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悍的人生需要解释?
Bon soir,
这是行路男第 133 篇文章。
今天我们溜远点,不在欧洲了,到美洲也看看,看一个美国人民都挺喜欢的硬汉作家的故事。我们中国有人唱过一首歌,叫,老人与海,歌手的名字叫海鸣威。对,我们今天说的这个美国作家叫海明威,是写《老人与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位。
那我们去美国的哪看海明威啊?今天从佛罗里达州的基韦斯特岛开始,那里有个海明威故居,也是海明威博物馆,之后我们全球寻找海明威,他的故事,他的足迹,他的影子,他的荒谬,他的味道,他的疯狂,在他身上,也许还能找到你自己。
这个海明威故居,1851年建的。是海明威第二任太太波琳,为了讨好他买的房,因为海明威喜欢法国,而在美国南部,有法国气质的城镇,一是新奥尔良,但种族成分复杂且不安全,基韦斯特也是法国风情,还当过西班牙的殖民地,欧洲气息浓郁,那就在这吧。
▲ 海明威很喜欢猫,有人送了他一只六趾猫,现在还能在这里看到它的六趾后代~
▲ 这房子还有大大大的游泳池
基韦斯特岛的这栋房子,设施一应俱全,全部欧洲风情,还带游泳池,海明威估计过得很美。
不过1931年到1939年一共8年,海明威名义上把这里当家,但他根本闲不住,经常去旅行,准确地说叫战争旅行,哪里有战争,他就溜过去。所以他在这里的时间,不超过五年。
为什么一个拿笔的作家喜欢战争?
因为他喜欢激烈的东西,爱旅游爱打猎爱运动爱所有激烈甚至充满冲突的游戏,战争当然是最极致的,他的作品也多和战争有关。
战争也印刻进海明威的文字,看上去简单粗暴,美国人为啥这么喜欢他?
美国不缺作家啊,福克纳、马克吐温、菲茨杰拉德,哪个都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但美国人真正崇拜的,只有海明威。
因为他不只是个作家,他是作家和英雄的混搭,无论参加战争还是参加狩猎还是记录文字,都是勇猛的男人形象。美国人就喜欢这样的人,就像他们拍的电影,从独立日到英雄联盟到《头号玩家》,只要是英雄就会喜欢。这跟英国人喜欢的文学家不大一样。
硬汉不硬汉?战场上走一道!
为什么说海明威是个英雄?
首先海明威不只写战争,也不只是到战场转转,而是直接上,中学一毕业就拒绝上大学,去参加一战。结果视力不行被嫌弃,被嫌弃也不离开战场,哪怕留在救护队开车。
他在意大利北部开车的时候,有次遇到一个意大利士兵,看到这士兵要被炮弹炸了,他立马扑上去护住人家,最后自己身上留下270多处炮弹皮,到死都没取出来,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战士,不信给我找个X光机……
▲ 那时候的海明威还是个小鲜肉
因为这次受伤海明威回了美国老家,找了个好看好温柔的老婆,两人手拉手去了巴黎。按理说,在巴黎生活总得享受下平静吧,他也确实平静了几年,但1919年希腊和土耳其的战争,他又冲过去了,作为战地记者。
他的鼻子和耳朵,永远对硝烟和枪炮声开放。1936年,住在基韦斯特岛这栋房子时,西班牙发生内战,海明威又坐不住,跑去了欧洲。
这次西班牙内战,一边是苏联支持的西班牙共产党,另一边是纳粹支持的佛朗哥军人集团,海明威毫不犹豫地支持了共产党,这是当年左翼文学家艺术家的共同爱好,毕加索等一批左翼艺术家,和海明威都是站在一起的,他们单纯地只是因为喜欢共产党喜欢苏联。
但是,他们失败了,战后海明威写了一本书,叫《丧钟为谁而鸣》,都是他当时这种心情的记录。
有个苏联特工买了这本书,就给组织寄了一本,苏联有关部门一看,觉得这个美国人不错,风格特别像自己人,干脆发展他加入特工组织。
海明威真答应了。不但加入苏联特工,还加入美国中情局,看到这里我震惊了一下,这样一个大作家,表面写小说,背地里却是双料间谍,这是什么奇特的爱好?我唯一能解释的:
他是“灵感的原教旨主义者”,同时加入两个最大的特务组织,绝对能获得独一无二的灵感,大概全世界的作家,没有几个当间谍,能当间谍的作家,没有人能同时在中情局和克格勃领工资,海明威是唯一一个,以后也不会有了,除非苏联又复活。
但做间谍却挺失败的,既没给苏联帮上忙,答应中情局的事,也一件都没干。归根结底,他应该是打酱油的同时,寻找战争灵感的,毕竟间谍是最刺激的“战争”。
二战他也没闲着,还是以战地记者身份,跑到巴黎。有种说法说,解放巴黎的时候,他第一个带人解放丽兹酒吧,就是香奈儿一直到死都住的酒店那里的酒吧:
当时他后面跟着坦克,还有几十个“士兵”,海明威叼着烟斗,大踏步往里走,之前海明威是丽兹酒店的常客,酒保非常熟悉他,问,您这次要多少杯酒?海明威指了指身后那群人,说:就要这么多。
现在这个酒吧,已经改名海明威酒吧,这是属于海明威和丽兹酒店,共同记忆的地方。
硬汉写的东西,也相当硬汉
该说作品了。
再硬汉也会被战争碾压的,他把战争统统写进小说,《丧钟为谁而鸣》《永别了,武器》都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是,他的作品,就像是过去的电报文字一样,没有形容词,只有文字的血骨肉。
进而,他发展出一套有关写作的冰山理论。
什么是冰山理论?就是一座冰山只有八分之一在水上,其他八分之七都在水里,但你看到的永远都是冰山一角。而海明威认为,写作也是如此,只需要写出在水面上的八分之一,那八分之七,读者自己想象吧。
这套理论也符合硬汉的简单粗暴形象。
这样讲很抽象,有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可以同步给你:
一次冒险即将开始了,你怎么描写主人公的状态?
