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坊    王凯:杀手的黄昏

小说坊 王凯:杀手的黄昏

长江文艺杂志社 内地男星 2016-03-21 20:56:47 157



2016-3


小说坊

王凯

杀手的黄昏

导读
一个图书馆的馆长,却曾经是军队里的一名少校,一个沉稳、安静又干练的狙击手,至少击毙过七个人。可是转业几十年后,一切却都变了,他在夫妻、父子关系上失败,甚而在最简单的手机使用上,都变得落伍不堪。这个曾经的杀手沉浸在过去的记忆中,常常在黄昏时候坐在公园里的小山上,静默地看着下面……



杀手的黄昏

文/王凯


  手机没来由便坏了。昨天傍晚同李磊通话时还一切正常,而早上醒来时,小屏幕上只剩一片空白的惨灰。李磊来电话时,我刚登上南湖公园后面的小山,同之前次第消失的傍晚一样。刚下过今年第一场雨,林子里空气潮湿,弥漫着垃圾淡淡的腐臭。但无妨,我只想取一个静字,况且还能在其间嗅到一丝青草新鲜的腥味。

  最近几个月,山上很静。不像从前许多的傍晚,在山顶停留时,不时有人从我身后不远的小路经过。经过而已,不存在任何危险,只是令我不大自在,感觉类似在公厕里小便,突然又进来一个人站在你旁边。拿着收音机的老头。挥舞着手臂散步的妇女。搂抱着嬉笑的姑娘小伙。吊嗓子的戏曲爱好者。现在这些人全都不见了,整个山头似乎成了独属于我的领地。这一点上,我似乎得感谢数月前在林中雪地里发现的那具年轻的女尸。听说她长得很像李玲玉。我没看到遗体,都是李磊告诉我的。县城的治安一向良好,好几年没出过命案,所以李磊给我说这事时颇为兴奋。他带着几个刑警在此地勘查现场,目睹了那些翻卷的伤口、喷射的血迹和杂乱的足印。没过几天,在县电视台的新闻里,我看到被拿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山上指认犯罪现场,身边站着李磊。瘦弱的案犯其实只是农机修配厂的一个技术员,在电视屏幕上脚步踉跄目光呆滞,偶尔伸出上了铐的手冲着林间某处指划一下。就是在我散步常来的这片小树林里,他用三棱刮刀刺死了打算同他分手的女友。为这事,李磊立了功,从刑警大队长提升到县局当了副局长。他说他运气不错,相比流窜作案,这种案子办起来终归要容易许多。

  那货纯粹就是一个傻屌。李磊笑着看我,杀人哪有那么容易,你说对不对?

  我没接他的话。

  无论如何,这里暂时没了人迹。县城就这么大,一桩凶案能被热烈地谈论上好几年。每个人都掌握一个与众不同的版本急切地等待发布,这座小山也是故事的一部分。死了人毕竟不太吉利,不过我不介意这些。再说也找不到比这里视野更好又便于隐匿的地方,于我而言,这是个特别的好处。视野很重要。站在山顶的树林间,视线越过齐腰高的荒草,整个公园一览无余。只要背后无人,这世界便无人能够窥见我。这是我一天中最满意的时刻。站在那儿,或者坐在石头上,山下的一切尽收眼底,什么也不用想,常常一待便忘了时间,直到天色暗下来才离开。

