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常德:校车不派“照管员” 查获罚款500元

法制周报常德:校车不派“照管员” 查获罚款500元

法治常德 内地女星 2019-03-02 07:00:06 707

      校车是孩子们移动的“校舍”,校车安全丝毫马虎不得。春季开学以来,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集中优势警力集中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行动,筑牢孩子们交通安全防线。


民警查处的违规校车

2月28日早上,一辆未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校车被大队民警依法查获。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当天早上8时左右,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武陵大道常德市军分区路段对校车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A01××的校车没有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民警对驾驶人张贵某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责令所在的校车公司和学校改正。民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53条第1款对该车存在的“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第1款规定,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第53条第1款规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随车照管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处分或者予以解聘。(刘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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