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君按
王陶陶先生认为:西方文明的牛逼之处恰恰在于将商业文明、知识产权保护和现代金融制度结合起来之后,对创新的巨大鼓励,农民、工人、教授和工程师,都可以通过创新发大财,这才是西方的文明的伟大之处!这种社会性的整体力量又岂是“某个伟人思想”或者某部国学经典所能匹敌的?这种实事求是的观点,无疑对那些寄希望于“尊孔读经”即可找回文化自信的迂腐之辈是一种当头棒喝,故特此转发他的两篇文章以飨读者诸君。
近代西方凭什么全面碾压中国?
近代以来,中华文明逐渐落后于西方。
当西方文明诞生了无以数计的科技成就和发明创造的同时,中国文明依然处于停滞。今天的我们为了民族主义感情,试图将中国的落后完全归结于满清的入侵,事实上,这是不恰当的。因为早在明朝末年,西方就在中国曾经最引以为傲的火炮技术上远远超过了中国——1623年,明人焦勖在《火攻掣要》中说:“近来购得西洋大铳,精工坚利,命中致远,猛烈无比,更胜(中国)诸器百千万倍”。
需要注意的是,从16世纪至今,西方世界的科技发明创造层出不穷,在长达400年的时间里,其创新成就远远超过了其他任何文明的总和,如此漫长时间内的巨大成功,绝不能以逃避问题的心态简单归咎于偶然性因素,其必然有特殊的制度优势作为支撑。
这种制度优势是当前很多知识分子鼓吹的西方选民政治吗?在我看来,恐怕不是,因为在西方文明真正崛起的18、19世纪中,西方大多数国家并不存在所谓的选民政治。不论今天的公共知识分子如何鼓吹选举的伟大,但在冷酷的欧洲历史事实中,大众政治实际上对西方文明的崛起贡献并不大(法国大革命只是摧毁了法国的欧洲统治地位)。
那么,西方文明为什么会成为新工艺、新发明和新科技的源头?其创造力优势为何能够碾压全球?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在哪里?
如果以关键军事技术火器制造业在东西方的发展为镜,我们或许可以一窥西方同行相比于中国的长处。
毋庸置疑,中国火器制造最早是领先西方的。早在元代时期,中国就出现了军用火铳,忽必烈征日本,即装备了大量火铳;相比之下,西方的管制火器出现较晚,且其最初的火炮由于缺乏中国的浇铸技术,只能将火炮零件一件件打造,然后套上数层铁环,灌铅焊上形成箍筒。
不过,中国垄断模式的火炮制造业,远不及西方火炮行业竞争激烈,这迫使西方同行以更大的努力不断提升产品,最终碾压中国。
由于火炮制造属于关键军事技术,元明清三朝政府不允许民间经营,实行了严格官方垄断。明朝政府认为,火器技术国家所重,应有政府完全把控,正统六年,明朝边将试图在宣府地区设立火器局,被皇帝禁止,理由是“恐外泄”。这种完全垄断的制造,其技术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官办火器厂既没有动力去提高利润,更不用担心火器的精良与否,因为军方只能从这里订购火器,所以生产方既没有迎合市场需要的改进欲望,也没有提升工艺的动力,两百多年来中国的制炮工艺几乎都是停滞的。以至于到了明末,中国自己制造的火器早已不堪实用,明廷不得不从澳门葡萄牙人经营的卜加劳(Bocarro)铸炮厂订购火炮,以资军用。
“宣德五年,敕宣府总兵官谭广︰‘神铳,国家所重,在边墩堡,量给以壮军威,勿轻给。’”(《明史》卷九十二《兵志四》)
“正统六年,边将黄真、杨洪立神铳局于宣府独石。帝以火器外造,恐传习漏泄,敕止之。”(《明史》卷九十二《兵志四》)
相比之下,西方火炮行业由于邦国林立,竞争非常激烈。英国的萨塞克斯(Sussex)、意大利的威尼斯、法国的第戎和尼德兰的沿海港口,都是火炮制造业较为发达的地区。
各个火炮生产商需要激烈的竞争才能赢得客户的青睐,为了满足客户在不同战场、不同兵种、不同军事策略下的火炮要求,火炮制造商们逐渐发展出各种各样的火器:野战需求导致了部分火炮的轻型化和移动化,远程轰击的高精度需求带来了火炮的高倍径工艺技术,阵地战稳定密集的连续火力需求则激发了钩式火门枪、枪托(15世纪)和火绳枪(16世纪初)的出现。
