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执检“十大业务标兵”
9月18日至20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大连举行。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周洁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她从青涩懵懂到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出色的赛场发挥,最终站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的最高领奖台,她对检察工作的初心依旧,干劲更足。
2010年8月,周洁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通过八年如一日的付出和努力,她逐渐成长为一名业务“多面手”。
平凡岗位上的精彩,来自于对知识的点滴积累。她与科室干警加班加点,认真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规范化检察室评定活动,所在的驻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示范检察室。她积极参与创新工作,先后起草制定《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书20余份,参与创建的黄河驿站及刑事执行人权保障中心分别获得2013年度、2017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办理的薄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获得山东省2017年度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撰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问题研究》被高检院执检厅评为2015年度二等奖。
2018年5月,周洁获得“山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后,获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参加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自强学习培训的机会。她平日里工作重、孩子小,特别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她严格按照自我加压计划学习,见缝插针的向经验丰富的队员请教问题,理论功底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功夫不负有心人,周洁最终凭实力获得了参加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的机会,并最终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能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领导的全力支持和保障,也离不开团队的协作与配合。”周洁坚信,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下一步,她将以此次竞赛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精益求精,为检察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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