反对,为何反对呢?因为白人经常欺负华人,他们把功夫学好了,华人会更加受到欺负,其实这个原因是可以理解,在当时那种环境,百分之八十的中国人也反对教外国人功夫,要教也只能教点皮毛功夫,可李小龙的思维就是超前,他虽然理解这些华人武师的担心,他也很直接了当说,外国人欺负中国人可以用不包括武术,也可以欺负,本来外国人身体就比中国人健壮,中国人要想不受欺负,就要自强、自立、自奋,他不顾华人武术界的警告,仍然我行我素,这种做法激怒华人武术界,决定派出以黄泽民为首的挑战者向李小龙下战书。这个黄泽民何许人也?也就是《李小龙传奇》中的黄皮小子,这个人就是李小龙的魔鬼纠缠者,是李小龙躲也躲不开的瘟神,说真的有点像李小龙没有出名之前的影子。
黄泽民,1940年生于香港,是顾汝章的徒孙辈,师承严尚武和马金凤,学习了形意拳,太极拳和北少林武功。1964年从香港来到旧金山精武分会工作,并被派出挑战李小龙,最终战败。1964年,李小龙不但开了武馆,收外国学生,而且在长堤武术大赛上做了表演,对传统武术做了自己的理解阐述以及批评,这得罪了华人武术界。
而就在此时,黄泽民来到旧金山精武分会工作。也许是鉴于他的师承,也许是他所练习的武术是如此的出名,总之,黄泽民被当地武术界人士认为是响当当的人物。在此之前,华人武术界曾经警告过李小龙不要开馆收徒,还说要挑战他,李小龙很快就找出了在旧金山的华人社区里最初和他意见有分歧的那些人,尤其是武术界的人。其中有一个就是那个叫黄泽民的挑战者,他定下了比武的日期。而黄泽民到了之后,所接受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挑战李小龙,其实本意只是吓跑李小龙,让他关门歇业,或是知难而退。有鉴于李小龙对国术的批评,又接受了外国弟子,所以国术界的人没有面子,因此以“不得传授武艺于外国人”为由向李小龙发出挑战。
这场比武最后结局是李小龙赢了,虽然李小龙获胜,但他并不高兴,通过这场比武,他知道咏春拳的局限性,他决定改良自己的功夫体系,这也是他比武获得的收益,他彻底放弃咏春拳功夫,创立属于自己的截拳道功夫,这对李小龙来说是一个里程碑的进步,假如没有这次比武,他创立截拳道会延缓很久,这是不是因祸得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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