同时,为了提升火炮工艺,西方火炮制造者为了丰厚的利润,想尽一切办法笼络那些有经验的工人。据里斯本国家档案馆《季风书》的记载,1627年3月6日,负责印度果阿火炮生产的葡印商人,亲自就两名铸铁经验丰富中国人的行踪禀告葡萄牙国王,希望能够获得准许,以对其铸炮工艺有所突破,可见西方对相关人才的重视和收揽;威尼斯兵工厂的有经验工匠更是以待遇优厚闻于欧洲。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火炮的技术碾压中国,只是时间问题。
事实表明,西方商业文明带来的激烈竞争,逼迫生产者为了生存,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从而驱使技术不断进步,相比之下,中国皇家的垄断经营,这使得制造者没有改进技术、提升工艺的动力,其产品很难取得进步。
另外,必须承认,随后的西方文明技术创新的大爆发并不是偶然。
一个新技术的出现,往往是具有偶然性的,它需要发明人某个瞬间福至心灵的奇思妙想。这种小发明的出现,在中国、西方、印度和伊斯兰社会的历史记载中,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捕捉到踪迹。但是,在一个文明体中,新技术发明者能否从自己的创新中获得足够的回报,则决定了这个文明的技术创新潜力。毕竟,如果新技术不能给发明人带来好处,那么就没有多少人会去努力创新,要知道,除了偶尔的激情,谁又会去做对自己毫无利处的事情呢?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一个具有创新能力的伟大文明,必然是一个能够为创新者带来回报的文明。那么,怎样的文明才能够为发明者带来回报呢?
首先,这个文明必须保障新技术发明人的技术专利,以使其拥有获利的制度基础;其次,这个文明必须拥有使新技术发明人将新产品和新工艺迅速变成财富的商业文化;最后,这个文明必须建立相对完善的金融机制,使创新者有渠道贷入资金,实现规模化。
这些极为苛刻的条件,最早在西方现代文明的发源地英国得到了实现。
1623年,英王詹姆士一世设立专利权保护法令,国家在特定时间段内保护新技术发明者的专有权,17世纪晚期,该法令得到了不断完善;到了1689年之后,荷兰执政奥兰治亲王登基为英国国王威廉三世(1689-1702),奥兰治亲王引入了荷兰式成熟的商业和融资模式(黎塞留深为钦佩的荷兰商业文化),废除了大多数贵族专卖制度,使得英国市场逐渐开放,商业环境走向成熟。
不久之后,英国的技术创新开始井喷:1733年,农民约翰·凯发明了飞梭,开设了自己的工厂,发了大财;1765年,织工詹姆斯·哈格里夫斯发明了珍妮纺纱机,由此开设了自己的纺织厂,赚了不少钱;1781年,学徒詹姆斯·瓦特发明了改良蒸汽机,由此开设机器工厂,发了大财;1797年,学徒亨利·莫兹莱发明了机床,开设了工厂,发了大财。
仔细盘桓这些新发明,其实都是西方农民、工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偶然创造,但他们都在西方现代文明的制度支持下,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和名声。相比之下,包括中国文明在内的其他文明不仅没有专利权保护之说,而且还有着根深蒂固的皇家垄断专卖制度(市场不向民间开放)和愈来愈严格的人口迁徙限制(为了方便统治和征税,伊斯兰帝国、古代中国都有着严厉的户籍管理制度),这就使得即便有可供应用的新发明,也无法找到获取回报的商业市场,平民发明者唯一的获利出路就是将发明贡献给官府,不过,且不说日理万机的官府能否立即意识到新发明的商业价值,实际上,发明者的发明权也基本不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保护。
因此,无数其他文明体中的发明及其创造者,最终都涅灭于历史的浪潮中。而西方文明也在无数新技术的支持下一骑绝尘,迅速碾压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任何文明。
