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3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二中队副中队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代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尽快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
太原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68.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十三五”以来,太原市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92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1个。
“这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餐饮膳食、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杨蓉说,但是,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镇老年人口的增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设施落后问题不断突出,日益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特别是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过程中,存在已建成小区配套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移交难的问题。”杨蓉强调。
杨蓉举例说,由于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检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机制未实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和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登记移交、未有效利用问题,致使具体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大量配套公共设施长期空置或挪作他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地可落。
为此,杨蓉建议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小区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小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尽快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明确配建要求、配建程序、移交与运营管理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民政、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加强配合和协调。”杨蓉认为,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在批准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前,要建立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管理台账,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建设一个、移交一个,运营一个、见效一个。
“还应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共同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定期对配建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的责任分工。”杨蓉说,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后开发商按规定交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接管,负责辖区范围内使用和维护管理,并做好扶持与动态监管工作。
(法制网.杨蓉代表建议尽快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20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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