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工作有戏演真的是一个很幸福很开心的事。”曾因涉毒丑闻从演艺圈消失的柯震东,近日“接下某品牌摩托车广告代言”,又一次出现在了公众视野中。
▲柯震东
之所以说“又”,是因为这已经不是柯震东第一次“复出”尝试了。其实,和柯震东一样,曾被列入“劣迹艺人”名单的很多明星,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都在试探性复出。对于他们而言,是否真的还有翻红的机会呢?
涉毒丑闻后柯震东只接了两部戏
早在2011年,柯震东因出演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走红。此后,又因主演《小时代》系列影片进一步开拓了大陆市场,成为备受追捧的当红小生。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大厦将倾。2014年8月,柯震东因涉嫌吸毒在北京被捕,形象自此一落千丈。
受此事件影响,柯震东参演而未上映的影片,也或多或少都受到了牵连。其中,《捉妖记》临时将主角换成了井柏然并进行了重拍,而《小时代4》则不得不将档期延后数月上映以进行补救。
此外,原本定于2014年10月25日上映、由柯震东和林依晨主演的影片《不倒侠》,最终也不得不进行了无限延期。公开资料显示,该片已“于2017年12月15日中国上映”,但在公开渠道上查不到任何和片子相关的院线排片信息。影片官方微博在清空所有内容后也迅速消失了,如今搜索“不倒侠”关键字,微博显示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涉毒事件之后,柯震东的活动范围主要限制在台湾地区。他唯一接下的一部电影,是赵德胤执导的《再见瓦城》。该片虽然帮助柯震东入围了金马奖“最佳男主角奖”提名,但片子至今未能在大陆上映。
此外,柯震东还首次尝试了电视剧拍摄,于2016年接演了李惠民导演的内地民国剧《舞樱》。只是目前,该剧也还未上映。
近日,柯震东接下某品牌摩托车广告代言的消息传出,引发网友对其“复出”可能性的热议。
有人曾这样总结柯震东的“洗白”之路:在2014年8月刑满释放后,他先是举行记者会进行道歉,随后淡出娱乐圈数月,后再以无酬出席公益活动进入公众视野,并积极演讲正面谈涉毒话题,涉毒丑闻半年后首次借商演“复出”,一年后放出“接代言”消息试探观众情绪……
粗略算来,自从涉毒丑闻后,柯震东到目前为止只接演过一部电影、一部电视剧,同时代言过两个广告。如此处境,和他当年如日中天时的辉煌相比,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丑闻三标签,谁沾谁凉凉
“劣迹艺人”凉掉之后再求职业生涯第二春的艰难,从柯震东身上可窥一二。而在被爆丑闻之后,试图再次复出的艺人,也不只柯震东一人。
2014年,和柯震东同时被抓的房祖名,在涉毒事件曝光后其演艺生涯基本沉寂。2016年成龙监制出品了电影《铁道飞虎》,房祖名在片中戏份较重。网友猜测,这或是成龙为儿子复出所进行的铺设,但最终该片并未能让房祖名翻身。2017年又传出消息称,房祖名将转型做导演,执导首部片子《北京晚九朝五》目前已由广电总局备案公示。
▲成龙和儿子房祖名
同样因涉毒而被列入“劣迹艺人”行列的张默,出狱后直接转型做起了幕后工作,除了此前曾担任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副导演工作外,几乎再无消息。因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被拘留审查的王学兵、李代沫等人,也几无任何能引发关注的作品面世。
而像王全安等因嫖娼而涉罪的圈中人,此后也几乎在圈中消失匿迹。文章、白百何等“婚内出轨”的艺人遭到舆论封杀后,虽偶有作品面世,却已再难取得当日辉煌。
去年,因现象级综艺《中国有嘻哈》爆火的歌手PG One,在和李小璐的“夜宿门”被踢爆后,其职业生涯急转直下,不仅节目及演唱会邀约被取消,多个广告惨遭下架,相关歌曲也从各大音乐平台上消失,据称间接损失达3.2亿之多。
▲PG One
今年4月24日,PG One以一条微博长文外加一段约5分钟的Rap清唱宣布复出,相关微博被转发了近80万次,但这条微博内容只存在了4个小时左右便被删除,随后PG One的所有微博内容被全部清空,PG One的此次复出也被戏称为“史上最短复出”。
对于艺人来说,吸毒、嫖娼、出轨这三个标签,贴谁谁凉,国外艺人也不能幸免。