这种无以伦比的绝对优势很快就在残酷的战场上显现。1757年,克莱武率领英国军队2000人摧毁50000万印度精锐,英国人只损失了22名士兵;1798年,法国军队在埃及金字塔附近遭遇穆斯林世界最强大的马木留克骑兵25000人,法军损失29人,杀伤马木留克骑兵20000人;1860年,英法联军1万人在中国华北八里桥遭遇6万名中国精锐,英法只损失了5名士兵,就打垮了这支中国当时最强悍的军队。
这些史无前例的军事功业,实际上只是西方文明成就中最表面肤浅的部分,她的真正力量,依然孕育于西方文明对创新的支持和鼓励:
1867年,瑞典工程师诺贝尔发明硝酸甘油炸药,由此成为欧洲巨富;1869年,美国电报员爱迪生闲暇之余发明了电子投票计数器,而后又发明了耐用的灯泡,由此成为美国著名的富豪;1896年,亨利 福特在精研内燃机的基础上,制造出自己第一台汽车,并将装配线概念应用于工厂生产,迅速成为美国著名富豪。
1968年,美国工程师罗伯特·诺伊斯和高登·摩尔从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请辞,创立了Intel公司,生产可供家用的微电脑,两人都成为世界巨富;1975年,酷爱编程的美国大学生比尔盖茨创建微软公司,世界进入微软时代,比尔盖茨成为世界首富;1985年,美国工程师厄文·雅克布和安德鲁·维特比创建高通公司,生产芯片,两人都成为世界巨富。
很多中国人总是认为近代西方文明的科技成就仅仅只是偶然,但事实上绝非如此。空口大言、穷搜史经、巧言善辩并不能掩盖中华古代文明在创新问题上的巨大短板。只有真正理解中国历史并熟悉西方历史的人,才能意识到近代中华文明相比于西方的停滞并非巧合。
事实上,改革开放后,中国国力的真正崛起,以及一系列互联网新技术公司的涌现,恰恰得益于向西方文明的学习举措:逐步开放过去被垄断的商业市场、努力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尽可能地完善融资机制、放宽人口迁徙的自由等等。所以,当前中华文明的强大和繁荣,固然离不开我们好勤克简的优秀文化,但更是对西方文明长处的吸收所致。
今天,中国的技术创新能力与西方特别是美国相比,还有着巨大的差距,相比于美国无可匹敌的高利润新科技产业,中国产业的升级之路依然看不到尽头,只能在利润微薄的红海市场中挣扎。是以,未来不排除美国经济通过新技术产业再造辉煌,就像上世纪90年代般击败日本经济般甩开中国,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情。而且,即便西方的人口结构极为脆弱,危机重重,但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也同样不能乐观。
所以,在改革开放的成就和问题面前,我们不能妄自尊大,不能忘乎所以,一定要实事求是,建立清醒的自知之明,深刻意识到自己的短板,努力学习到别人的长处,就像那位伟大的历史巨人所言,“改革开放,一百年不动摇!一千年也不动摇!”这才是中国崛起的唯一成功之路。
笔者是名校工科硕士毕业,当年在实验室做科研,就知道西方人在技术创新和技术研发上的制度优势有多大,近年来看着很多人打着国学鸡汤吹嘘中华文明各方面都很完美,随便碾压西方文明,真是可笑。我任何时候都是中华文明和民族主义的坚定支持者,但我必须反对这种忘乎所以的文明优越论。
要知道,近代以来,西方文明的优势岂在西方的鸡汤?事实上,西方文明的牛逼之处恰恰在于将商业文明、知识产权保护和现代金融制度结合起来之后,对创新的巨大鼓励!农民、工人、教授和工程师,都可以通过创新此发大财!这才是西方的文明的伟大之处啊,这种社会性的整体力量又岂是“某个伟人思想”或者某部国学经典所能匹敌的?
我读《资治通鉴》十多遍,算是深晓中国历史,但我同样理解西方史,了解科技创新和商业文明的价值所在。看问题的根本在于实事求是,我们中国人看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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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航海的教训我们汲取了吗?