  山下的公园也许类似天文学家眼中的宇宙,看似永恒的星空其实一直在默然运动。有些人和我出没的时间吻合,比如人工湖边上那一群跳广场舞的妇女。这段时间她们总是用同一首乐曲,有一个重复的动作看上去像是在抖开刚拧干的衣服。一般是四乘八的队形,当然有时也会做些小小的调整。有的人天天都来跳舞,有的人却并不如此。前年夏天彭彩霞也来跳过几次,之后又不来了,但我没跟她提过这事,我担心这事可能惹恼她,也担心会暴露我自己每天固定的去处。另有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男人,弯着腰,用盖子上扎了小孔的矿泉水瓶在水泥地上写空心字。起码有三年,除了冬天,其他时候他都在这里写字。出于观察距离和角度,我从来也看不出他写的是什么。每次等我下山,那些水写的字迹早已消失不见,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秃顶在夕阳下闪着油光。还有一个家伙每到周末便会来山腰的亭子里拉二胡。亭子飞檐遮住了他的头部和肩膀,我只能看见他微弓的后背和不停摆动的右臂。俯视山下,我的目光可以停留在某个人身上,不疾不徐,无声无息。山下的声音到了山顶就不那么刺耳。小山的相对高度大概二百米。高处有风。昨天接到李磊电话时,风速大概三米每秒,很柔和。

  咱都把军装带上。电话里李磊说,咋样?

  没必要吧。我有点犹豫,我的军装不知道在不在了。

  行了吧。李磊哂笑,你要找不到,我多带一身给你。

  非得穿吗?

  穿吧穿吧,都他妈三十年了,穿一下咋了?他说,还有军功章,也一起戴上。

  我想说军功章就算了,可李磊的电话总是特别多,所以也总是挂得特别快。

  从山上下来,穿过热闹的公园和空寂的菜市,沿鼓楼西街走到头再拐到文化街中段,就是文广局家属院。快到门口,我看见局长正从院里走出来。我放缓了步子,犹豫要不要同局长打个招呼。这个问题大概与我跟局长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突然变得巨大而棘手,令我血压升高。医生让我每日服用降压药,可我有时还是记不住。好在一辆小车很及时地出现在局长面前,他低头钻进车子,迅速膨胀的困境瞬间化为乌有,仿佛逃过一劫。

  十几年前,我转业安排到局里当办公室副主任,局长那阵子还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几年后我向领导提出去图书馆工作,他正好接了我的位置。李磊说我走错了一步棋,如果一直在办公室干,混个副局长应该不成问题,局长也不是没可能。你有资本啊,他说,有资本就不应该闲置。彭彩霞也是,说我是个窝囊废,带小宝回娘家住了很久。但我认为他们不了解图书馆的好处。作为一个超编的副馆长,我其实并无多少工作可做。办公室倒有一间,但我更愿意待在昏暗的古籍阅览室,一坐就是一天。架上旧书的味道我闻着很舒服,不过绝大多数我从未翻开过。翻开也读不懂。一本根本算不上古籍的《唐人绝句精华》我读了一年,确实一字字读过,只是似乎什么也没记住。我想我可能只是喜欢这里的安静。还有坐在墙角椅子上才有的那种确凿的安全感。

  回到家,踩着凳子把卧室衣柜顶上那只大纸箱子弄了下来。十五年前搬家时,这个纸箱被我放在这里便再没动过,落了半寸厚的灰。当时彭彩霞让我把这箱子送回清泉乡我父母处,说搁在新房子里太碍眼。我拒绝了。她摔门而去。不知何时开始,她爱上了摔门,差不多每天都要摔上几次门,仿佛这也能像抽烟一样上瘾。现在回想起来,她其实是个不错的女人,年轻时很耐看,当老师是个好老师,家里和孩子也照料得很好。可惜心气太高,住在五十平米的单元房里生出的愿望起码占地好几亩,一旦看清我无法为她提供她希望的东西就容易情绪失控。直到有一天,为了一件我都想不起来的什么事,她像从枪膛里旋转着飞出的子弹,一去不返。她重新嫁人之后我很高兴,我觉得我可能比她在龙山商场一层卖五金的新老公还高兴。这种高兴让我多少有点不安,因为它类似被挠了胳肢窝时的笑,而不是出于喜悦。那可能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比自己想象得更爱独处。

