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笔者怀着崇敬的心情,前往位于美国加州大洛杉矶地区稍北的克莱蒙特市,“朝圣”德鲁克管理学院,感触颇多。
回到酒店后,我下意识地拿出以往我阅读过多遍的他的代表作《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之最新版(德鲁克1985年完成撰写并出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11月中文第1版),翻个不停。
于是有了这篇小文。
这个最新版本里面,比以往版本,多了德鲁克粉丝的一些序言,还有译者序。译者也是他粉丝。
在这个版本中,作为推荐序言作者之一的邵明路先生(也是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创办人),颇为生动地说:
我曾参加过一次德鲁克基金会组织的圆桌会议,席间有人问德鲁克:“如果要你用一句话描述企业家的特征,你会说什么?”德鲁克回答道:“企业家就是那些愿意过不舒服的日子,或者说不愿意过舒服日子的人。”换言之,我们可以说,企业家就是喜欢不断折腾的人。(李炜先生快80了,依然不停地策划未来,“折腾不断”。换言之,他就是不愿过舒服日子的人)
(以上为李炜先生。图片源自百度)
邵先生很诙谐地说:我想他(德鲁克)不会反对我为他补充一句:“为了一个值得他们(企业家)那样去做的目标。”
是啊,企业家拼博创新,往往源于他们的宏伟目标。邵先生说(大意):为名、为利、为自己,固然可以激发一时的热情,但不能持久,一旦预期目标达成后,他们往往会停顿下来。一些老板成功之后转入“守业”状态,就是这个原因。而如果你有一个远大目标,而这个目标即使穷尽你个人一生的精力也无法真正达成时,你就会获得永不枯竭的创新动力,这种动力会推动你去做不足为外人道的艰苦工作。(李炜先生眼下策划的民间“中央保健局”或许就是穷尽他个人余生的所有精力,都无法达成的目标)
以上所述,通俗地阐明了何谓企业家。
显然,企业家就是为了实现其远大目标而不断创新、永远拼博、艰苦卓绝地长期奋斗的人们。
这样解读企业家,通俗、形象,当然很好。但也许还有其他解读,同样很好且具不同视角,且同样给人启迪。
同样是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这本书的新版本中,译者蔡文燕在“译者序”中,引经据典,“侃侃而谈”,将企业家的概念、含义或功能,给予了淋漓尽致的阐发。
蔡文燕引经据典道:“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源于法语,意思是中间人或中介。到了中世纪,“企业家”指的是演员和负责大规模生产项目的人。到了17世纪,“企业家”指的是与政府签订固定价格合同,为享受盈利而承担亏损风险的人。最早论述这一概念的经济学家是法国的里夏尔·坎提隆(Richard Cantillon,1860-1734),在他看来,“企业家”就是在市场中充分利用未被他人认识的获得机会并成就一番事业的人。坎提隆在其《商业概论》一书中认为,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冒着风险从事市场交换、从而获得不确定收益的人。另一位法国经济学家萨伊(Jean Baptiste Say,1767-1832)则进一步创造了“企业家(entrepreneur)”这个词,并于1880年指出:企业家就是“将资源从生产力和产出较低的领域转移到生产力和产出较高的领域”的人。显然,萨伊在这里不仅把“企业家”与所有权分离开来,而且他还把“提高生产力与产出的职责”赋予了企业家。
蔡文燕继续引经据典道:最早将企业家作为独立生产要素提出并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家,是英国的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1842-1924)教授(新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笔者注)。他在其著名巨著《经济学原理》(1890年)中,系统论述了企业家的作用。在他看来,一般商品交换过程中,由于买卖双方都不能准确预测市场的供求情况,因而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均衡性,而企业家则是消除这种不均衡的特殊力量。企业家是不同于一般职业阶层的特殊阶层,他们的特殊性是敢于冒险并承担风险。而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1883-1950)则发展了曾作为他老师的马歇尔的理论,对企业家的研究,更有影响力,或者准确地说,是最有影响力。他在1912年(有人说是1911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指出: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是实现 “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创新者。熊彼特将企业家视为创新的主体,其作用在于创造性破坏市场的均衡(即“创造性破坏”)。他认为,动态失衡是健康经济的“常态”,而企业家正是这一创新过程的始作俑者和组织者。通过创造性破坏,打破市场均衡,企业家便可获取超额利润。
蔡文燕强调说,熊彼特首次突出企业家的创新性,殊为可贵。值得一提的是,熊彼特同时认定,“企业家”是一种很不稳定的状态。他认为,一个人由于“实现新的组合”而成为企业家,“而当他一旦建立起企业,并像其他人一样开始经营这个企业时,其创新特征就马上消失”。所以,在熊彼特看来,“企业家”是一种稍纵即逝的状态,除非他不断“实现新的组合”即不断创新。熊彼特认为,是否创新,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企业家的唯一标准。(李炜先生在拟订和调整企业战略方面的不断创新精神,是熟悉他的人,所共知的)
一番引经据典后,作为彼得·德鲁克重磅著作《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的译者,蔡文燕重点介绍了彼得·德鲁克对企业家概念和企业家精神的论述。蔡文燕认为,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德鲁克回到了萨伊对企业家的定义,同时又发展了熊彼特的理论。在德鲁克看来,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含义如下:1、大幅度提高资源的产出;2、创造出新颖而与众不同的东西,改变价值;3、开创新市场和新顾客群;4、视变化为常态,总是寻找变化,对它做出反应,并将它视作机遇而加以利用。
蔡文燕继续解读道:在德鲁克眼中,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的本质,就是有目的、有组织的系统创新。而创新就是改变资源的产出;就是通过改变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价值和满意度。所以,仅仅创办企业是不够的。一个人开了一家餐饮店,虽然也冒了一点儿风险,但不能算是企业家,因为他(她)既没有创造出一种新的满足,也没有创造出新的消费诉求。相反,只有像麦当劳的创始人雷·克罗克这样的人,才算企业家,因为他让汉堡包这一在西方很普遍的产品,通过连锁方式实现标准化生产,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产出,增加了新的消费需求,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样,街边上弄家养生馆、足浴店,不叫企业家,只有策划并弄出连锁化、规模化的民间“中央保健局”,假以时日,能改变人们的生活、保健方式的人,才叫企业家。显然,李炜先生眼下正在成为向健康产业进行大胆开拓的企业家。这与熊彼特的另一论述不谋而合。一家企业的企业家精神会在一些时点表现得特别明显,而在另一些时点,表现得不那么强烈。一旦企业的创新开始逐渐减少,它们就会走向灭亡。而李炜先生不论是早期大搞热电的时候,还是日后进军环保水务的过程中,抑或目前发力民间“中央保健局”的当下,他的创新精神一直强劲。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2016年6月8日初稿,2017年10月13日凌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