比如在日本火了近20年的酒井法子,在2009年传出“涉毒”丑闻之后,被广告商及合作品牌商索要近亿日元的赔偿金,事业也陷入了低谷。在日本找不到市场的酒井法子,在经纪公司的运作下曾来中国活动,但最终也未取得任何成效。
▲酒井法子
韩国艺人朱智勋因吸毒被韩国MBC和KBS电视台封杀,除了被判刑半年、罚款336万韩元和120个小时的强制性社会公益服务外,其主演的电影在海外的上映也受阻,原定出演的新剧被取消戏份,演艺生涯基本中止。
据了解,在娱乐业发达但市场狭小的韩国,艺人间的竞争相当激烈,艺人如若卷入涉毒等丑闻,往往会被电视台封杀一段时间,这个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对艺人有着相当大的威慑力。
▲朱智勋
即使在好莱坞,艺人亦是不敢轻易涉毒。好莱坞有强势的电影保险公司制度,制片公司一般会给明星投保,如果明星因吸毒等行为给制片公司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则不愿意再给其承保,明星的职业生涯也就基本走到了尽头。
劣迹艺人翻红是否有望?
事实上,舆论重压之下,“劣迹艺人”复出的空间和压力也是可想而知的。
2014年9月29日,广电总局曾正式下发了一份“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的电影、网络剧和微电影等都要暂停播出。
所谓“劣迹”具体指的是什么?“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被提及。
2015年4月时任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透露,广电总局在考虑修改劣迹艺人的“禁令”,劣迹艺人将有可能终身禁演。此消息一度引发热议。
2016年柯震东接演电视剧《舞樱》的消息引发关注之时,《人民日报》在同年9月发表了一篇题为《劣迹艺人复出争议需制度答案》的文章来探讨此类现象,认为劣迹艺人有没有机会复出,需要进一步制度化的探索。
就观众对柯震东复出争议或赞成或反对的两极分化,《人民日报》当时表示“各有各的道理”,并表示对于事业受到重创的柯震东来说,“他已经受到了处罚,付出了代价”,“任何人只要戒除了毒品,改正了错误,社会都应不歧视、不抛弃、不放弃”。
《人民日报》同时还点名批评了莫少聪粉丝认为其涉毒“小祸是福”的言论,以及张默“二进宫”的行为。
▲莫少聪涉毒事件后首亮相
有人建议,对劣迹艺人的禁演,可依据累犯、初犯之分,推出更细致的制裁措施。同时,有地方开启法治化的实践,比如上海出台禁毒条例,依法管控涉毒艺人从业行为,其中提到了“三年解禁”的时限。《人民日报》提到,除了地方立法的探索,还需要全行业的制度性标准,如建立吸毒艺人梯次复出机制,以调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情绪。
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清华大学教授尹鸿曾经表示,《电影产业促进法》对涉毒、涉黄演员的惩罚属于强制性规范,但对其终身禁演的可能性不大,这类演员要想重回银幕,“至少有很长时间不再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要挽回公众形象”。
《人民日报》在前文提及的那篇文章中表示,是否启用某演员,留待影视公司根据自己对市场及制度的把握来做抉择。而如果要由市场及资本来决定劣迹艺人的复出与否,其结果就很是值得玩味了。
演员高云翔在今年3月被爆出“性侵”丑闻后,其参演的电视剧《巴清传》背后的投资方唐德影视股价连续暴跌,两日市值蒸发10亿元,有媒体评论高云翔背后的资方“投资50个成功案例,因他一个负面就全军覆没了。”
▲高云翔
其实,“一个人毁了一部片子”的例子并不在少数。据称,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与明星签订代言、演艺合同时,都写入了明星不得违法的“道德条款”:若明星在代言、演出期间,有因为违法涉毒、涉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行为,不仅合同要终止,艺人方还要进行赔偿。
劣迹艺人想要洗白翻红,需要莫大的勇气。而在此之前,还是奉劝一言,人贵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