  用湿抹布擦掉灰尘,当年封箱的胶带变得很脆,指甲轻轻一划,瞬间破碎。打开的箱子仿佛一个暌违多年的故人,与他有关的往事蜂拥而至。箱内最上面放的尽是我提干以后发的军装。的确良夏常服到凡尔丁夏常服。涤卡冬常服到马裤呢冬常服。第一次授衔时的中尉肩章和转业时的少校肩章,还是金灿灿的,却都已过时。如今街上见到的军人们都穿着新式的军装,胸前有军种符号、姓名牌和色彩鲜艳的级别资历章,而我们当年的军装,胸前空空荡荡。

  军官制服肯定不好再穿。李磊没穿过,他只当了三年义务兵便退伍回家。付小海更没穿过,他总共也才当了一年半的兵。接下来是棉军大衣和军官风衣。拿开。制式衬衣和短袖。拿开。下面是两套“三点红”的六五式军装,我们刚入伍时穿的就是这个,帽徽领章依旧鲜红。然后是两套崭新的八五式军装,入伍第二年时我们换了这种制服,解放帽换成了大檐帽,帽徽也从五角星变成了圆形。这式军装我们三个都穿过,虽然穿的时间都不长。事实上换发这式军装的那一年,我们基本没穿过衣服。那时候我们一天到晚光着腚。在亚热带湿热难耐的阵地上,没有比光着腚更舒服的选择。全连只有连长和指导员需要保持一点威严,所以他们两个去营部开会时总戴着钢盔又穿着军衩,光膀子背着一支“五四”式手枪,样子看上去可笑极了。

  取出衣服试一试,紧了。特别是裤腰。当初如果不系腰带,军裤立刻会滑到脚踝。现在不会。扣好棕色胶木裤扣,有些勒肚子。蹲下去试一试,还好,大裆的军裤没被绷开。穿着这年代久远的军装在镜子前站了一阵,眼前这个眼泡浮肿开始谢顶的家伙非常陌生。簇新的涤卡军装带着光泽,非但不能使我略显年轻,相反却令我起皱的皮肤更加灰暗。什么时候穿什么衣服,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看来绝非虚言。就像有时在路上碰到彭彩霞,她要是穿一件色彩艳丽或者带有卡通图案的衣服——约摸从四十岁开始,她就特别爱穿本该二十岁姑娘才穿的衣服,仿佛那样就能拉低岁月的平均值——我当然不会说什么,道理上讲我们早就没关系了,可我仍忍不住替她感到难堪。

  我几乎不敢再看自己,赶紧脱去军装扔到床上。正要把箱子搬到墙角,却见箱底露出一角红色。掀开衣物,一本红色塑料皮的《立功受奖证书》,一根皮筋把它和装着军功章的红色小盒扎在一起。箱子里还有什么?再往起翻翻,一个用7.26毫米步枪弹壳做的挂坠。这好像是当年付小海给我做的。他最喜欢捣鼓这东西。他手巧,不做饭时就光着腚坐在连部的山洞外面做挂坠。他做了一个又一个挂坠,数不清的挂坠。我索性把箱子里的衣服全抱出来,最后留在箱底的是一只黑色的狙击步枪瞄准镜,法蓝的表面泛起哑光。我记得有这样一件东西,可又常常像忘了似的。

 

  手机为什么突然坏了?这个飞利浦的老式手机我用了六七年,性能良好,耐摔扛造,除了个别按键不大灵敏之外,丝毫不影响使用。不知道它是怎么了。一般我睡前会关机,清晨再打开。但今天早上无论如何开不了机。接上电源毫无反应,换块电池还是不行。有点着慌。我当然明白,总有一天我会失去它,正如我总有一天会失去所有过的一切。丢掉或者坏掉,手机的结局大抵如此。但同时又毫无道理地认为这个结局为时尚早。它是什么时候坏的?用了多久才坏的?一瞬间?还是一整夜?像人一样吗?有人在瞬间死去,有人则要挣扎很久。其实在那么多的死亡当中,我唯一全程目睹的只有付小海。其他的我每次都只看到一个短暂的开头,我甚至不确定接下来的死亡是否确有其事。但李磊说他看到了,至少他看到了其中的一部分。他整天窝在炮兵观察所,在沉甸甸的高倍望远镜里看到的要比我多得多,也真切得多。

