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7年春运交通运价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7年春运交通运价监管工作的通知

阜阳物价 内地男星 2017-01-11 16:08:54 166

关于做好2017年春运交通运价监管工作的通知

 

阜价服〔2017〕9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2017年春运将至,为贯彻落实全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运交通运输价格监管,确保春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根据阜阳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阜阳市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春运〔2017〕1号)精神,现就2017年春运交通运价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交通运价监管的认识,要把加强交通运价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市局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7年春运价格监管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分别成立春运价格监管相应组织,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交通运价监管工作。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农公班线、营运车站、出租车等营运价格的监管工作,要与当地纠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联系和配合,联系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拟定好工作预案,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交通运价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严格纪律,加大督查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阜阳市物价局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的意见》(阜价服〔2016〕10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春运交通运价的监管。一是省际线路放开后,客运单位没有明确新的价格的情况下,按以往惯例,同线、同车型同价;二是市际及阜阳城区到各县市的价格严格按规定执行;三是农公班车运价要执行县市区规定的指导价标准。

严格交通运价政策,加大交通运价政策宣传。要认真落实长途客车、农公班车、城市出租车、城市公交等现行价格政策,特别是长短途营运车站要按同线同车型同价的原则,自觉衔接好省际、市际班线的实际执行价格,并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各营运车辆要张贴梯形运价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各县市区物价局要迅速成立春运交通运价监管市场巡查小组,及时发现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主要车站要派员值守,要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对擅自提价、串通涨价、随口要价及不执行明码标价等行为,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罚,典型案件要曝光处理。市局将派员对各县市工作情况、主要客运站点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畅通渠道,加强信息反馈

要加强上下信息的沟通和反馈,掌握运价动态,及时化解运价矛盾,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春运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春运领导小组反馈。联系电话:2706031、2706097;联系人:陈辉、邓超。

 

阜阳市物价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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