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医生王刚诉患者孟丽英名誉权纠纷案件,于4月8日9:10,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个在去年11月,网络沸沸扬扬、众说纷纭的事件,以这样的方式再起波澜。这个被王刚的律师称为,“中国首例因网络侵权医生状告患者的名誉权纠纷案”当庭期间,作为当事患者一方提出反诉。当日庭审一直持续到了下午。
2015年11月,一条标题为《中日联谊医院无德医生王刚》的内容,在微信、微博上广泛转发。内容来源于一个名为“无情的电饭煲”的微信公众号。文中内容,是一名患者孟丽英对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医生王刚的质疑。
▲该文章内容目前已删除。
随后,力挺王刚医生的《王刚是位好医生,请不要如此伤害他!》以及《他究竟是一位怎样的医生?您了解吗?》这样的内容出现,其中还以王刚的口吻,进行了回应,称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针对几点进行了医学上的回应。
此事一时沸沸扬扬。有网友声讨医生王刚,也有人为医生辩护,并认为患者孟丽英家属做法失当。
当年11月,本地两家电视媒体、一家纸媒相继对此事件进行报道。微信公众号“无情的电饭煲”再次发出一篇文章,希望平息事态,并将所有的内容删除。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患者孟丽英的女儿刘筱琨,当时孩子刚出生几个月,她称,网上的博文是她执笔撰写的。
患者孟丽英说,去年7月21日下午,她在家中准备栽花,就到二楼的露台位置俯身取花盆,结果身体前倾就张下去了,直接双脚着地,顿时就没了知觉,腰部也疼得厉害。家人发现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她被送到了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急诊室,被诊断为腰椎及双足跟骨骨折,因此住院治疗。7月22日进行了腰椎手术,7月30日又做了双足跟手术。出院回家后,脚跟的位置开始变黑感染。家人立即带她返回医院继续治疗。她最担心的是脚会留下后遗症,这所有的一切,都让她把矛头指向了医生王刚。医生在术前曾跟她说有可能引发并发症使她很害怕,于是她要求其他医生为自己做手术,术后想出院时王刚医生也没有阻拦,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自己的主治医生。另外,王刚医生还曾说过“我们还会见面的”话语,让她心里产生质疑。
而针对这件事,医生王刚则称,他只想做一名安稳的医生,照顾好患者。事情发生后,对他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他希望,如果对医生不满,或者对治疗方法有质疑,患者可以走司法途径或者医疗鉴定等方式为自己维权,通过这种网络舆论的方式发布,让他始料未及。
医生起诉患者侵害名誉权
4月8日上午9:10,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医生王刚诉患者孟丽英名誉权纠纷案件,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起案件公开审理,法庭内坐满了旁听者。甚至有医生曾经的小学同学,在得知这个情况后,多年没有联系的两人,建立了联系,赶来旁听。而患者一方,也有相同情况的病友,赶到庭审现场。
原告为王刚,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骨科大夫,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被告为患者孟丽英母女。对于这一起医生起诉患者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有旁听者表示,实属罕见。而此前王刚的律师刘春鹏则称此案为“中国首例因网络侵权医生状告患者的名誉权纠纷案”。
根据原告方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请求判令两位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网上一切侮辱、诽谤原告的帖子(包括被转载的帖子)及停止一切影响原告正常生活、工作的医闹行为。判令两位被告在微信朋友圈(以公众号“无情的电饭煲”或以其真实姓名等足以让公众知晓其为之前发帖侮辱、诽谤原告的名称)、相关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其中在微信朋友圈的道歉信登载时间不应小于半个月。判令两位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判令诉讼费由两位被告承担。
患者一方当庭提出反诉
在原告方宣读完起诉书后,作为被告一方,患者孟丽英母女当庭提出反诉。
患者孟丽英母女一方认为,医生王刚针对网络内容回应时,同样使用了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的用词,她们提出以涉嫌侵犯了患者的名誉权为由,进行反诉。
因原告一方同意了这个请求,法官要求,当庭期间,患者孟丽英母女一方履行完毕反诉的程序。
双方争论焦点
当日审理至上午10时,因患者一方提出了因身体原因,短暂休庭5分钟。随后庭审过程一直持续到当天下午1点多。当庭没有宣判。
原文内容是否属实?