  我记不住李磊的电话号码。有好多年,我一直用一个棕色革面的小电话本,把姓名和号码一个个写在上面。现在早已不知所踪。我得尽快解决手机的问题,希望李磊不要在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

  下楼吃了早点,街上的店铺大多还没开门。在街上转悠一阵,总算在城建局旁边找到一个修手机的铺子。

  没法修。染着黄毛的小伙子看了手机一眼,又打量我一番,也没啥修的价值了。

  你再看看。我说,电话号码都在里面呢。

  那也没办法。他笑一下,我这里只修智能机,苹果三星啥的,下个软件,电话号码就能储存在云端,手机丢了坏了都不怕。

  你还是换一个新的吧,像这个。他可能看出来我听不明白,便从柜台上拿起自己的手机朝我晃晃,换个这种多好,现在人人都用智能的。

  智能手机肯定有它的好处,不然不会人人都用。我只是固执地认为它对我没什么用处。一个老式直板手机对我来说都有些多余。我十天半月也难得接到一个电话或者短信,不像李磊,手机大多数时间都贴在耳朵上,不然就攥在手里。小宝考上大学以后要我送他一个手机。我给他两千块钱,他说不够。我又给他加了一千,他还说不够。他说他要买一个苹果。不够找你妈要去吧,我说。我妈让我找你要。那你把头发剪短些行不行?他不高兴地说不行。如果他真的考上一个好学校,我也许会再给他加点钱。问题是他上的只是西安南郊的一家民办学校,为此彭彩霞让我每月多付一千块钱作为小宝上学期间的生活费。按照我们的离婚协议,小宝的抚养费只需付到十八周岁。不过我没说这些。我马上答应了。这样可以少说很多不用说的话。

  李磊也劝过我换个手机,还说要送我一个。他那里有起获的各类赃物,各种各样的无主手机,象征性地付点钱就行。我想想还是算了。我认为自己不可能学会使用那种连按键都没有的手机。

  附近的青年街上有很多手机店,但我来得太早,都还没开门。沿街一直走到路口,最后一家店门口出现了一个姑娘。她拉起卷帘门。我站在路边向里张望,玻璃柜台里的手机摆得整整齐齐,屋顶上挂满了小旗似的广告。

  大哥,看手机吗?那姑娘不知何时已经换上了鲜绿色的工作服,正笑吟吟地站在门前招呼我。

  噢,我走过去,看看。

  大哥想看看什么价位的呢?她领着我往里走,苹果三星小米我们这里都有的。

  最便宜多少钱?

  一两千到四五千都有。她说,以大哥你这种身份,肯定要用最好的嘛。

  我没什么身份。我掏出旧手机,有这种吗?

  对不起大哥,我们这里都是智能手机。她瞟我一眼,这种手机现在基本没人做了。

  一千块。我想了想,有合适的吗?

  有啊,当然有。她飞快地从柜台里取出一个,这款是索尼的,一千八,卖得特别好。

  太贵了。我说,别的呢?

  这个你看看,一千五,屏幕比那个小点,也很好用。

  还有呢?

  这个一千二,性价比最好的就是这款了。她指着柜台玻璃,其他几百块的那种比这个就差多了。

  能便宜点不?

  大哥你是今天第一个客户,我可以给你优惠五十块,第二个客户可就没这个优惠了。她走到墙角给我接一杯水,大哥你坐,我把机器拿来给你演示一下,真的非常好用呢。

  我在她的指导下摆弄手机时,陆续进来了几个年轻人,换上绿色的工作服。只有我一个顾客,他们开了音响,在节奏激烈的歌声中嬉笑打闹。我用手指在屏幕上划动触击,感觉新奇。它操作起来好像没我想象得那么难。

  那就它吧。我总担心李磊来电话,一千一百五是吗?

