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央视午间新闻就明星片酬进行报道和点明批评,提到《如懿传》周迅霍建华片酬过1.5亿,《致青春2》《幻城》《九州天空城》《老九门》演员片酬天价。并请相关专家、美国同行就明星高片酬进行声讨。
新闻采访了《太阳的后裔》制作人,对方表示韩国演员的片酬比占总预算的20-30%,好莱坞演员片占比30%,国内演员的片酬达到50-80%。
但我们也可以从美国演员工会演出合同管理部负责人访谈中发现,美国明星收入不只是片酬,还有其他平台播出分成,相信各国实际操作会有更多收入方式,毕竟演员对影视的重要性是大家公认的。
广电总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提出:坚决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问题。要求“电视台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不得以明星大腕作为论价标准,在电视剧宣传工作中不得对明星进行过度炒作”“加强电视台嘉宾使用管理”等指令在电视台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限制。
新剧观察认为任何形式的政策限令,都会扭曲市场。市场都会在其他方面反弹、报复回来。别说明星“限薪令”这样限制最高工资的了,就连实施“最低工资制”,都会伤害到这个政策本想保护的弱势人群。因为那些原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制”的那部分弱势群体会找不到工作。因为老板怕违法而干脆不雇佣这些人了,或者少雇佣这些人。
举个例子,市场上都知道黄渤主演喜剧会大卖,那么有100个项目都想请黄渤来演。但黄渤就一个,一年最多拍5部戏。那么他把自己的真身分配给谁呢?肯定是出价最高的那5个项目,也就是对黄渤意愿最强烈的那5个。否则黄渤接戏都接不过来,他唯一的做法就是提高价格,把一些低价格的项目排除在外。
王宝强离婚涉及财产让网友瞠目结舌,黄晓明2亿办婚礼引来各方“关心”,徐子淇李家诚7亿世纪婚礼你怎么看?只要是合法经营,不逃税,为什么明星就收入就这么受大家关注?是因为“下九流”“戏子”等封建思想残余吗?明星“炫富”不可怕,有人煽动民心“仇富”才可怕。
即使“限薪令”成型,明星可以用多种其他形式来规避“限薪令”。例如,以片酬入股的形式;或者分两个大小合同,一个是明星片酬合同,一个是以明星所在公司或工作室的名义的制作费合约;或者担任多个职务,拿到制片人、监制等多份职务的酬劳……
就算限定每集的收购价格也没有用,这样只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如果电视剧没有高回报,明星不演电视剧,可以去演电影,电影只要拍的好,就会有十倍以上的收益,甚至上不封顶的票房。例如《泰囧》、《夏洛特烦恼》。
明星当下的天价薪酬恰恰是符合经济学原理,是供需双方博弈的最优配置。因为没有人会做亏本生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像奢侈品一样,你买不起,但它能存在就说明一定有人买得起。所以,并不能因为你买不起,就要求政府把奢侈品的价格降下来。
所有政策要有一个底线:市场经济就是要保证每一个公民的财产权。权力不应该干涉,更不要说直接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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