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宥嘉结婚了,却没人懂他的“成全”

林宥嘉结婚了,却没人懂他的“成全”

当时我就震惊了 港台男星 2017-06-27 22:52:19 488

昨天,林宥嘉大婚。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档芒果台的节目上,那时他被称为“音乐天才”。之后,吞一千根针的人是他,说还有一辈子可以浪费的人是他,晃晃悠悠唱着《成全》的也是他。


有人说,刘若英的“成全”是放下了,林宥嘉的“成全”是没放下。


跑去搜林宥嘉的版本,只有QQ音乐有,放给你们听。



在这首歌的下头,大家都在讲故事。


相爱的过程,不过是个学习的过程,你们彼此成长,却把成绩留给下一个人。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所谓先来后到。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有时候特别好奇,那些把时间耗在不可能的人的身上的人,是胆子大还是脑子傻?可能吧,你有的是很多时间,机场等不来轮船的,没有那种好事。



最可恨就是你把曾经的蜜语甜言当成救命良药,死攥着不放手,在心里各种勾画各种畅想跟ta的未来,你不知道吧,ta的未来根本没有你。有ta妈ta爸甚至ta的狗,就是,没有你!



最可怕的就是你沉迷回忆无法自拔,人家早就开始了新生活。你吃不得一起吃过的食物,走不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不得一起看的电影,你像个胆小的小丑,以为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可说真的,这世界,根本不care你。



爱与被爱同样受罪,不如做个没有心的人,顽强的活着,不为情所动。



听着别人的歌,流着自己的泪。


提林宥嘉的《成全》,就一定要说陈奕迅的《约定》,唉,这么惨的情歌,为什么我们永远是第一人称?


他会记得你,然后爱别人,惨就惨在你把那些东西都留着当成宝贝,可是时间啊岁月啊这些鬼东西,会在上面留下很厚的灰,于是欲盖弥彰,你看到落满灰的它们,更加难过了。



“假使你仍然,认得这个我,不枉我换来,这结果”



你看你,数学不怎么样,却把纪念日记这么清楚,你明明知道,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前任的婚礼到底该不该去?历来争论的话题,干嘛呀,添堵去?听叔一句劝,千万不要整什么你要我举杯我回敬崩溃,结婚嘛,高兴日子,你这旧人过去,实在晦气。



有些感情纠缠的越久,到最后你自己都分不清,你到底是要爱,还是要赢。



“作”这个字,是毁掉一切关系的源头。大家遇见不容易,你总是想要搞点儿破坏,坦白告诉你,越想要得到,就越得不到。越想赢,就输的越惨。这个道理,考试适用,游戏适用,感情更加适用。



最后的那个笑我看着都心疼。



我这个人也真是的,明明人家结婚,我竟然由此切入写了篇悲伤爱情故事合集


但写都写了,你们就凑合看吧。又想给你们讲故事了,说来也奇怪,我这里真的藏了很多故事,改明儿我也出本书,还请各位捧场。


这次的故事俗得掉渣,就叫L和Z吧。俩人是高中同校不同班的同学,有次Z失恋了在教室里哭,L看到了好心过去安慰,一来二去俩人就成为了好朋友,再久而久之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


在一起三年,L处处让着Z,Z出国,L就老实等着,绝不看别的女生一眼,我总开他玩笑说他是绝缘体,他总是笑笑不说话。


有次半夜,忘了几点,但很晚很晚了,他来敲我宿舍的门,搬了一箱啤酒,我俩坐在楼道里喝,喝一会儿他开始掉眼泪,他说Z跟别人好了,我问那你咋办,他说不知道。


几天以后,L又躲在角落里笑眯眯地给Z打电话了。


又是几个月,快过年的时候,L用沉重的语气给我打电话,说Z跟他说自己爱上了一个男的,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L在电话里各种cao ta ma的之类的词都用上了,要挂的时候来了句:先不说了,她让我帮她订下回来的票。


这次换我cao ta ma。


故事的走向很快就通往俗不可耐,Z在L之后好过的三个男孩儿里,一个是富二代,另一个是富二代,第三个还是富二代,因为Z本身就是富二代。


L倒也不自卑,只不过他们能给Z的他也的确给不了,富二代们出门开宾利,L连辆QQ都买不起,富二代们买个LV跟吃个串儿一样,L吃个串儿跟买个LV一样。



没得比,但Z倒是不嫌弃,回老家永远跟L在一起,吃吃喝喝,兴起了还一起睡睡觉,但Z对外从不承认她跟L好过,我跟L说这就是biao子啊,都不带掩饰的。


L说他知道,但没办法,他说他一辈子就这样了,会生活在被Z支配的恐惧里苟延残喘,她走他就等,她来他就欣然前往。


“既然Z谁都可以接受,为什么不能是我。”


这是L给我发的最后一条微信,从来没有删除聊天记录习惯的我,看到以后,立刻删除,这个傻逼,完了。



之后没再联系,L的朋友圈更新频次基本控制在半年一回,最新一次的,是他跟Z站在一起,还有他们一帮狐朋狗友,面前摆着生日蛋糕,Z的头恰到好处地落在L的头发丝儿上。


恶心!(点了个zan的我一股无名火涌上心头)


故事讲完,却仍在继续。脚趾头也猜的出来,L每天鞍前马后,仿佛一个视死如归的傻逼骑士。而Z,有时坐宾利副驾驶有时跟L吃路边摊儿,左右逢源,徜徉在各色男孩子中间,仿若一只飞舞的花蝴蝶。



L跟我讲,在他俩纠缠的这近十年里,他曾经想过同归于尽。


你看,爱情是什么?爱情悔人不倦啊,如果人人都为爱杀红了眼,那这世界岂不是彻底乱套?如果谁都可以为爱厮杀,那战利品早就si光了。


以前,我一直觉着,感情这东西,取之不尽。



后来觉得自己真的是太年轻,那些甜蜜的琐碎的可爱的有趣的事情,都会赋予特定时间出现的不同的人,有的人从你这里得到了吃辣要喝牛奶的冷知识,有的人从你这里得到了一件猫玩具,有的人拿走了一顶帽子,有的人蹭了你很多顿吃喝,还有的人,拿去了你的心。


反正说来说去,你永远在输出。


但只有一个,会剜去你心上最软的那块儿肉。你平常只能吃一碗面,他又夹给你个小笼包,你一口就吃掉。你的等待极限是一分钟,却可以等他一小时。你的走路极限是十公里,他牵着你走,你竟然美滋滋要跟人家走到天边。


要相信啊,你总会等到这个人,他啥也不干,就是负责让你破例,不断破例,破到不是自己,破到另一幅模样,你却仍然乐呵呵的。


虽然叔恐婚,但爱情还是信的。虽然相信爱情,但生活还是要过的。


即便在未来的某一天,你真的遇到了这种让你不断破例的人,请别忘了,这种人给的感情通常风雨飘摇,你最该关照与指教的,永远是自己。


你要好好爱自己,这样在为爱厮杀时,才不至于输的那么难看。


请你们为矫情了一把的震惊叔点zan(捂脸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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