  是呀大哥。她说,你是付现金还是刷卡?

  我把钱递给姑娘,她找回我五十。这时候我才想起还没打个电话试试。我问了姑娘店里的电话,按下屏幕上绿色的电话图标,可却打不出去。

  不可能呀,这是新机器。姑娘拿着手机看了看,哎呀大哥,你是移动的手机卡吧?

  我点点头。

  这台机器是电信的定制机,只能用电信的号码。

  那你刚才没说呀。我瞬间感觉到了某种危险,打不了电话我要它有啥用?

  没关系。她说,我们这里可以办新号,套餐有优惠的。

  我不需要新号。我说,手机我也不要了,你帮我退了吧。

  那不行呀。她仍在笑,手机没有质量问题的话,售出是不能退的。

  可我买了还不到五分钟,你亲眼看到的。我忍不住提高了嗓门,你没告诉我移动的号不能用这个手机,这不是蒙人吗?

  大哥,话不好这么说。姑娘不笑了,你也没问我对不对?

  怎么回事?谁蒙人了?一个长着鹰勾鼻子的小伙子走过来,瞪着两只眼睛,你说话最好注意点!我们是正规经营,哪里蒙你了?

  可是这手机用不了移动号码。我本能地往后靠了靠,背贴在了墙上,买了不能用咋办?

  大哥你别急,你先喝口水。姑娘说,我们还有差不多价位的,给你换一个不就行了吗?

  可是我不想要了。我有气无力,我想退了。

  那就没办法了。小伙子冷冷地,要换就换,不换我们也没办法。

  那换一个最便宜的吧。我愣了一会儿,你们不是还有几百块钱的吗?

  那不行。小伙子说,你只能换跟刚才这款价位一样的,或者比这个贵的,不能换比这个便宜的。

  这太不讲道理了吧。我说,你们这样干,不怕我投诉吗?

  求你快去。小伙子居然笑起来,最好上北京告去,我们正愁没人做广告呢!

 

  这事还真不好办。手机属于自由定价商品,人家要一万,只要有人愿买,那谁也没脾气。去莲花乡的路上,李磊接了七八个电话,很忙的样子,好容易才有空跟我说话,你以为我有多大能耐?

  没其他办法了吗?我看一眼手里那个花了一千七百块钱买回来的手机。黑色的屏幕很亮,映出我一张苦脸。我不喜欢这个手机,从任何一个角度看上去它都极不顺眼。

  你多找几个人去跟他们闹,态度要强硬,起码叫他们做不成生意。这种黑店就怕比他还黑的人。停了停李磊又说,■了,说这没用。你也不是干这事的人。

  李磊说得对。即便我想这么做,又能去找谁呢?就连李磊,也从来都是他联系我,我从来没主动联系过他。当然,也不是那么绝对。去年夏天为了小宝工作的事,我被彭彩霞逼得没办法,也曾硬着头皮找过李磊一回。他还真帮了忙,把小宝安排在交警大队当协警。不料小宝才上了几个月班,吭都没吭一声,自作主张辞了职。理由是天天站大街丢人,而且工资也低。他说要自己创业。我给了他五万块钱,结果到现在他还在街上闲逛。从那时开始,彭彩霞没事就打电话骂我。养不教父之过,她说这都是我的责任。她和卖五金的老公过了不到一年就开始打架,原因是他在外面找了个年轻姑娘。闹了好几年,总算在三年前离了。她托人找过我几次想复合,问题是我过于喜欢离群索居的生活。那以后她就总借着小宝的事来骂我。早上拿着被迫加钱换来的手机一出门,第一个电话就是她打来的。

  小宝的事你到底打算怎么办?新手机的音量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调小,彭彩霞的叫喊仿佛炮兵营集火射击一般震得我耳鸣,感觉整条街的人都能听到,你还算个男人吗?你就是个驴日下的东西!连驴日下的东西都不如!

