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行业的“税务风暴”再起?
本周影视圈从业人员的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已有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补税工作正式实施,共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其中,在3天内,浙江已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相关通知显示,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 例如总收入为100万元的,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照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过的税款金额,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同时,该会议通知表明,横店实验区建议自查自纠阶段时间越早越好,尽量在2018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证券时报记者随后向多位影视从业人员求证,除个别表示尚不知情外,其余均表示确有此事。
今日稍晚时候,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发了条朋友圈,表示今天上午部分编剧委员会会员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进行了沟通,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关于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回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随即,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博截图刘和平朋友圈,补充表示: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我们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微博截图
观察者网查询发现,10月8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文件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台前”片酬上亿,“幕后”月薪3000
娱乐圈的明星收入一直是个迷,但是从许多细枝末节上能看出她们出手阔绰,甚至一瓶化妆品就要好几万,一个手机要上钱块,一双鞋、一件衣服同样价值不菲,甚至有的明星喜爱收集手表,却不用来带,那一个手表就已经价值几百万,真是让大家吃惊原来中国艺人的收入居然这么高。
影视行业利益分配悬殊
由于这份网传“税收新规”涉及到各领域的影视从业者,传出之后便立即引起了全行业的热议。包括艺人、导演、编剧、服化道、后期等各个环节的从业人员都陷入一片焦虑和恐慌之中,他们可能面临的,是在已缴税款之外,再补缴约20%的税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影视行业的从业者由于受到的关注度不同,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有着天壤之别。处在“台前”的艺人因明星光环加身而受到关注,她们的收入之高不断刷新天花板,片酬上亿的传闻更是频频出现。
据镜像娱乐(ID:jingxiangyule)此前的统计,艺人片酬的可考数据显示,华策克顿、欢瑞世纪、慈文传媒、领骥影视、华视娱乐等公司都有单部片酬交易超5000万的项目,例如,倪妮、陈坤在《天盛长歌》的片酬分别达到9777万和6889万,周迅、霍建华在《如懿传》中的片酬也都达到5000万以上。除了片酬,艺人持股的公司以出品方的形式参投自己的作品也是常有之事,艺人最终的实际收入往往更高。
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 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由此也可推断,艺人的片酬收入在整个影视行业中占据着巨大的收益比例。相比之下,处在“幕后”的其他影视从业者的收益空间相对有限。
1、编剧每集3000元-5000元
当下,影视行业优秀编剧稀缺的现状有目共睹,薪酬水平低便是阻碍人才进入的关键之一。除了业内头部的知名编剧收入不菲外,大多数编剧的生存空间相当狭窄。
编剧余飞曾在自己的公众号中写道:“一个年轻编剧,有可能只有3、5千元一集,四十集的剧也就20万左右,很可能得花几年时间才能完成。”同时,编剧完成的剧本与实际拍摄出的剧集体量也并非完全一致,四十集的剧本可能最终拍出八十集的作品,但编剧的收入并不会因此上涨。
2、40%的青年导演收入水平在温饱线以下
与编剧类似,同样抛开处在金字塔顶端为数不多的知名导演,那些奔波在剧组一线的副导演月薪在1万左右。此外,职友集数据显示,北京导演助理的平均收入不足6500元/月。
而对于刚入行的青年导演来讲,收入也并不理想。由画外hoWide、哪吒兄弟影业、凡影数据联合发起的青年导演生存现状(截至2017年)调查数据显示,27%的受访者“只养得起自己”,40%的受访者收入水平都在温饱线以下,需要靠家人朋友或者副业才能生存。
3、化妆师初跟组3000元/月
服化道方面以化妆师为例,化妆师的收入水平与实力直接挂钩。一项关于中国化妆师职业生存现状的调查数据显示,影视化妆师所占比例并不多,在4%左右,而化妆师整体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群体占比也仅为4%,这两部分群体并不完全重叠。对于刚入行的化妆师而言,收入一般较低,初次进组甚至没有工资。化妆师阿成曾公开表示,自己第一次进组工资为3000元/月。
4、影视后期平均工资5700元/月
对于从事影视后期的工作者而言,面对大量的拍摄素材,工作强度较大,但他们的收入并不高。职友集数据显示,全国影视后期制作平均工资仅5690元/月。
此外,知乎网友@老鹰也曾做过一份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影视后期从业者的工资水平呈现出明显的阶梯状,一二三线城市收入差异较大,月收入最高的在10000元以上,月收入最低的仅2000多元。
整体来看,影视行业的利益分配悬殊,明星等天价收入群体仅是少数,大部分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可与之相提并论。按照之前的核定征收模式,影视从业者缴税比例在3%-7%之间,而按照网上流传的补税政策,影视从业者除了之前已经交过的税款,还需要补缴20%。
不过今天下午,著名编剧刘和平发布朋友圈称,“今天上午,跟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沟通交流得很好,国家对影视行业的扶持政策不变,只会更好,关于这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答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若此消息属实,编剧们对网络传言的抵制情绪或将消解。但对其他影视从业者而言,若实际收入因此而进一步降低,影视人才或将加剧流失。
如果全世界的演员都这样,也没有什么需要指责的,虽然国内演员收入高,但也要有个对比,那么在亚洲娱乐产业最发达的日本,大家所喜欢的日本艺人们的收入如何呢?