近代以来,最令中国人莫名其妙的事情,莫过于中国竟会在大航海时代被西方全面超越。
“郑君之初航海,当哥伦布发现亚美利加以前六十余年,当维哥达嘉马(瓦斯科·达·伽马)发现印度新航路以前七十余年。”梁启超先生当年曾如此评价郑和航海技术相对于西方的领先优势。
要知道,1405年,当中国的航海家郑和带领中国船队远涉西洋的时候,其所率领的船队,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都远远超越90年后的西方航海家达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即便在航程上也不遑多让。照理来说,中国理应在航海成就上远远超过西方才对。
一衰一兴:背后的原因令人扼腕
然而,东西方航海事业的命运却并未决定于技术。西方的航海事业,自达伽马和哥伦布之后日趋兴盛,逐渐奠定了西方近代崛起的基础,相比之下,中国的郑和下西洋,在经历了几次规模弘大的下海喧嚣之后,则戛然而止,最后竟彻底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之中。
对此,清末民初的舆论领袖梁启超不禁充满疑惑:“顾何以哥氏(哥伦布)、维氏(达伽马)之绩,能使全世界划然开一新纪元;而郑君(郑和)之烈,随郑君之没以俱逝?”意思是,郑和的航海为何没能发扬光大?而西方的探险家却为何能够开拓出人类的新纪元呢?
不过,若是究其根本,就会发现,东西方航海的理念和组织模式的完全不同,最终决定了两个文明在航海事业的成就。
受命于大明朝廷出使西洋的郑和船队,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垄断贸易或者劫掠财富,而是为了宣扬大明的国威,度化愚昧的远人,“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明史·郑和传》),“赍币往赉之,所以宣德化而柔远人也”(《天妃灵应之记碑》)。
在下西洋过程中,郑和船队为了“昭示恩威”而不惜成本。据《永乐实录》记载,当时苏门达腊与柯枝(今印度科钦)等地胡椒每百斤价格约1两白银,而明政府在《给赐番夷通例》中则规定每百斤胡椒的采购价为20两白银;与此同时,沿途各国最需要的中国产品,如茶叶、丝绸、瓷器等,郑和船队则低价甚至无偿赠送于当地首领。在巨额的经济回报诱惑下,远方各国争相来贡,此举无疑弘扬了大明的国威。
但是,对大明财政来说,下西洋的航海行动实际上是一笔负担沉重的亏本生意(与此同时,明政府禁止民间从事海贸),也引发朝野上下巨大的非议和反感。到了明宪宗成化年间,明廷试图再下西洋,命兵部查三保旧档案,结果车驾郎中刘大夏不但将档案藏了起来,而反驳道,“三宝下西洋,费钱几十万,军民死者万计,就算取得珍宝有什么益处?旧档案虽在,也当销毁,怎么还来追问?”可见郑和下西洋,实属靡费巨大、难以为继的政策。
事实上,到了明成祖后期,明廷已经无力给官员发俸,不得不以南洋上供堆积下来的香料、苏木抵扣官员工资。
相比之下,西方航海事业则完全不同。从葡萄牙航海的开拓者恩里克一世到探索印度洋的达伽马,再到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西方航海家从事航海事业的唯一动机,就是获取更多的财富,不论是通过贸易,还是通过杀戮,这就使得他们的身份与其说是文明的先驱,不若说是时而贸易、时而诈骗、时而杀戮和征服的武装商人。
里斯本航海家纪念碑
1502年,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第二次进入印度洋,他在东非到波斯湾的广阔海域不断打劫阿拉伯人的商队,收获颇丰,当他抵达印度时,又征服了当地城市Calicut,并逼迫周边富裕但孱弱的统治者交出大量财富,然后满载而归(100年前,郑和也曾抵达此地,赏赐当地统治者大量财富,换取对方朝贡),由此一跃成为巨富;
1511年,追随哥伦布发现美洲的另一位西班牙航海家贝拉斯克斯在发现古巴之后,随后将之征服,并以当地人为奴隶挖矿种地,为自己聚敛财富,跟随他的海员们都因此发了财;
1521年,贝拉斯克斯的部下、航海家科尔特斯征服了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国家阿兹特克。他被西班牙国王委任为当地的总督,王室将墨西哥的土地与印第安人通通交给科尔特斯,科尔特斯则开始奴役印第安人挖掘贵金属,供应西班牙制造业,赚取丰厚的收入;
与郑和的下西洋行动相比,这些西方航海家的航海行动,不仅成本极其低廉,而且能够为母国带来巨额的财富。葡萄牙一度因对印度贸易的垄断和对巴西的掠夺,国力得以急剧提升;西班牙则长期依靠来自美洲的白银充实国库,并称雄欧陆。
到了后来,荷兰、法国和英国等国的商人们,各自组建了用于航海贸易和掠夺的“东印度公司”。这些商业公司,最初仅仅只是将征服掠夺和垄断贸易当做一门盈利的生意,他们埋头拓展自己生意,却在无形之中完成了旷古绝今的惊人伟业。
荷兰东印度公司侵略并征服了印度尼西亚的沿海地区,控制了好望角;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则通过连横合纵和欺诈收买,制服了庞大的印度,使之成为英帝国的奶牛。“富裕的城市在我的脚下,强大的国家在我的手中,我却只拿了二十万镑。直到今天我仍感奇怪,我竟是个如此克制的绅士?”