  我不会说彭彩霞粗鲁。她小我一岁,今年也五十了。一个五十岁的女人,粗鲁一下又有什么不可以?所以我保持沉默。她骂我的时候我一般都保持沉默。三十年前我就发现,唯有沉默是我所擅长的。沉默如同夜色,可以吞没任何巨大或微小的事物。何况我没有什么渠道和办法去解决小宝的工作。我连一个手机的问题都解决不了。

  主要他们不知道你是谁。李磊又接了两个电话,忽然扭头冲我笑一下,他们要知道你是个正而八经的杀手……噢,对了,你不爱听这个。不过这年头,谁鸡巴在意这个,你说是不是?

  我点点头。

  车过了莲花乡,一直开到前进村付小海家里。跟之前一样,付小海的黑白照片还在墙上挂着,还是穿着八五式军装,还是一张小圆脸,表情还是一样拘谨。其实他很爱笑的。轮战前连里组织照相,指导员在一边让大家笑一笑,可每个人照出来都很严肃。付小海是独子,牺牲后没两年老娘就去世了,只剩下一个老爹,抓着个拐棍坐在院子里,好像在等待什么。我们没说什么话,老人家耳朵早聋了,说什么他也听不见。我们只是把两人凑的一千块钱和两箱牛奶放下,拍拍老人满是褐斑的手,起身离开。

  车开到村后的山脚下,我俩开始换军装。

  你的军功章呢?李磊突然问。

  我忘了。

  操,你一等功都不戴,我戴个三等功不成傻屌了吗?

  你戴着吧,你不是刚又立功了吗?见李磊要把军功章摘下来,我赶紧伸手拦住,你代表一下就够了。

  这功算个屁,一百个也不顶你那一个。不是给你说了吗?那小子杀了人根本没打算跑,就坐在家里等我们上门呢,连血衣都没换。李磊有点不高兴,但是我喜欢的那种真诚的不高兴,而且,他没有再坚持把胸前的军功章摘下来。

  提着铁锹步行上山。李磊的军装穿在身上像内衣,绷出一个圆滚滚的肚子。这个年纪,皱纹和肚子都无法隐藏。他试图讲究一下军容风纪,可风纪扣无论如何扣不上,只得作罢。

  付小海本可以葬在烈士陵园,可他老娘坚决要把他埋在家乡。如果让付小海自己选的话,我想他肯定愿意葬在烈士陵园。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全连每个人都有他送的弹壳挂坠,馒头揉得也好。即使在那边,他也一定很爱笑。而我,我想我会选择埋在山头上,良好的视野,干净的射界,安静的风。不过他葬在家乡也有一点好处,至少我和李磊每年清明可以来看看他。

  很多年了,我一直在想,其实最可能完蛋的不该是炊事员付小海,而是我或者李磊。我白天扛一支长长的七九式狙击枪在阵地后侧的乱石岗上打冷枪,晚上就钻进猫耳洞睡觉。起初我总是失眠,因为我不知道敌军会不会半夜摸过来干掉我。好在后来我终于能够安睡了。李磊在最前沿的观察所,不时给我提供目标信息,或者拿着望远镜观察战果。进入阵地第四天傍晚,我第一次在瞄准镜里看到了对面阵地上一个小小的人影。那只现出上半身的人影周围浮着一层虚光,感觉仿佛回忆中某个久远的熟人。那是我开的第一枪。枪声像半空打了个闪,带着漫长的尾音,整个世界都在嗡嗡作响。枪托狠撞一下我的右肩便和我一起僵住了。浑身不停地冒虚汗,双手止不住发抖。我一动不动地趴在乱石地上,脸贴着枪身,像做梦魇住了一样,只有鼻翼间的火药味儿不动声色地弥漫。