《周刊文春》一直被日本娱乐界看成是最害怕的一本杂志社,因为这家杂志社什么都敢爆,之前曾报道过明星的片酬,虽然没有经过证实,不过也八九不离十,《周刊文春》曝光的数据中,大家可以看到看到日本殿堂级的女艺人,一集片酬也不过是350万日元(约20万人民币),一般一线演员只能拿到十几万,而中国的刚入行的年轻演员一集片酬肯定不止20万,日本明星的收入还真的可怜,甚至不如国内刚入行的演员?
其实不止《周刊文春》很多杂志社都回爆料艺人的片酬,片酬最高的是主演朝日电视台招牌刑事剧《相棒》的老牌演员水谷丰,差不多20万人民币,国内三线笑声都比这个多,木村拓哉、松本润、石原里美、深田恭子这些有“国民”称号的艺人,也才十几万人民币,而年轻一辈(类似国内的小鲜肉)的吉冈里帆、芳根京子才几万块。
那么,国内新生代演员演技炸裂超越老演员?其实不然,相反,在普通大众看来,明星似乎总是高高在上的样子。小鲜肉耍大牌的新闻层出不鲜,网曝老牌演员说自己遇到的年轻演员耍大牌也不止一次。
不过,演员片酬一直增加是避免不了的,有观众喜欢和买单,自然就高了,不敬业也有很多粉丝支持和维护,就更可以为所欲为了。希望这种情况能够得到制止。
“霍尔果斯”上演大逃亡
“税务风暴”挤出泡沫,也带走“炮灰”
从崔永元“一抽屉合同”事件到范冰冰偷漏税坐实,影视股全线飘绿,税收政策不断酝酿,行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焦虑情绪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不断蔓延。
此前,由于霍尔果斯、喀什、无锡等地区有税收优惠政策,不少影视公司纷纷前往开设子公司以降低生产成本。截至目前,在这些地区落户的文化类公司不少于2000家,其中还包括华谊、光线、华策等头部影视公司,以及头部明星、导演、编剧的工作室。
然而,范冰冰事件之后,霍尔果斯等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开始缩减,影视公司上演“避税天堂大逃亡”,不少明星也先后逃离新三板、卸任公司法人。
据统计,今年6月至10月期间,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影视公司中有上百家公司已经申请注销。仅在8月27日当天便有25家公司在《伊犁日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在大面积的注销潮之下,今年10月,影视公司的注销通道被关闭,已经注销的公司也需要按规定补缴税款,但如何补缴还未有定论。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注销的公司中不乏冯小刚、刘诗诗、徐静蕾等明星为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此外,刘诗诗任法人代表的北京稻草熊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奇视邦科技有限公司,刘诗诗卸任了包括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和经理等所有公司职位。赵薇作为合伙人的杭州普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也开始进行清算备案。
不可否认的是,当下的影视行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税务风暴”也是起于行业内的诸多乱象,在它的席卷之下,不少行业泡沫被挤出。然而,业内“偷漏税”的行为必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但根据网传“税收新规”,对于那些没有“偷漏税”的从业者同样需要补缴高额税款,似乎难以让人信服。
近年来,影视行业虽有关注高的影视作品为影视公司带来暴利,但大爆的影视作品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影视作品因为不受关注而被掩埋于影视行业的光鲜之下,不为人所知。据统计,2018年1-6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剧目共605部、24058集,但截至目前平均收视破1的剧集仅25部,大多数影视作品陷入亏损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大多数影视公司而言,在没有“偷漏税”的前提之下,按网传“税收新规”需要额外补缴的税款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很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而影视行业本身对现金流的依赖更强。影视公司尚且如此,影视工作室的生存也将更加艰难,若大面积影视工作室需要补缴税款,那么,大多数影视工作室恐怕将沦为“炮灰”,无处可逃。
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