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华,你误解我们了——写在双方对薄公堂后

霍建华,你误解我们了——写在双方对薄公堂后

贸易金融 港台男星 2016-04-26 12:03:17 115

        以前,小编总觉得打官司是别人家的事。一纸突如其来的诉状,一场针锋相对的对薄公堂,与炙手可热的一线男星霍建华的缘分就这么魔幻般地展开了。


        上周二,我们与霍建华代表律师在中关村第一法庭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整场会晤在热烈且融洽的气氛中顺利落下帷幕。小编从庭辩中收获了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好消息是小编仍然认为自己不构成肖像权侵权行为,坏消息是霍建华先生显然对我们存在诸多重大误解。


        虽说清者自清,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小编还是觉得有必要对误解作出一些解释


第一,这只是转载!这只是转载!这只是转载!(重要事情说三遍)


        时间回到半年前。2015年9月8日,专业的“房金所”微信公众号原创并发布涉案文章(其篇尾明确标出容许转载),次日被财金阅读转载。10日,小编看到后觉得十分有趣,便也在自己运营的平台——“贸易金融(微信ID:trade_finance)”微信公众号上转载。一个月后,我司收到霍建华代理律所的撤稿要求,小编当日立即删除。


        以上过程,小编早在收到诉状后就在公众号上做过披露了。此番再提,说明其一,我们只是转载(说明无任何诋毁恶意),其二,我们已经及时删除(说明没造成任何损失)


第二,文章使用的只是剧照,而非现实生活照。


        对方表示,霍建华先生在百度百科上阅读次数可观,其肖像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被告使用其照片增加点击率,应该向其支付一定的肖像使用补偿费


        首先,以百度百科上自我介绍性的档案,作为判断有无商业价值的标准,小编闻所未闻。其次,涉案文章所用图片皆为电视剧《花千骨》的人物和剧情照片,并非现实生活中的霍建华本人肖像。再者,最火的明星总出现在热议之后。更何况,涉案文章是一篇一边倒的正面评论性内容,不含任何特指,恶意和污蔑,更不会降低霍建华先生的任何社会评价。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2015年的另一部口碑大剧——《琅琊榜》。这部神一般的电视剧自播出之后,便在网络上引发了剧评史上实属罕见的一波又一波高潮。第一波是毫无技术含量跪舔式的,如“琅琊榜为什么辣么好看”“静妃的药膳咱也能吃”;第二波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过度解读式的,如“再读琅琊榜,改革之难”;第三波是一本正经行业调研式的,如“ppt案例欣赏之看《琅琊榜》学排版”等;……据不完全统计,这种无孔不入不谈章法的“全渠道营销”为这部电视剧的后期播放至少贡献了80%的收视率


很多人曾表示,每看白子画的剧照一次,对霍建华的热爱就加深一分。作为一名公众人物,霍建华先生难道还不允许公众对其饰演角色的质疑与审视,赞美与批评?


第三,贸易金融并非金融机构。


        整场庭审,最让小编忧桑的,不是霍建华代理律师对“赔礼与赔钱”的一再坚持,而是他们对自己的被告——贸易金融(微信ID:trade_finance)的完全无知与无谓。


        对方表示,在贸易金融转发涉案文章的篇尾,带有“专注于贸易金融、跨境金融及交易银行的平台”“WeMedia自媒体联盟成员”字样,这是明显的广告;被告转发带有广告的涉案文章,会令不明真相的群众认为霍建华与其有合作代言关系。



        首先,贸易金融(微信ID:trade_finance)只是一个提供资讯的科普平台,且“贸易金融”四个字本身也是行业名称,就如同法律行业中细分的交通法律、娱乐行业中细分的影视娱乐,并非霍建华先生认为的金融机构,也不代理任何金融产品。


        其次,微信底部“专注于贸易金融、跨境金融及交易银行的平台”“WeMedia自媒体联盟成员”以及贸易金融网顶部图片,只是微信内容及网站的固定模版,在每一个页面的底部都可以看到,经常使用微信的人都知道,这是大部分微信公众号和网站都会设置的模板。


        下列人民日报、中国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警察网、中国证券网等微信公众号,均带有体现自身定位及属性的签名模板



其次,以小编多年泯于众人的平凡智商,在看完这篇转发的涉案文章后,完全找不到霍建华先生与贸易金融存在某种合作的任何蛛丝马迹。


第四,“精神损害”恕难苟同。


        庭审过程中,对方多次提到被告所作所为对霍建华先生造成巨大的精神损害。除了前文已经提到的机构属性问题,对方所谓的精神损害还包含两层定义:1,广大人民群众在看到涉案文章后,会误以为霍建华与贸易金融有合作关系;2,等待开庭期间被告发表的《摊上事儿了,被霍建华告了是什么感觉》对其再度造成精神损害。


        首先,前面已经说过,根据百度搜索或搜狗的微信文章搜索,可以看到大量转载行为,不知道这上百万次信息的主体,是否都与霍建华先生有合作关系?霍建华先生忙的过来吗?这种思维逻辑和背后推理的商业模式令人叹为观止。



        其次,接到诉状后,小编感到很冤枉、很无奈,《摊上事儿了,被霍建华告了是什么感觉》从事实角度展开评断,里面皆为客观叙述。难道在接到如此天价的索赔金额诉讼,小编还不能说出自己的委屈和事件的经过? 


        在上百万转载频次的数字面前,我们无理由不怀疑,原告所谓的维权行为存在一定的诉讼目的。事实上,在《摊上事儿了,被霍建华告了是什么感觉》这篇文章推出后,小编在后台收到拥有共同遭遇的自媒体人士的留言,同一原告同一理由。(个中缘由各位自己脑补吧)。




         看到这里,完全没有兴趣是不是?but,你可能并未意识到,这可能是全国首例转发文章涉及剧照的明星肖像权纠纷案件。换句话说,如果侵权成立,以后在网上聊天再随便用尔康表情包,小心周杰就盯上你了!!!



可能有新伙伴不知道事件经过,可以点击下面链接了解:

【震惊】摊上事儿了,被霍建华告了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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