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
各位“诗”友,你们诗性大发了么?来,天心区诗词楹联大赛征稿活动已经开始,擂台已经摆好,我们等着你上来一展风采哦!征稿通知↓↓↓
长沙市天心区首届“天心法韵”诗词楹联大赛
征稿启事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法治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由区委法治天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诗词楹联协会三家联合举办首届“天心法韵”诗词楹联创作评选活动,欢迎全区诗词楹联家和诗词楹联爱好者踊跃参与。大赛相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背景
自2009年全面启动“法治天心”建设以来,我区在加强规划统筹、深化职能转变、促进社会和谐、落实法治惠民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等多项荣誉称号,打造了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9家,建设了广厦新村、状元坡以及金桂社区3座社区法治文化公园,相关工作得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湖南日报》等媒体的广泛宣传。今年,天心区将以法治天心建设项目化为推手,法治文化建设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天心法韵”诗词楹联创作评选、“法治文化四进”、“法治大讲堂”等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打造一条具有天心特色的区域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并以此推动整个社会形成浓郁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法治天心”为主题,通过诗、词、楹联等表现手法,诠释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憧憬,展现我区开展法治创建以来,社会各方面发生的积极变化。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3名(诗、词、楹联各一名)、二等奖6名(诗、词、楹联各两名)、三等奖9名(诗、词、楹联各三名)、入围奖若干名,特邀作品不参加评选。活动将由区司法局、区诗词楹联协会共同选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稿件进行匿名评比。评选结束后,对获奖作者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获奖作品和特邀作品将结集出版,并广泛应用于天心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法治文化公园等文化场所以及法治文化周边产品供人民群众阅读学习。
四、征稿范围及投稿截止日期
征稿范围:面向全区各部门和街道诗词楹联爱好者、诗词楹联协会会员以及天心区诗词楹联名家。
投稿起止日期: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9日止。
五、作品要求
1、体裁为诗、词、楹联。诗要求是古体诗,要符合平仄、格律,同一首格律诗中,新韵和旧韵不能混用,如用新韵,需单独注明;词要求按词牌填;楹联要求字数在40字以内。
2、投稿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入选作品之著作权归区委法治天心建设领导小组所有,作者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版权和发行权,允许将其作品用于法治文化宣传推广。
六、投稿方式
电子文稿请投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稿件请寄至长沙市天心区太平街153号文化馆,天心区诗词楹联协会收,邮编410005,联系人:张飞虎,联系电话:13975127262。
所有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纸质稿件请用简体字书写工整。稿件一经收取,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法治天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天心区诗词楹联协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