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事件"全面整理:从嫌疑人到受害者,法律还了朴有天清白

"朴有天事件"全面整理:从嫌疑人到受害者,法律还了朴有天清白

韩国me2day 日韩男星 2016-12-24 12:58:05 507



22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A某及其同党进行了审判。审判以非公开的形式进行,此次审判对A某及其他两人大约进行了2小时30分的非公开审问,审判部为了保护被告A某及被害人的个人隐私,所以进行了非公开审问。最终诬告朴有天的一行人罪名成立,其中A某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和A某一起参与犯罪的B某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屡次犯案的C某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审判结果将于1月17日正式宣告。


至此,6月中旬被爆出的“朴有天事件”在喧嚣的2016年年底,经过法院的审判暂时落下了句号。此前在7月份,韩国警方已经证实了朴有天被4次起诉事件在经过警方调查后,确认了朴有天均无嫌疑。昨日的法院审判结果虽然要等到下个月才能正式宣告,但朴有天“性暴力相关事件”的嫌疑已经在法律的角度彻底被洗清,朴有天也得到了应有的清白。现在还无从知晓整个事件对仍在入伍期的朴有天未来的演艺事业上造成怎样的影响,不过此前朴有天出演的,原定于今年秋季上映后被推迟到17年1月的电影《清醒梦》制作公司方面已经确定朴有天在影片中的戏份将保有的消息。



事件最早被公开报道还是在6月13日韩国JTBC电视台的一档节目。节目中报道了6月10日A某报案称自己被朴有天“性侵”,朴有天因此被起诉的消息。根据报道,A某为某娱乐场所从业者,指控(已被证实为诬告)朴有天在就餐期间在卫生间对自己“性侵”。作为韩国最具影响力的媒体之一,JTBC电视台报道公开后立刻引发了社会舆论的空前关注。


然而就在电视台报道的第二天晚间,出现了戏剧化的一幕:A某的男友B某(昨日审判中的被认定一同参与犯罪)突然向媒体表示已经向警察厅撤诉,原因竟然是A某在起诉朴有天时处于“醉酒状态”...警察方面次日证实了A某已经撤诉,但是诬告事件却无法就此平息:韩国法律规定性侵案件不能因为原告方撤诉就直接停止调查。


6月15日朴有天所属社C-Jes发表官方立场,强调并未接到警方的任何正式通知,只是通过报道知道了朴有天被起诉又撤诉的事实。所属社已经意识到舆论的恶评会对朴有天造成负面影响,呼吁:由于这次的事件是可以左右一个人人生的重要事件,请媒体们更加谨慎,并且以警察的调查结果作为优先取材的内容进行报道。此外所属社代表朴有天坚定的表达了自己清白的立场:朴有天会在警方需要时诚实、诚恳的接受调查!


然而事件并没有因为A某的撤诉而平息,相反此后连续出现了三名起诉者。起诉者自称是看到了之前受害者事件后猜“鼓起勇气”,三名起诉者均以遭到“朴有天性暴力”为由向韩国警察方面提起了对朴有天的诉讼。韩国警方也组成了专案组调查整个事件。在此期间朴有天所属社先后表达了支持朴有天清白的立场,更是表示过“一旦朴有天被认定有任何嫌疑或犯罪行为,将退出演艺界”。6月17日所属社第一次公开表示将采用法律的手段维护朴有天的清白:起诉A某,并对另外两起案件根据情况进行起诉。


短时间内连续遭到了多起“性暴力”起诉的朴有天被推上了舆论和媒体的旋窝中,不过朴有天的粉丝在此期间并没有离开他,朴有天国内(韩国)及海外粉丝联合发表了声明:

