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演员郭家铭晒出与前妻的合影宣布离婚。
后又在评论区高调示爱:“我爱的女人叫郝蕾”。
郭家铭在热播剧《上阳赋》饰演太子,曾与郝蕾合作《新永不瞑目》。
郝蕾方迅速回应:
“11年前你出卖对你那么好的姐姐,出庭做伪证、炒作她跟你的所谓绯闻,姐姐从未理过你,也不屑于解释,因为你实在不值一提。今天你又开始想红发了疯?不要拿你的性取向贻笑大方了!为了不影响其他人,我们就不提你的前男友以及前前男友了。也请你尊重和感恩你的男友,如果他不曾是姐姐的闺蜜你就没有机会认识姐姐。”
这起事件中,澈不聊八卦,不谈明星恩怨,只看事件本身,有三个问题值得思考:
第一,曝光他人性取向的行为是否正当?
郭家铭有想与郝蕾炒绯闻、蹭热度的动机。郝蕾方的回复,釜底抽薪,拔本塞源,曝光性取向,让郭家铭所有炒作新闻都不攻自破。提及“郭家铭出卖姐姐”的前行,郝蕾方此举亦有快意恩仇之感。
如果抽离具体情节,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曝光他人性取向的行为,是否正当?
性取向是否属于个人的隐私,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界定范围。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以郭家铭为例,谈男友仅仅是向演艺圈小范围出柜;而他人在当事人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将其性取向向社会大众公开,这算不算侵犯隐私?
关于性取向与隐私权的问题,是法律需要完善的地方。
第二,曝光性取向的隐藏逻辑
郭家铭想借郝蕾炒情感绯闻,郝蕾方的回复是一技绝杀,一击毙命。
跳出郝蕾与郭家铭的具体情境。不管是报复或回击,曝光他人性取向都有“与人斗,直攻其短”的味道。这里面隐藏的思维逻辑是:
同性性取向是一个人的短处,是缺陷,是弱点。
这种潜在的思维表明,在大众的意识里,同性恋是不好的,是非主流的,是不正当的。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同性恋,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会影响自己声誉。
性少数群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一天,当性取向不再成为一个人的短处,说一个人不喜欢异性喜欢同性,就如同说一个人不喜欢吃米饭喜欢吃面条那般平常,当个人性取向不再构成话题时,性少数群体才实现了真正的平等。
第三,如何界定骗婚gay?
郭家铭本身是不是gay,澈不关心。我关心的问题是,如何界定骗婚gay。
我多次写到,上一代同志多数是在无知中走入婚姻,在婚后发现自己同性取向的大有人在,这谈不上骗婚,也不在今天讨论的范围内。我们这一代同志,特别是在城市环境中生活的人,要说在婚前对自己的取向一无所知,可能性极小。
从郝蕾方回复言论来看,郭家铭交往过几任男友,属于第二类。
微博下面的评论,出现最多的言论是:“gay没事,骗婚gay就很恶心。”
这种言论下,一方面表明网民对同性恋接受度的提高,另一方面,体现了绝对化的判断:“只要交往过男朋友的男性,都是gay。”这种判断,忽视了另一个群体,双性恋。
圈子里许多朋友,对双性恋都持以批判/鄙夷的态度。这种态度,更多的是来自感性判断:双性恋有退路,可结婚,脚踏两只船,对同性爱情不坚定。
不仅如此,许多电视节目对双性恋的态度也是如此。人们认为双性恋是一种掩护,是对那些不想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的掩护。
比如《欲望都市》里“我不确定存在双性恋这回事,双性恋只是通往同性恋的中转站。”
《基情二加一》里“根本就不存在双性恋,你只是还没出柜。”
但实际情况是,双性恋确实存在,《性行为档案》杂志中曾做过一次研究,他们通过测量异性恋、同性恋和双性恋男性在观看色情电影时阴jing周长的变化并评估他们的主观感受发现,双性恋男性被gv和av影像唤起的程度相对比较接近,也就是说双性恋并非“子虚乌有”之事,而是真实存在的一个群体。
双性恋既能被同性吸引也能被异性吸引,并能够对他们产生性冲动和性幻想。双性恋中,有的人受同性吸引较强,有些受异性吸引较强,有些则两者不相上下。
但在强化双性恋概念的同时,又存在另一个风险,双性恋会成为许多同性恋骗婚的借口。
我无意为郭家铭开脱,中生代女星里,郝蕾老师的演技在澈心中排前二。若抽离主体,回归行为本身,这三个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第一:性取向与隐私权的法律问题是否需要完善?
第二:什么时候,性取向不再成为攻击/报复别人的工具?
第三:如何区分双性恋和骗婚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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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澈 排版 / 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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