有的人会写:冒险之前,A觉得很害怕。
这样我们就会知道,A的状态是害怕。
那如果是海明威呢?他大概会写:冒险之前,A就要出发了。
什么感觉呢?每个人面对冒险的情绪不同,有人期待,有人害怕,有人无聊,那这里情绪是什么?海明威把情绪的主导权交给读者,你怎么想都行。
▲ A平淡表达:我出去一下,钓个鲨鱼就回来
冰山理论,也影响了一大批作家,比如,写了《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也是一部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极其烧脑但极其过瘾。
海明威第一次提出这个理论,也是居住在基韦斯特岛的时期。他的书房,就在二楼,现在还能看到一张红木圆桌上摆着一架老式打字机。当年,他就是用它敲下那些需要你绞尽脑汁想象的文字。
女人比战争可怕得多啊
我们再说回这个房子,主要想说房子里的女人。
我们前面说,这个房子,是第二任老婆波琳为讨好他买的,波琳只有一个目的,用房子拴住海明威,就可以不离婚了。
当年波琳做了第三者逼得第一任老婆离婚退出,她大概是怕这样的事重演在自己身上吧。
说说海明威乱乱的感情吧,海明威和第一任老婆哈德莉,第一次去巴黎那会儿,还没出名,生活穷困潦倒,穷到去卢森堡公园偷鸽子吃。
▲ 保护鸽子人人有责
但毕竟是巴黎,海明威又毕竟有才,圈子里全是大师,庞德、菲茨杰拉德、艾略特,他们经常在一起玩,玩玩的就玩出了一段戏。
有一次,菲茨杰拉德找他喝酒,同时带了两位姑娘。其中一位,就是后来的第二任妻子波琳。
这个波琳是个富二代,还是在《名利场》和《vogue》工作的记者,时尚界的KOL(意见领袖吧)。当海明威原配太太素面朝天,不修边幅,在家洗手做羹汤的时候,波琳已经化着精致妆容,涂着大红唇,以自信独立新女性的形象冲进来了,海明威于是做了天下男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 时尚界的波琳
▲ 第一任太太哈德莉
但接下来的剧情,非常的世俗非常的人间,海明威开始有了负罪感,想断了这段飞来的感情,拉着太太儿子去奥地利滑雪。当时的滑雪季很长,有三个月,淡了也就算了,但没想到,波琳杀到奥地利,要和他们一起玩。
原配太太看不下去了,就发出威胁:如果你们俩连三个月的分离都忍不了,咱就离婚算了吧。
威胁起了作用,成功离婚了……
菲茨杰拉德劝过海明威,新欢虽然有钱又漂亮,但不会像原配一样,给你温暖的家。海明威跟菲茨杰拉德说,我跟原配在一起,总是我控制她,很没意思,而和新欢在一起,都是她控制我,我喜欢这口儿。
和新欢太太在一起生活开始还行,有了孩子之后,孩子又吵又闹,他俩也跟着吵吵闹闹,海明威就开始谈离婚了。但新太太波琳不想离,这个时候开头我们看的那个房子,就派上用场了。
但海明威坚决要离婚,1939年,两人分居,海明威去了古巴,那里是现在我们常说的海明威故居,在那没多久,下一个新欢出现了。
基韦斯特岛这个房子最后波琳一个人住。她死后,海明威再次回到这里,为她处理遗嘱问题。
海明威一生结了四次婚,在全世界各处游荡,欧洲,非洲,美洲,还有我们亚洲,到处都能看到他的足迹、他的故居。全球遍地是打着海明威旗号的旅游景点,他当年常去的酒馆,现在都在拿他作为卖点。
▲ 古巴的海明威故居,他在这里写出了《老人与海》
▲ 海明威第一次来巴黎的住所,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街74号
▲ 海明威出生的地方
不过,他最后还是回到美国。1971年,海明威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把一根枪管送进嘴里,砰!死了。
▲ 爱达荷州的故居,这里一直没有对外开放。
我有时候在想,一个人这一生想不虚此行,要不就读万卷书,要不就走万里路,翻译成一句很粗俗的话:要么有诗歌,要么去远方。海明威两点都做到了。他顶着一身弹片环球行走江湖,晚年去非洲还遭遇两次飞机失事,却依然说走就走,他永远在出轨,出生活的轨,婚姻的轨,事业的轨,最后走出生命的轨。
最后希望你我,都不虚此行。晚安。
来个硬汉式的点赞吧,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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