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谁能说青春不美好?哪怕终将逝去,也是回忆中的一首歌。
今天我们说说青春,说说青春里的那首歌《同桌的你》。
三年前,我还游荡在青春的校园里,以为青春的时间可以挥霍一生,仿佛是一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额支票。
那年,大骂学校食堂的饭菜难吃,出来后却再也吃不到了;那年,电影《同桌的你》上映,约了心爱的女孩看得怦然心动;那年,高树垂下绿荫,我以为大家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那年,我们各自失恋失落失败,却一起吃烧烤、喝啤酒;那年,后来就没有了。
即使最炽烈最清纯的时光,归根到底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刹那。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逐渐开始模糊,相忘于非常具有某种仪式感的毕业季。
直到听那首《同桌的你》,那些沉在心底的种种又涌上心头,模糊了的面孔开始清晰,陌生了的声音渐渐熟悉,用这一切告诉你:青春过。
你从前总是很小心
问我借半块橡皮
你也曾无意中说起
喜欢跟我在一起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
日子总过得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就各奔东西
我总认为这首歌词的创作人,肯定是在花样年华时分创作的,绝对不可能是中年以后的人。因为当青春不在的时候,别说写歌了,那写歌的心情都无处寻觅了。再加上歌词中细节的刻画和记叙,半块橡皮谁又能记得?
后来我了解到,这首歌是高晓松写的。巧的是暗合了我的猜想,正是他在花样年华时创作。
那时的他开始了初恋,相遇了一个叫红的女孩。他们在厦门大学附近一个小渔村生活,某日某天阳光明媚,晨光穿透绿叶,高晓松正为他的女朋友梳头发。灵光乍现,高晓松突然大叫一声“有了”,然后他随手拿起一本书,就在书的封底上记下了他瞬间的灵感,《同桌的你》就是在这样的灵感下写出来的。
我想这首歌之所以这么动人,就是在恰当的年纪做了灵魂的记录,高晓松是个好的心灵写手,把刹那凝结成水晶。当这首歌一经推出,就风靡于校园,成为90年代初大陆校园歌曲潮的代表作。
其实,第一个版本并不是胡夏演唱的,是老狼。尽管胡夏的演唱也是非常棒的,但是我还是喜欢老狼的那个版本。独特而又极有质感的嗓子,吟唱也拿捏的非常恰当好处,有种游吟诗人的感觉,加上低沉沧桑的诗情演绎,真的棒极了!
之后那英、王菲、刘若英、关心妍都唱过,但那英和王菲合唱的版本过于刻意造作,炫技和表演的成分浓厚;刘若英唱的太清甜,失去了怀旧的伤感;关心妍唱得欢乐跳脱,一点追忆伤怀的风味都没有。
毕竟青春是用来伤怀的,身在其中的人体会不到,如鱼儿身处水中,不会感到水的存在。切莫流于表现而忽略了歌词本身,生活本身。失去的人,才知道弥足珍贵,才会去追忆青春,才能唱得动人。
青春的美好,或许正是由于终将逝去的注定,才能吟唱成回忆中的一首歌。令无数人萦回其中,无以自拔。
作家张嘉佳在青春过了十年后,依然对曾经恋恋不舍,这样写道:
十年醉了太多次,身边换了很多人,桌上换过很多菜,杯里洒过很多酒。
那是最骄傲的我们,那是最浪漫的我们,那是最无所顾忌的我们。
那是我们光芒万丈的青春。
我相信每个光芒万丈的青春里,都有一首歌,就跟《同桌的你》对我一样。可能是罗大佑的《童年》,羽泉的《一生有你》,朴树的《那些花儿》,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请不要失去那颗对美好追求的用力跳动的心脏。
【曲谱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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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当美国诗人金斯堡从印度回纽约,第一次听到迪伦的歌曲《Blowin' in the Wind》,掩面痛哭,并说:“一个在路上的颓废时代结束了,年轻的一代看到了亮光和生命的激情”。这是我听到的,对音乐最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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