——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职员克莱武指挥公司的军队,在1757年6月的普拉西(Plassey)会战中,通过收买孟加拉主帅贾法·阿里(Mir Jafar Ali ),击溃了孟加拉王公纳瓦布(Siraj Ud Daulah)的军队,占领这片当时世界上最富饶的土地,并进行了最无情地劫掠
由于西方的航海行动,不仅使航海者本身发了财,而且也让航海发起国获得了无可估计的土地和财富,巨大的财富回报使得西方的航海探索能够持续推进下去,为现代商业和工业革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进而改变了整个世界的前进方向。
一亏一赚:大航海的教训值得汲取
事实上,西方在大航海时代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其航海技术成熟之后,能够将耗资巨大的航海事业成功商业化,使之成为盈利不菲的商业行动,进而以巨额的利润鼓动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涌入这项事业。
1434年,葡萄牙恩里克王子派遣的船队,征服了当时令欧洲人恐惧的博哈多尔海角,大大拓宽了欧洲人航海的里程,这标志着西方航海技术的成熟。到了1469年,葡萄牙国王阿方索五世开始将南部非洲的探索和征服工作,交给商人费尔南·戈梅斯(Fernao Gomes),后者迅速使整个几内亚湾的贸易活跃起来,港口、码头、货站、要塞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拔地而起,海航行动的利润滚滚而来。
此后,西方各国涌现出一大批致力于海外冒险的公司,并将航海贸易发展成当时收获最丰厚的行业。以此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其中,西方的航海事业得以迅速发展,其技术也很快碾压了中国。
欧洲各国用于航海扩张的商业公司及成立年份: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
丹麦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16年)
葡萄牙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28年)
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64年)
瑞典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731年)
奥地利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774年)
东印度公司创立于1600年,最初的正式全名是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The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London Trading into the East Indies)。它是由一群有创业心和有影响力的商人所组成。这些商人在1600年12月31日获得了英国皇家给予他们的对东印度的15年的贸易专利特许。公司共有125个持股人,资金为7.2万英镑。后来,很多该公司的职员,都在海外扩张中发了大财,成为英国上流社会的风云人物(譬如克莱武)。
相比之下,中国的下西洋,则是不折不扣的亏本买卖。事实上,即便明成祖再热衷于向海外夸耀中国之富强,他也不可能将这种足以摧垮大明财政的海航行动持续推行下去。而且,随着“下西洋”的中止和海禁命令的颁布,那些能够制造当时世界上最先进舰船的中国造船厂,也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市场,而有技术的船工们为了讨生活,不得不另谋行当,久而久之,中国曾经傲视寰球的造船术和航海术也就完全退化了。
以生产郑和宝船的龙江造船厂为例,该厂由建立至嘉靖年间经营了超过一百年。但到了嘉靖后期,由于海航船百年来无人问津,工匠们为了谋生,大都抛弃了祖艺,懂得造船工艺的人已所剩无几。
从公元8世纪到公元15世纪,西方在与伊斯兰世界的对抗中,左支右拙,处境艰难,但是,大航海以及由此带来的巨额财富和资源,使得西方得以弯道超车,彻底改变了西方与伊斯兰世界力量的对比,实现了屌丝逆袭;相比之下,中国航海事业则在郑和下西洋的短暂炫丽之后,进入了长达600年的昏睡。梁启超曾为此叹息道,“则哥伦布以后,有无量数之哥伦布;达嘉马以后,有无量数达嘉马;而我则郑和以后,竟无第二之郑和!”
事实上,大航海的失败,并不是中国国民性的问题,也非文明认知度的问题,而是明廷航海事业的经营模式失当所致。当西方从航海探索中重塑生机的同时,大明却因为不断下西洋而穷得只能给官员发香料抵偿俸禄——后者的航海探索事业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
所以,梁任公所痛前人之事,实谓可悲可哀,然今人哀其事而不鉴其训,恐复使后人复哀今人也。
转自《王陶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