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477】学在民商|《实务大讲堂》之“青年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技巧”主题讲座

【NO.477】学在民商|《实务大讲堂》之“青年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技巧”主题讲座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学生会 内地女星 2018-11-22 23:20:25 535


11月22日下午4时40分,由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民商法学院共同主办的《实务大讲堂》系列讲座第108期于我校长安校区天平楼BJ14教室举行。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陕西省律师协会公司委员会成员朱琳受邀开展了以“青年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技巧”为主题的讲座,民商法学院团委书记、讲师李伟弟担任主持人。

朱琳律师开宗明义,以“律师在一审程序中从接案与结案的代理过程”为主线对青年律师代理民商案件技巧进行深刻阐释。

她从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对比出发,指出民事案件的特性和范畴,并结合各个成功案例,强调了要着手于民事案件的案例典型性等,建议青年律师通过公益诉讼来打破职业瓶颈,学会代理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来锻炼自己的能力。


望闻问切

在接案环节中,朱琳律师通过类比“望闻问切”形象地描述了咨询的方法。

“望”即观察,它要求律师从职业、社会身份、经济实力等角度对咨询当事人形成一个初步判断。反过来说,律师的着装、言谈和细节处理也是当事人咨询时观察律师的一种评判标准。

“闻”即听,重点记录。她表示听咨询当事人陈述案情,是对一个职业律师法律基本功的考量。她建议,听的过程中要分析案情,准确找出法律关系。要从中筛选有用的信息,并保持耐心,不要打断咨询当事人的陈述。

“问”即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把握咨询当事人与案件的关系并把握其诉求。

“切”即解答,这是能否接到案件的关键,也是对法律职业专业水平的考核。


朱琳律师在讲述“接受委托”时介绍了《民事案件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签订的一些小技巧,指出签订时必须核实签字人的身份等细节问题。

在“办案”环节中,朱琳律师则从庭审各个环节指出收集证据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律师函的使用与方式、起诉状的注意事项以及开庭准备阶段、参加庭审、举证质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本次讲座,朱琳律师为我们分析了青年律师成才之路或将面临的问题及实践方法,启人深思,获益匪浅。


文字|沈年淦

摄影|韩雯雯

编辑|王怡婷

责编|刘朦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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