  那次我瞄准的是目标的头部,可李磊说子弹穿过了对方的脖颈,所以他躺在地上抽搐了好一阵才不动了。他还说,那人跟我们一样光着腚,就那么一直躺到天黑。

 

  ×月×日×时×分,我在××观察所用15倍望远镜亲眼看到五连战士陈钰对××高地活动的敌人进行射击,发射子弹一发,击中敌军一名,尸体到夜里被收走。特此证明。×团炮兵观察所战士李磊。

 

  李磊一共给我写过三份这样的证明。其中有一次,我开枪击中了八百米外的一个目标,旁边的山洞里突然跑出两个人把他拖了回去,差不多有一分钟时间,我一直看着瞄准镜里那两个家伙。

  那家伙穿着裤衩,肯定是个当官的。事后李磊有些遗憾,你要再补上一枪就好了,起码能多干掉一个。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没有继续射击。也许是因为我每开一枪都会在原地僵上那么一阵。可能只有几秒钟,也可能是几分钟。那些记忆已经变得模糊,常常想起的反倒是我长久地趴在射击点的地上时,身下的石头硌得我骨头生疼。

  三个炮兵观察所一共给我写过七份证明,意味着我曾击毙过七个敌人。事实上我在瞄准镜里看到的只是某个人的头部或者上身在掩体后消失的一瞬。我从未目睹他们的面孔和结局。只有付小海我看见了。他在送饭的路上踩到地雷,饭菜混着血肉在空中飞舞,又跌落在地。付小海触雷的地方我不用望远镜都看得一清二楚,那里距离我当时所在的射击点不超过两百米。我扔下枪飞跑过去。他脸朝下趴在一地的饭菜上。白米饭、红烧肉和鸡蛋菠菜汤。他身上冒着烟。我把他翻过来,他似乎还有口气,湿乎乎的脸上粘着泥土和米粒,下巴上还有一片墨绿的菜叶。他两个眼珠瞪得老大,像是被吓着了,张着嘴却出不了声。我一直喊他的名字,直到军医合上他的眼睛,让人把他抬走。付小海踩上的是一颗反步兵雷,而那条通向连部的小路在阵地后侧,在我们看来是很安全的去处,本不该有雷的。连长说有可能是对方的特工夜里摸过来新埋的,但团工兵连派人来重新检查过一次,并没有发现第二颗地雷。

  李磊又开始接电话,我用铁锹清了坟头的杂草,找几块石头塞进一个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老鼠洞,又用新土培好。再点上三根烟,洒掉一瓶酒。我站在一边等着他打完那个很长的电话,然后两人后退几步,并排立正站好。

  你下口令吧。他说。

  你下吧,还是你下好。我说。

  好吧。李磊小声下达口令,敬礼!

  把手举在帽檐,我突然觉得浑身发痒。其实天气晴好,温暖干燥。但穿着军装,亚热带湿热的回忆令我皮肤黏腻。

  礼毕!

  刚放下手臂,李磊的电话又响了。他看了看手机,又看看我,摁掉电话说,撤吧咱们,晚上我还有个饭局。

  枕上片时春梦中,行尽江南数千里。提着铁锹下山时,我没来由地想起了这两句诗。

 

  李磊把我送到家,才四点来钟。把军装放回纸箱,我又去了趟青年街那家手机店。我在门口犹豫了一阵。这个小店似乎比敌人盘踞的高地还令人生畏,相比之下,战争似乎比生活要简单得多。

