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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前,去了一趟四川古蔺某个不知名的小山村,有缘得遇一丛盛开的兰花。
那是早春三月,古蔺正处在多雨的季节,短暂且珍贵的几天山中时光,大多在霪雨中荒废。最后等不得天晴,便在细雨中爬上了泥泞的山坡。
山雨予我的馈赠,便是一块不太隐秘的山石后,惊现了一大丛郁郁葱葱的兰花,似一只只淡黄色的瘦蝶,翩跹在径梢枝头,味道极香醇清冽。且不说恍惚听闻过兰花的大名,仅就这一份沁人心脾的味道,就足以成为我千里迢迢带它回家的理由。
回程时,在成都车站遇到一位专程来峨眉访兰的花客,打量着我的兰花,问来自哪里。我如此这般一说,他的神态颇显遗憾与痛惜。可惜了那么极罕见的大丛兰花,就这样糟蹋于我的辣手:“回去好好养着吧,虽然不易养死,开花却也很难。”
对他半是心痛半是嫉妒半是预言半是诅咒的话,我不置可否。回家精心侍奉,死不了怎么就不会开花呢?难道做一丛养尊处优的家花,反而比不上风雨飘摇的野花?
花被我分送给很多人,几年之内,果无一家开花。
十年之后的今天,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她家的兰花开了两朵,虽然及不上原有的风情和味道,但毕竟是开了。而我家和很多别人家的那些,早已不知香消玉殒何处。
如果当初送给车站遇见的花客几株,不知会落得怎样的结果。
这一丛兰,后来查资料觉得颇似集诸兰花之美于一身、聚万物之灵气于一体的寒兰;
这一丛兰,在经我手成为家花之前曾是野花;
这一丛兰,做野花的时候比家花香艳许多。
原本,花儿们是不应该有家花野花之分的。不管环境多么优越或者恶劣,总有适合它的植物与生物留存下来。花儿们与环境,经过千百年的相互选择,留下来的,都是最适合的。
物竞天择是最合理不过的筛选方式,只是多情多事的人类,喜欢按自己的喜恶横加干预,总想将自己喜欢的野花移入阑干,变成家花占为己有。天下爱花之人比比皆是,真正惜花护花懂花的能有几人?
且不说因了湿度与温度的环境差异,家花与野花有着或多或少的不同。也不说在气质上家花输给了野花一份自然与纯真。就算因了土质的肥沃,家花终于雍容高贵胜过了野花,然其看的久了,闻的久了,也就淡了,远不如与野花初见时的新奇与刺激强烈。
此处引用俗话一,家花身上有麦糠、野花身上有蜂糖;
再者切入古语二,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另有张爱玲说:“几乎每一个男人都这样,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用红玫瑰白玫瑰指代了女人,我说的花儿们则与女人无关,此处借来一用,仅为加强描述人类博爱又善变的心,别无他意。
综以上种种,似乎种种都于家花不利,无论是从自然环境,还是从人类惯有的品性来说,家花都不得不输给野花。我找这么多证明野花香的理由,其目的,并不是真的赞成野花比家花香,那些顺人意而被修剪成规矩的家花,也有很多野花所不能比及的娇美。
我认为说的最好的,莫过于五姑娘一句话:“花开四季皆应景,俱是天生地造成。”
而所谓的家花不如野花香,不过是某种心态左右下的某些现象而已。五姑娘早就看出了人们的挑剔:“他说百花相比失颜色的牡丹虽美却不香,他说又香又美的玫瑰有刺扎得慌。”
花中之魁尚且落得如此下场,更何况其他无名小花。
再次阐述个人观点:家花也好,野花也罢,纳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同承阳光雨露之惠泽,桃红李白、梅青菊黄,艳者自艳、香者自香。家花有家花的馥郁,野花有野花的芬芳。
书桌上盛开的水仙有她妖娆的风情,寂寞角落的野百合也自有绰约的仪态。
我想,假如当初送给那个花客几株寒兰,今天一定开的比山谷里那丛更加灿烂,他该是懂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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