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星期二,水城县副县长王旭带领县安监局、化乐镇政府到化乐镇朝阳煤矿、化乐煤矿、腾庆煤矿、燊达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对煤矿环保工作、地质灾害治理、瓦斯治理、探放水、防灭火、“双控”体系建设、公司及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提出要求。
王县长对化乐镇政府、水城县安监局、煤矿集团公司及煤矿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化乐镇政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对辖区内各行业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是水城县安监局一定要加强监管,认真履职,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落实,加大力度,严防死守,确保境内煤矿不出安全生产事故。三是煤矿集团公司、煤矿企业相关负责人要认真汲取盘州市梓木嘎煤矿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认真分析并编制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煤矿集团公司隐患排查及验收必须严格把关,绝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四是企业要真正担起社会责任,加强地企共建,要积极响应所在村镇的扶贫工作,以确保安全来助推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