  早上的姑娘还在,那个鹰钩鼻子的小伙不知去了哪里。姑娘显然不愿再跟我纠缠,快步走进角落的一扇门。不一时,她跟着一个同样年轻的小伙子走出来。

  大哥,这是我们店长,有啥事你跟店长反映吧。

  有啥问题我们肯定尽量解决。年轻的店长有一张胖胖的脸。他微笑地望着我,看着很和气。

  我给电信公司打电话问了一下,这个手机裸机只卖七百,如果参加活动,交一千多点电话费就可以送一个。我说,可你们卖了我一千七。

  大哥,你肯定搞错了。店长递过来一纸杯水,我们这里的手机都是总公司统一定的价,我们不可能乱要价。而且手机型号差一个字母或者数字,区别也是很大的。

  店长说话时直视着我,毫不闪躲。他在骗我,不是么?可他的目光却显得无比真诚。

  那能不能帮我把手机退了呢?我说,换一个便宜一点的也好,这个手机对我来说太贵了,再说我用起来也不习惯。

  这样吧,我去给公司打个电话申请一下,看能不能帮你办理退货。店长站起来,他们要是说不行,那我确实就没办法了。

  店长又回到刚才那扇门里。我知道他可能不会真的问,或者说,他不可能会问,但我依然抱着一点渺小的期待。他直接回绝我其实更简单。这里的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我并不能把他们怎么样。的确如此。如果他们常来图书馆借书,而我恰好认识他们当中的一个,那事情可能又不一样了。不过这年头,有几个年轻人会来图书馆呢?连小宝都从来不去。这些年轻人甚至连电视都不看。他们看手机也就够了。

  约摸三五分钟,店长从门里出来,很遗憾地通知我,手机真的没办法退货。

  你用上两天就习惯了,人家七十多岁的老年人用这手机也溜着呢。他说,你年纪也不算大,顶多五十出头,对吧?

  差不多吧。我说,你呢?

  他警觉地望着我,仿佛我问他的是一个银行卡密码或者别的什么秘密。

  你有二十了吧?我又说。

  嗯,二十一。他犹豫一下,说。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开了个头,我突然又不知要说什么,只好抓起杯子喝一口水,行吧,退不了就算了。

 

  下点面条吃完,洗涮一下,又出门去散步。不快总会过去的,黏在时间上一起过去。事情终归是这样的。穿过公园上了小山,我坐在草丛间的石头上,摸出手机玩了一阵。一旦无法退换,它似乎又变得可以接受了。它能上网,只是字太小,而我眼睛已经花了。看近处不行,看远处尚可。当年团里开展冷枪歼敌活动,第一个条件就是视力要好。当然不止于此。连长点我的名,说我最大的优点还不是射击成绩好,而是爱静、话少,一个人上阵地能待得住。那年我二十一岁。很久以后我才慢慢意识到,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这辈子最擅长的事情干完了。余下这无尽的时间,我总是不知道该干什么才好。

  山腰亭子里,拉二胡的家伙又来了。从他出现到现在,我一直想在眼下的位置看到他的头和脸,可这个位置总有死角,令我隐隐感到焦虑。但我不会凑近去看他的,不会。看不到的,也许就不应该看到,类似一种安排,而我应当尊重这种安排。

  望向远处,与平时并无太多不同。临下山时,我一眼看到公园门口进来两个穿着绿色衣服的小小人影。他们离得太远,目视看不清模样。从挎包里摸出那只报废的瞄准镜——它的目镜系统仍旧完好,只不过照明组在阵地的石头上磕坏了,连长私下同意把它给我留作纪念。不给你也不行啊,你杀起人来眼都不带眨的。我记得连长说这话时笑眯眯的样子。我知道他是在跟我开玩笑,可我并不认为这是个玩笑——对着山下观察起来。瞄准镜最多放大四倍,不过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我看见他们,那个挺秀气的姑娘和年轻的店长并排走着,一人手里拿着一瓶饮料。他们是换班了?还是溜出来谈恋爱?我轻轻移动着瞄准镜,他们年轻的头颅停留在瞄准镜十字线的中心点。黄昏的光线穿透镜片,他们的轮廓微微发虚,镶着一圈纤细的虹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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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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