1.朴有天国内(韩国)及海外粉丝联合确定将始终如一地支持朴有天。

2.不分是非和偏激言论的报道严重侵害朴有天的个人人权,对此我们表示非常遗憾。

3.希望以合法的程序进行公证的调查,希望媒体不要再报道任何推测性的言论。

4.为将事情真相尽快明明白白地公之于众,我们将督促调查公正进行。



正在服役期间的朴有天在6月30日第一次前往警察局接受调查,并在调查前通过媒体向公众道歉,表示自己将诚实地接受调查。


在朴有天接受调查之后,7月11日首尔江南警察局做出了:根据目前的调查状况,对于4名被害人提出的性暴力事件无法认定为有强制性的嫌疑。警方还表示将向检方传达警方针对朴有天相关4起事件的不起诉意见。不过在警方向检方提出的诉讼意见中的“性买卖”部分随后被朴有天所属社回应为“与事实不符,无法接受”,C-JeS Ent.给出了全面的官方立场:


首先因为C-JeS Ent.所属歌手兼演员朴有天的相关刑事事件向大众致以深深的歉意。


此次江南警察局在确认事实后发表官方声明表示关于朴有天的性暴力起诉案件全部因无证据而认定为无嫌疑。


另外关于警方决定将以性买卖的嫌疑提出诉讼请求,因为这与事实并不相符,所以我方表示无法接受。


再次明确说明,朴有天没有过性买卖行为。关于这部分我们以后也将全力协助检方的调查,并向大众表明诉讼与事实并不相符。


对于这期间媒体报道未经确认的事情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歪曲调查真相,混淆大众视听,我们表示非常遗憾。


对于提出虚假起诉的原告人我们也提起了诬告罪,今后还将追加提出名誉损毁等相关诉讼,采取强硬的法律措施。


对于没有经过确认就进行虚假消息的传播以及进行片面报道的媒体,我们也将提出名誉损毁刑事诉讼以及损害赔偿诉讼,予以强烈对应。


对于在朴有天履行义务公益兵役期间发生这样的事情再次向大众表示深深的歉意,剩余的时间也将进行深刻的自省。但是对于当时调查还在进行中,某些媒体便进行了与事实不相符的报道对我社和所属艺人本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侵害了所属艺人的人权并造成名誉损毁这一点我们认为应该采取法律措施予以纠正。


再次向一直支持和爱着朴有天的粉丝们致以最深的歉意,后也将为了不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及更好的发展全力以赴。



随后,在8月初韩国首尔江南警察所向法院以诬告和恐吓未遂等嫌疑对“朴有天事件”的首位起诉女性A某以及A某的表哥申请的拘捕令已经下发。法院方面表示“犯罪事实已经证明,并且有毁灭证据和逃跑的倾向”,并表示将在一周后移送检察院。29日首尔中央地检女性儿童犯罪调查部表示将以恐吓未遂及诬告对A某提起拘留起诉。此外还将对A某男友B某,以及经熟人介绍认识的C某分别以恐吓未遂及诬告为由提起不拘留、拘留起诉。以上3人都曾向朴有天及所属社进行威胁并索要5亿韩元和解金,并威胁道如果不给和解金就将事件扩大化并提起起诉。


最终根据12月2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A某及其同党进行的2小时30分的非公开审问,判定诬告朴有天的一行人罪名成立。其中A某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和A某一起参与犯罪的B某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屡次犯案的C某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审判结果将于1月17日正式宣告。


法院对A某及同党的审判已经结束,审判结果也将在近期宣告。虽然在A某的诬告事件中朴有天通过法律的审判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是事件对他的公众形象、演艺事业甚至是自己的身心健康都带来了无法估量的严重损害。而这些负面影响是即使通过法律判决也很难弥补的。参考此前发生在韩国艺人身上的诸多负面事件,朴有天未来的演艺事业发展必然要付出更多的辛苦和努力,当然也少不了粉丝的支持。正如朴有天所属社所提到的一样,在任何情况下,事件的调查、案件的审判都应该由警察、检察院、法院等法律机关根据国家的法律来进行。媒体根据没有经过事实确认的情况下就进行的报道就难免会出现将虚假事实或是片面的消息错误的传播,而错误或片面的报道会对艺人的人身、家庭、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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