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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蓓是20年多年前校园民谣时代的歌手。之所以写她,就是因为她那么文艺范儿,又那么慵懒地选择低调。虽然近几年也偶尔在综艺节目上露面,但总的来说,还是符合她调侃自己的那个词:“乐坛失踪人口”。
出生在音乐世家,从小练习钢琴后来顺利上了中国音乐学院,这样的简历在今天这个时代,好像挺普遍的。一般来说这样的经历,往往会导致一个人按部就班、进入找个机构衣食无忧过日子的轨道。
幸好叶蓓在20岁的时候,遇到了那时年轻的高晓松老狼们。于是生活为之有了一种始料未及的丰富。弹琴的女孩子走上前台,暂时舍弃对阳春白雪艺术人生的专业追寻,而率性地在民谣的世界里歌咏青春。
她最终也没红。我相信,即便在那个年代,爱听《青春无悔》的人,也没有多少。但这恰恰给了我这样的观者以某种“曲高和寡”的满意,对街歌的排斥每到症状严重时,真是会宁愿自己喜欢的某些曲子只是少数人的癖好。
所以她为什么要红呢?她这样不漂亮、不张扬的女生,本来就适合随着韶华流逝“散落在天涯”的啊。她也没那么汲汲于富贵,我们也没那么在意有多少同道。甚至我们也不想把她捧得多高,就只是“敝帚自珍”般的珍惜。
珍惜彼时看到下面这段文案时的心情:“写于九一年初,流浪了一圈回到北京,找到那把吉它时,它只剩下三根弦了。所以写了这样一首九拍的歌,多年后录这首歌时,老狼在棚里哭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想起和女友在一起在八中校门口树上刻下的字,他在黑着灯的棚里,我在控制室里,通过麦克风谈起那些事,谈起她们。她们就象是从我们手指尖上滑过的那些叫做岁月的东西一样,偶尔还会涌上心头。”
文案里没有提到叶蓓。叶蓓是后来和老狼一起唱《青春无悔》的人。她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想必也会内心涌动,会为同样的字眼和旋律长久出神,这就是歌人和听者之间,所共有的心灵密码。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