当庭,医生一方认为,患者一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医生的名誉权。2015年11月14日,两位被告以“无情的电饭煲”为网名的微信公众号的名义在网上发表题为《中日联谊医院无德医生王刚》的文章,编造事实,混淆公众试听,公然侮辱、诽谤原告。该文一经发出后,在短短的三天内,仅就该文原文的阅读量便已达10万次以上,点赞达到19539次。网友及网站的抓取或就该事件发表的新闻、评论、议论不计其数。
医生一方认为,两位被告对原告的诽谤行为有:
1、在急诊就医期间,大夫王刚主动与病患及家属接触。
2、王刚医生夸大手术后遗留并发症。
3、王刚医生推销进口钢板。
4、双足感染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出院。
5、侵权帖子说,王医生对她不闻不问。
6、王刚医生允许患者出院,王刚医生在患者再次入院时弃管。
7、患者没有外用中药。该文章正文中两位被告对原告的侮辱言词包括:“就因为碰上了丧尽天良的禽兽大夫”等。
对此,患者一方当庭辩称,原文确实是孟丽英的女儿所写,当时是发给别人看时,被别人突然转发出去。而原文当中,有过激语言,也并不构成对医生的侮辱和诽谤。而针对原告中的相关医疗行为,患者一方认为描述属实。而且,已经就此事,提起了相关的医疗鉴定,程序正在进行中。
是否存在医闹行为?
医生一方认为,两位患者及其召集的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在医院堵截、侮辱医生,使医生正常的生活及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医生一方认为,两位被告故意公然损害原告人格、毁坏原告名誉的侮辱行为以及故意地散布有关虚假事实导致原告名誉毁损的诽谤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并且提出,有当时患者亲属限制医生人身自由20分钟左右的监控录像。
患者一方认为,那是在迟迟没有得到医生答复后,医生拒绝沟通,而与医生正常沟通的行为,不属于医闹。
患者一方因此提出反诉,认为医生在网络上进行回应时,所回应的:“患者到医院医闹,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做为一个公民,如此藐视法律,你知道吗?”“你利用你家的亲戚的媒体优势,颠倒黑白,对我及单位恶意中伤,对此我们一定会追究到底,绝不姑息纵容任何造谣者!”对于这两点,也属于造谣和诽谤,因此也希望医院一方停止侵害患者的名誉权。
医生:口碑被严重毁坏
当庭,医生王刚称,因为两位被告的恶意侮辱、诽谤,并有省内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他每天在工作和生活中,忍受着由该事件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折磨,而且由于两位被告的恶意侮辱、诽谤,已经有患者公开拒绝由他进行治疗。
而且连自己的女儿,学校里也传出了这样的说法,说孩子的父亲就是那个“无良医生”。他作为二十年经验的医生,多年任劳任怨换来的良好口碑,就这样被侵权行为伤害。
医生一方认为,根据《刑法》关于侮辱、诽谤罪的相关规定,两位被告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但鉴于被告孟丽英体弱多病、中年丧偶,被告刘筱琨尚处在哺乳期,两位被告的家庭条件都不太好等情况,原告有医者的仁者之心,暂不追究其刑责,但保留进一步追究两位被告刑事责任的权利。
患者:相关医疗鉴定正在进行
在庭审后,患者孟丽英坐着轮椅,被亲友们推行离开法院。
患者孟丽英的女儿说,最近她的母亲一直在广东的医院进行治疗,因为手术后出现的感染,家里为此已经非常难过。在之前,这件事情家人的态度本以为平息,没有想到却接到了医生一方起诉的消息。
她说,对于之前手术情况的相关医疗行为的鉴定,正在进行。
而患者的其他亲属则称,对于此时医生来向患者提出索取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他们非常不解。
目前对于此案,法院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彭洪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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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王奕苏
主编:佟燕玲 监制:周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